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称评审条件?
A. 2019年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种要求,学历,任职时间,外语,计算机,发表期刊论文。其中论文需要两篇,要提前准备,大概提前半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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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黑龙江省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教师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头像可直接联系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详情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C.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黑龙江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D. 黑龙江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大专毕业工作两年就可以评助工了。这个找你们公司看可不可以申报,或者问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行,这个应该没有什么难度!
E. 黑龙江中级职称评定
这个是土建评中级职称的时间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 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F. 求:黑龙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黑龙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 参考资料 //yscbook/gwy/xznl/201208/533364
G. 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来源:黑龙江省人事厅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为客观公平地评价农业系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结合农业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农业系列划分为六类专业:
一、农艺专业
二、畜牧专业
三、兽医专业
四、农机工程专业
五、水产工程专业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农艺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以及从事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
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畜牧、草业、饲料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
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农机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机工程科学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村能源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技术开发、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农艺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畜牧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
兽医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机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水产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农村能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凡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 申报上一级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要求晋升中级达到称职,晋升高级有两次以上优秀。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
(一)研究生班毕业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被聘助理农艺师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三)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农艺师任职资格。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机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高级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2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农艺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2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7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
1、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6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后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第八条外语及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一)申报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比较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一)申报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比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九条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科研、生产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三)具备运用本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科研及生产工作。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科研、推广、鉴定等项目一项以上。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撰写县级以上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获鉴定的。
(三)在技术工作中,为本部门做出贡献,取得成效的主要完成者。
(四)能够指导助理农艺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业绩与成果
(一)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获市地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独立承担完成中、小型技术改造、开发等项目一项以上,并投入应用。
3、主持推广、生产、经营、开发等技术项目,其经济效益应有县级以上评价证明材料。
4、在农业执法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农业政策、法规的解释、运用,处理法规执行中的争议、仲裁,进行有效的技术监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撰写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地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之一作者。
2、市地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或获奖论文二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
3、专著、译著、教材等(公开发行并本人撰写l万字以上)。
第十条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有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与协调的有关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范围内至少对一门学科有专长和独到见解。
(三)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鉴定、推广等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或所在市地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曾主持省、部级科研、鉴定、推广等项目一项或市地级项目二项以上者。
(三)主持不同类型的新品种、新技术成果的引进、试验和推广不少于一项。
(四)曾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地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被市地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在技术工作中,为本地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六)能够指导农艺师工作,审核其技术成果。
三、业绩与成果
(一)获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四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获市(地)、厅(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4、获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专利一项以上。
(二)撰写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各一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两篇为之一作者。
2、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或获奖论文三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
3、专著、译著、教材等(公开出版发行的主编、副主编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H. 黑龙江档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尤其是论文方面的规定....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黑龙江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 (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要知道:会计证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版
相关规定
黑财会〔2010〕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近一时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个别地方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收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各地不得违规受理非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和考试。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0〕20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是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照国家规定,以黑价联字〔2008〕32号文件审核批复,各地要严格执行。未经省级以上财政、发展改革及物价部门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也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黑财会〔2009〕20号[1]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确定试行范围,条件成熟的可全面推广实施。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反馈。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监督管理,促进持证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方便用人单位自主择人,会计人员自主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分为四个档次,即通过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全方位考核,按其具备的职业能力,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在会计人员个人档案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同时记载。
第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依照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等级考核、确认和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证等级分值的确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为本地区所持证会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有关媒介向社会公示。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诚信状况、继续教育情况和目前会计等级等。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职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号等。诚信状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在职期间的执业情况、违法违规情况、履行诺言情况、表彰奖励及有关部门处罚情况等。继续教育情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累计学时及考试成绩等。 个人档案主要信息取得由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会计人员要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各项变更登记,包括继续教育情况、工作变动情况、学历职称变化情况、受表彰奖励及处罚等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信息。会计人员脱离会计工作岗位,财政部门可将其个人信息档案转为定期保存(可保存两年)或移交人才市场管理。财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信息的归集、录入、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第六条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D级;会计人员评估得70(含70分)分至7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C级;会计人员评估得80(含80分)分至8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B级;会计人员评估得90(含90分)以上的,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A级。
第七条 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5分;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10分;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含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得15分。具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6分;高级职称得10分。
第八条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8分,其他专业得4分;具有本科学历会计类专业得10分,其他专业得5分;具有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经济类专业得15分,非经济类得10分。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专业等。第九条 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 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得4分。
第十条 参加国外会计学术会议、培训、进修和考察的1次得3分;参加省级以上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2分;参加市级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1分。
第十一条 参加省级以上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5分;参加市级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3分。
第十二条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3分;在市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1分。以上应为之一作者。
第十三条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会计著作的1本得5分。
第十四条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含5年)得2分;每超过5年加2分。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扣10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扣30分。
第十六条 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处罚、处分的每次扣10分。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考核材料及信息,每次扣5分,并对单位及个人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会计证等级评定通过计算机进行,通过自动生成系统计算总分并确定会计等级。
第十九条 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证等级。总会计师,应具备A级会计证等级;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B级以上会计证等级;稽核岗位,总账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的人员,应具备C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出纳员、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D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各单位应将会计证等级作为任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含从本地区以外调入)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其评估确认的会计证等级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调出本地区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换发全省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财政厅
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有哪些?
职称
职务名称,在理论上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一、经济系列职称
1、经济员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以上。
2、 助理经济师
(1)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经济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经济工作;
(2) 能进行经营核算。
3、经济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4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2年;
(3) 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能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较好地总结经营活动经验,并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
二、会计系列职称
1、会计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毕业后即从事财会工作;
(2) 基本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助理会计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8年、6年,且取得会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财会工作;
(2) 具备财会业务基本知识;
(3)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胜任一般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会计师
(1) 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大专以下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3) 熟悉掌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能熟练运用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财务工作经验较丰富,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 能解答和处理执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较复杂的问题,具有指导会计初级职称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统计系列职称
1、统计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统计工作;
(2) 掌握一般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 *** 。
2、助理统计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统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统计工作;
(2) 有理论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3) 能对统计工作进行调整和分析,能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 *** ,能写出一般的统计调查报告。
3、统计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非本专业中专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统计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达到上述要求;
(2) 取得助理统计师职称大专以下学历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3) 较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4) 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能够拟订有关统计调查方案,能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及专业论文。
四、工程系列职称
1、技术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 初中、高中 (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专业)、大专(非本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 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 具备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3、工程师
(1) 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12年、8年,取得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2周年以上;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分别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 会识图、会预算、会设计;
(4) 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比较突出;
(5) 专业理论知识全面,能撰写出质量较高的专业论文。
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
1、技术员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2年;本专业中专毕业后即从事上述工作;
(2) 具有本专业的基本技术知识。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技术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本专业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即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
(3) 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能力。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1)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8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满4年;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4年、2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助理兽医师)满2年;非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6年、4年,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分别满4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年、3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 业务理论知识比较全面、扎实,能撰写出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3) 能正确运用业务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总结工作经验,能研究分析技术问题,能处理技术难题,能承担技术咨询;
(4) 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六、卫生系列职称
1、医(药、护、技)士
(1) 中专(本专业)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
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经县以上卫生部门或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合格,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6年、4年;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获得相当中专水平的医药护技专业合格证书(结业证)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 了解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知识;
(3) 具有一般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辅助工作。
2、医(药、护、技)师
(1) 本科毕业即从事本专业工作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4周年;获得大专水平的本专业的专业合格证(结业证)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非本专业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6年、8年、12年,取得医(药、护、技)士职称满4周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取得中医士职称满4年;
(2) 熟悉专业理论知识;
(3) 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承担正常业务工作;
(4) 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药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 *** )
(1) 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3年;专科、非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8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分别满3年、5年;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9年、12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5年;职后取得本专业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3年、3年、4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 *** )职称满5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取得中医师5周年。
(2) 获得执业医师、药师资格;
(3) 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先进技术,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 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工作经验,熟练地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的业务;
(5) 有较好的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效益、胜任授课工作。
(6) 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益好。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 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 工程师(加工、监测、营销、管理、开发、生产)
四、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
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
五、计算工程: 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六、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七、林业工程:工程师(土木加工、林产化工、园林绿化、林业区划、造林绿化、水土保持)
八、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九、冶金工程: 工程师
十、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师
十一、电力工程:工程师
十二、测绘工程:工程师
十三、机械工程: 工程师(机械设备、加工工艺、制冷、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电工电气、设备管理)
十四、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系统工程、电子材料)
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干部职称的种类和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下面是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
(一)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五)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六)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七)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八)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高校职称
高等学校教师担任的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和能力评定的专业职称也称学衔。各国划分的名称和级别不一。中国分为从上至下为 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统计师须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统计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统计理论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设性意见,有较强的统计科研能力;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分析报告;具有培养和指导统计师工作的能力。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欢迎阅读。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 *** 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资格5年以上。
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7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掌握统计专业知识。参加全国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统计 *** 制度、统计调查方案设计或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二)参加国家或本行业布置的大型普查、调查项目2项以上;
(三)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资料汇编3本以上;
(四)主持或省(部)级或省统计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经济、统计等相关科研课题1项以上;
(五)主持或参与本行业、本单位规划制定、评估论证等方面工作1项以上;
(六)从事统计科研、统计出版、统计教育、统计信息技术工作3年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主持批准立项的市(厅)级以上或省统计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验收或鉴定并已进行成果登记(以立项通知、科研成果、结项证书为准,前3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主持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论证,研究成果或决策建议被县级以上 *** 领导批示或采纳(须提供批示或采纳依据);
2.运用统计手段和统计信息参与主持企事业单位经济决策管理,使单位经济增收节支50万元以上(以单位证明和缴纳税金凭证为有效依据);
3.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得到县级以上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示(须提供批示依据);
4.参与主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等,经县级以上 *** 或单位领导批准实施或主持制定统计 *** 制度、调查方案等,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有效依据)。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1部以上(独撰不少于5万字);
(二)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作为之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厅)级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交流(须提供有效依据)。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公开出版独立完成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不少于8万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九、附则
(一)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包括本级(本数量级)。
(二)本条件中涉及的年限均按周年计算。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统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主持: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课题的全面工作,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参与主持为前3名。
(五)省(部)级奖是指本专业省科技奖(5个子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市(厅)级奖是指由省委、省 *** 所属各厅、委、局,省社科院、科学院,各设区市科技局、社科联颁发的'成果奖以及被授权的行业协会举办的本专业评奖活动所颁发的成果奖。
(六)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 *** 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 *** 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 *** 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
(七)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八) “核心期刊”的界定: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收录的期刊;3.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收录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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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省高级职称分数线
是60分。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黑龙江省,简称“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地处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及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