教师交流轮岗后必须回到原学校吗?还是教育局再重新分配?
教师交流轮岗之后一般是回到原来的学校,但是也会根据教师的情况和学校的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教育局基本不会重新分配,但是会调整。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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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科学文化基本知识,开展主持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
角色性质
教师的角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 *** ,通过特定的途径来促进学生成长,教师这种角色是一种性质复杂的职业角色。一个人成长为这种角色需要经过复杂的、长期的学习过程。
教师角色的性质就在于帮助学生成长;或者说,教师是促进学生成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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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方案怎么写,现在很多的企业或者部门都出现了一种制度,那就是轮岗,轮岗不是轮着站岗,轮岗的意思是同一个岗位,轮着让不同的人去工作,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轮岗方案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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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轮岗方案
正如球场上,教练通过改变球员的场上位置来进一步挖掘球员、培养球员一样,企业通过实行轮岗实现自身的战略目的。通常企业轮岗有三种形式:培养人才型、技能提升型以及区域轮换型。企业无论是何种形式和目的的轮岗,要想轮岗成功实现既定目标,有三个原则需要在轮岗实施(即岗位互换到位之前)时候完成,第
一、轮岗工作的整体安排;第
二、轮岗前的沟通;第
三、轮岗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接。
一、轮岗工作计划
首先要明确轮岗的时间、轮岗目标、考核标准、轮岗风险评估及轮岗工作协调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1、 轮岗目标:通过轮岗,给人才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也可以避免一个人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而出现的个人资源垄断,对企业的利益形成潜在危险;
2、 轮岗时间:之一阶段:2013年7-10月,各岗位轮流轮岗一个月; 第二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2月,选择部分岗位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轮岗;
轮换工作路线图:路线图一般包含几大关键节点:确定岗位轮换对应人选计划;岗位交接及岗前培训;第二阶段须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包含文件清单、物品清单、工作进度清单、工作注意事项清单等;定期轮岗效果调查评估等。之一阶段:见附表;
第二阶段:根据之一阶段轮岗情况,安排两个岗位出来,做工作互换式轮岗;
3、 考核标准:因为之一阶段主要是学习式轮岗,说以之一阶段的考核标准是各轮岗岗位的职位说明书;第二阶段是互换式轮岗,考核标准是轮岗岗位的绩效考核项目;
4、 轮岗培训内容:A轮岗计划;B各岗位绩效考核项目表C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轮岗工作安排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同时要事前对当事人的发展能力进行综合判断,以做好人员及岗位匹配安排,同时要制定配套体系,以保证个人能力与岗位要求能有效地过渡、结合。若没有统一规划和安排,草率执行,缺乏沟通交流,很多参与轮岗的人员无法接受,会觉得压抑,士气低落甚至萌生去意。而且从实际工作来讲,匆忙互换,工作交接容易出现纰漏。
二,轮岗前的沟通。
由于员工长期从事一项业务,脑海里只有一种工作模式,很有可能拒绝或 *** 轮岗。同时有些员工不愿意接受比现在挑战更大、压力更大的岗位,如果不在事前做好说服与解释工作,员工会认为管理者故意设置障碍,甚至是要扫他出门,容易产生心理波动。
同时,轮岗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但员工个人的发展也有其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如果事前没有沟通只是管理者一厢情愿地为其设置未来发展路线图,很有可能无法使双方找到最终结合点而浪费资源。如果管理者在执行的时候“一刀切”,把人员硬性“轮换”下去,很难保证轮岗员工在新的岗位上安心工作。因此,要把轮岗落到实处,不能单靠命令,还要做更多细化工作。轮岗前沟通有几个问题需要处理:
1、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
2、了解当事人职业生涯规划;
3、轮岗工作计划阐述,包括轮岗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考核计划等;
4、此次轮岗的目的。比如公司是把此次轮岗看作是一种柔性的待遇,只是为业绩优秀、潜力巨大的员工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等。
三,轮岗前的工作交接和业务培训。
确保各项资源完全移交、确保各项进展中工作接收者清楚了解,这些都是工作交接过程中非常关键的工作。同时因为岗位调换,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 都会与以前有所不同,如果不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相关的培训,人员对岗位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预见性和解决措施,会造成业绩下滑、效率降低、工作混乱、人才流失等现象。
工作移交可分为物品移交和工作移交。物品移交相对比较简单,通过 *** 清单并点收就可完成,关键在工作移交。工作移交应包含三方面内容:
1、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
2、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3、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
业务培训,是为了让当事人对新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有所了解,补充新的知识和能力。使他对未来的岗位有一个清晰的了解。除常规的业务知识培训外,还可以考虑建立帮扶计划,由有经验的人对当事人进行一段时间的“跟踪保护”,确保工作平稳过渡。如同企业信息化初期为保证数据安全,采取电子和手工双轨运行机制一样,建立轮岗当事人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岗位前任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通过以上的帮助,使当事人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大的失误。
另外,轮岗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各种支持体系,因此,应该在轮岗之前制定计划、打造支撑体系,这样才能保证轮岗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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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人才培养机制,及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 意义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拓展自身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员工自身的价值,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晋升奠定基础。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先从采购部、财务部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 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 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事业部内、事业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 公司指派型轮岗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员工现有岗位胜任力及培养潜力,对符合轮岗标准的员工指派到相关岗位进行轮岗。
第六条 员工申请型轮岗
员工能长期稳定胜任本岗位工作,在获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自主申请轮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能岗。
第七条 轮岗类型
根据员工轮岗的跨度,员工轮岗可分为部门内轮岗、事业部内轮岗、事业部间轮岗。
第八条 轮岗标准
员工轮岗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及将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在征得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及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 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
第九条 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二)轮岗考察期间,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适当放宽轮岗新员工的工作及考核标准,但轮岗考核期满后,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条 轮岗期限
轮岗期限一般不低于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
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 轮岗期间的薪酬福利标准
第十一条 轮岗薪酬
(一)员工轮岗期间的薪酬待福利待遇体现“就高原则”,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低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按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薪资福利。(二)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高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考察期间,轮岗员工的薪资福利标准不变,考察期满后,按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的薪资福利。
第五章 轮岗手续的办理
第十二条 轮岗前准备
拟轮岗员工、部门经理、事业部负责人需制定如下规划并提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进行轮岗申请及手续办理:
(一)制定拟轮岗员工依《轮岗计划表》执行;
(二)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三)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
第十三条 轮岗前评估
在员工轮岗前,部门负责人对轮岗员工进行评估,就拟轮岗员工的性格及职业能力倾向、原岗位工作表现、流入岗位胜任力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以确保轮岗员工能胜任流入岗位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手续办理
如果轮岗涉及岗位名称变动,请填写《职位动态表》,报行政人事部;员工轮岗3个月后 ,进行考核评估,部门再填写《职位动态表》依据新岗位薪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审批权限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照职位变动审批权限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
附件:《轮岗计划表》、《职位动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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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 :
1、调编 *** 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 *** 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14年9月启动,2016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 2014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15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16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 *** 、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教师应按照不低于多少比例进行交流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2014年09月02日,教育部宣布:从2014年起,将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国“县或区”的行政区域内,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