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1:3:6。
2、根据教育方面的规定,小学的老师学生比为:1:23,但是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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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配备是有标准的,一般小学阶段配备比例为10:5,初中阶段为7:1。一般小学低年级小班额学生数不能超过35人,初中更大班的班额不能超过55人。
4、一般来说,每班师生的比例更好在1:20以下,否则教师难以兼顾到每个孩子的个性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
5、在国家层面统一对中小学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出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教育发展形势。各地教育发展水平不同,教师队伍建设也存在差异,统一的教师岗位比例,会影响各地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高、中、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1:3:6。
2、没有绝对比例,但是一定是金字塔形式。按高中低排列下来。
3、按照我国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中级、初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比例是百分之4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以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为单位岗位总量的百分之50以上。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比例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百分之15以内,中级职称比例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百分之45以内。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为1:3:6。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事业单位岗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中的一种。其中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体职能和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和比例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
各级和逐级之间比列都有各自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