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职称网查不到怎么办呢
黑龙江省高级职称网查不到由单位人保局代为查询。
黑龙江职称查询平台公布了关于运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有关情况的说明,个人职称暂时不支持 *** 查询,可以打 *** 、发公函到发证单位人保局,由单位人保局代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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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黑龙江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出来了吗?什么时候可以报名?报名条件是怎么样的?如何进行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考试时间: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在2022年6月18日进行。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可在报名时间之内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高级经济师考试的报名。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 *** 。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
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6)特别情况审核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以及考试时间等事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入口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条件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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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资格证书查询
1. 如何查询黑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号
你好!
这个得看陆丰市卫生监督部门有没有政务公开网站,如果没有,在 *** 上是不可能找到许可证号的。除非你去他们单位或者食品加工厂亲自去问吧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如何查询
有考生在医学敎育网的论坛上说要到卫生部的网站上查询,当地卫生局应该也有记录。
3. 在哪里可以查到黑龙江省卫生职称证书的编号
湖南省人事厅可以查询2002以后的高级职称证书
但该网站似乎正在调整,你可以打 *** 到省职改办(0731-82216516)咨询
4. 怎样查询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证书查询
怎样查询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证证书查询到网上去查出来。
5. 医师资格证书查询入口
"各地区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与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卫生局了解详细情况。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可以在国家医学考试上查询。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登录界面填写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成功登录后,进入“考试成绩”界面,点击分数右侧的“查看成绩”链接即可查询成绩。"
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真伪,怎样查询
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职称证书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a书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
三、可以通过发函或 *** 查询( *** 查询一般是通过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到发证机关的 *** 号码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把114号码都给抢注了,所有建议如果想通过 *** 查询的话,然后再查询发证机关的号码)
四、通过证书编号查询,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
7. 黑龙江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四级/中级技能闫金龙证书编号1109050000400378
8. 卫生中级职称证书查询
资格是国家的,职称是单位聘任的,因此中级职称证书查询没有任何意义。
9. 怎样查询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证书查询
医师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查询,地方卫生监督管理局统一上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然后在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网站统一查询。
具体查询办法如下:
之一步: *** 搜索“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步:输入个人信息和验证码进行查询。
附录:黑龙江卫生监督局申报医生资格证书信息网上录入办法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相关文件
二、申报条件
已通过“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黑龙江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网上录入申请审核表》;
6、授权委托书;
7、承诺书。
附件1.黑龙江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录入申请审核表
附件2.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医师资格证书》信息网上录入材料清单
温馨提示:
1、申报材料请使用 A4 纸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楚并注明“系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0号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
地址:香坊区农场街30号
10. 黑龙江省卫生资格省内分数
2018年黑龙江省级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回55分。通过省级合格标准的人答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1、 国家级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国家级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 省级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通过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 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
2021年黑龙江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黑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黑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黑龙江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7月12日-21日,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注册、上传照片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等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方可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须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2)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知晓各项具体内容,遵守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
报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科目由系统自动选择)。
填报信息时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查”或“核查未通过”标识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3)选择报名办理方式、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填报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资格核查
1.在线核查。报名服务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2.现场核查。在线核查未通过、申请免试科目(含老考生)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核查”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核查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核查。各市(地)“核查点”地址和咨询 *** 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询。
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5)网上缴费
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中心公告”栏目通知),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市(地)考试组织机构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 *** 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一直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形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五、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六、领取证书
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请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或相关市(地)考试组织机构网站通知,按要求办理证书。
七、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联系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修改。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与监管。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截至本项考试下一年度报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根据《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70元。
八、考场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九、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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