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会计职称资格证,黑龙江省会计资格评价

2024-06-10 黑龙江职称评审网 10
A⁺AA⁻

黑龙江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会计职称资格证,黑龙江省会计资格评价

黑龙江初级会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初级会计报名条件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证书。

初级会计证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证书的一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会计证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怎么办理

① 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如果你想在家拨回,去你的家庭财富地政咨询,就可以回家了注册(你不需要在版东莞注册,节省了权很多麻烦)。

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道德标准的成绩单(二),填写在金融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然后打印出来,采取财政局。处理:一般一个月左右。

如果您选择不注册在你的公司,然后把申请表格,连同身份证有暂住证即可。

如果您选择注册您的公司,您需要本公司的公章。

会计证转身:先在家中寻找公司,因为该公司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计证的需求可能被释放。几乎变成与应用会计证的过程,但也有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具体你可以咨询过程中的会计凭证。

② 会计从业资格证怎么换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至日期前6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一、资料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同时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证书复印件;

4.换证时同时办理信息变更的,需要提供所变更信息的相关资料原件。信息变更的(发生跨县市区调转的)具体资料要求,参照“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办理指南”中的资料要求;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理程序

持上述资料,直接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的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③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申请制度,考试科目为三科:《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办理申请手续,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就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免考类一科合格者:不用领取成绩合格证及考取会计电算化证,可直接到单位(或居住)的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需提交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须单位盖公章);2、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3、1寸彩照1张(红或白底);4、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5、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正或副本选一复印)。

二、报考三科考试合格者:申请时需提交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须单位盖公章);2、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3、1寸彩照1张(红或白底);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正或副本选一复印)。5、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2011年起参加无纸化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

三、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申请会计证时须按属地顺序申请:⑴单位所属区→⑵身份证所属区→⑶居住证所属区。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申请会计从业证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首先按工作单位所在属地申请;

2、没有工作单位的按户口所在辖区申请;

3、既没有工作单位,户口又不是在本区的按居住证登记地址申请。

四、外地取得的会计考试成绩合格证不能在本地申请会计从业证书,要在当地申请会计从业证后再转入本地。

五、三科考试成绩有效期:全科合格的成绩(三科)以最后一科合格成绩考试日算起二年内有效,过期作废。

六、三科考试合格的考生不用到财政局领取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在财政局电脑自动保存二年,考生在考试日后一个月起至二年内申请会计从业证。

七、现新颁发的会计从业证档案号与身份证号相同。领取会计从业证时,请检查在首页“单位或住址”处是否打印工作单位名称,有打印单位名称的说明已注册(申请时需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用再办理注册手。

八、申请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从申请会计从业证至取证时间:20天内(工作日)。

九、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会计从业证:除提供上述申请资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十、申请手续办结后,如愿意可以通过邮政快递领取会计从业证,请在办事窗口填写一份《邮政快递申请表》,证件送达后交费10元(快递员收取)。文章转载自 //csacc/kjcy/zcx/2013-06-14/

④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怎么办理

一、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两种方式: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可以委托 *** 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的规定如下:

1、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的 *** 如上所述)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⑤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要求学历,即使像你说的问题存在,也不影响你的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和取证,

放心,

⑥ 会计从业证如何办理迁移手续

一、1、省内调转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原件。

2、调出省外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省外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到办理地点填写调转登记表。

3、省外调入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省内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调出地财政部门填写的调转登记表,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具体情况可以 *** 咨询当地市财政局。

二、请先到您会计证上注明的具体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一个会计证调出手续(有一张纸质材料和一张转出磁盘),然后到现在实际工作地的单位开一张介绍信,带着转出的相应会计档案材料到工作地所属的县级财政局办个调入即可。

⑦ 怎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迁移

调转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资料分两个阶段,每一个阶段不一样:

之一阶段:调出原财政部门所需资料有:

1.调转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件

4.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第二阶段,调入新会计从业资格部门所需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调转登记表

3.身份证件

4.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

⑧ 会计从业资格证如何年检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所需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8)会计从业资格证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考高级会计证需要哪些条件

考高级会计证需要哪些条件

高级会计证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会计中级证书(或相关证书:经济师、统计师)

(二)附加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会计职称证书,【专业名称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拓展资料: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二、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10月份。

四、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五、申报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

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六、合格标准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百度百科--高级会计师考试

黑龙江考试高级会计师,需要哪些条件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一、评审有关规定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允许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按照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四)同级改职高级会计师人员应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应提供参加2011年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佐证材料。

(六)各单位、主管部门应通过更新后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和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l.lss.gov.) →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需提报材料和资料

(一)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实行等级化管理的地区,申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由省财政厅确认。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省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新版B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单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协议。

(六)评审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申报。

(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八)同级改职人员应提供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九)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佐证材料。

(十)《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规定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等。

(十一)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1份,以A4纸打印)。推荐材料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

2、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与著作成果;

4、单位意见。

(十二)参评人员信息数据盘及《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十三)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需出具委托评审文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委托函后,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申报程序

(一)中直、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评审材料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申报人员,按所属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评审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评高级会计师需要那些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评审条件、附则

三、专业理论知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以上: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参与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

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4篇以上。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省或省辖市(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

(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四)主持、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

(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

五、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会计管理实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二)在参加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包括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 *** 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符合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一)在会计或相关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材(其中每部本人承担任务不少于3万字)。

(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五)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 *** 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 *** 表彰二次以上者。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

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取得会计师资格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五、本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年底。

高级会计都需要考哪些内容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应试者会计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来源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涵盖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预算管理、业绩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具会计、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2018年高会考试大纲暂未公布,可参考2017年的大纲。

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大纲

评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呢?

各省不同,你可以参照这个网站:ckexam./gaoji/zhinan/20060506/105031569.

大专毕业证报考高级会计证得条件?需要有几年工作经验!

高级会计证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会计中级证书(或相关证书:经济师、统计师)

(二)附加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高级会计师报名需要符合评审条件么

当然

原来的高级会计职称都是评出来的

现在虽然要考试,但是评审还是占很重要的作用。

办会计证需要哪些条件?

会计证条件适用

1,坚持以良好的道德品格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高中或中专教育的。

豁免条件: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并有更多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资格的确认由国家各行政部门人事教育(或学位)的,在两年内从毕业日期(含2年)的,免征基础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参加。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省,在一般情况下,大约是相同的。详细要求。

50分钟通过在一些省份,约60分钟通过。

云南名片单科合格,其结果可以保留。所有其他省份需要在一次传球只能拿到许可证。

考中级会计证需要哪些条件?哪些学校可以报中级的?

考中级会计证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中级除了以上条件,还需必备一个条件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六、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此,考中级会计证跟学历和工作经验密切相关,跟学校没有关系的!

祝你好运!

报考2007年湖南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啊?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文件之一规定的条件:

1、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湖南〕2007年高级会计师报名6月18日至6月27日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7]50号)及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财会考[2007]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文件之一规定的条件:

1、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

2、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6月18日至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各市州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县级不设报名点)。中央驻长及省直在长单位统一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民中路29号)三楼人事、财政窗口报名,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在各市州报名。

3、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资料:(1)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上贴一张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报名表可从省财政厅网站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考参评资格。

4、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湘价函[2005]34号文件规定,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每人须交纳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长沙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按报名属地原则由各市州财政部门于2007年8月20日-9月1日工作日发放。

四、考试成绩

1、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2、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根据我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当年参评的成绩证明。

上述有关情况可从省财政厅网站查阅。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1日

要知道:会计证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版

相关规定

黑财会〔2010〕15号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近一时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个别地方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收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各地不得违规受理非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和考试。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0〕20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是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照国家规定,以黑价联字〔2008〕32号文件审核批复,各地要严格执行。未经省级以上财政、发展改革及物价部门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也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黑财会〔2009〕20号[1]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确定试行范围,条件成熟的可全面推广实施。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反馈。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监督管理,促进持证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方便用人单位自主择人,会计人员自主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分为四个档次,即通过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全方位考核,按其具备的职业能力,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在会计人员个人档案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同时记载。

        第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依照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等级考核、确认和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证等级分值的确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为本地区所持证会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并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有关媒介向社会公示。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诚信状况、继续教育情况和目前会计等级等。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岗位、职务、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号等。诚信状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在职期间的执业情况、违法违规情况、履行诺言情况、表彰奖励及有关部门处罚情况等。继续教育情况信息包括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累计学时及考试成绩等。 个人档案主要信息取得由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会计人员要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各项变更登记,包括继续教育情况、工作变动情况、学历职称变化情况、受表彰奖励及处罚等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信息。会计人员脱离会计工作岗位,财政部门可将其个人信息档案转为定期保存(可保存两年)或移交人才市场管理。财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信息的归集、录入、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第六条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D级;会计人员评估得70(含70分)分至7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C级;会计人员评估得80(含80分)分至89分,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B级;会计人员评估得90(含90分)以上的,确认其会计证等级为A级。

        第七条 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5分;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得10分;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含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得15分。具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初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6分;高级职称得10分。

        第八条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5分,其他专业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会计类专业得8分,其他专业得4分;具有本科学历会计类专业得10分,其他专业得5分;具有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经济类专业得15分,非经济类得10分。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专业等。第九条 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 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得4分。

        第十条 参加国外会计学术会议、培训、进修和考察的1次得3分;参加省级以上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2分;参加市级会计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1次得1分。

         第十一条 参加省级以上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5分;参加市级会计课题研究并结题的1次得3分。

        第十二条 在国家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5分;在省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3分;在市级报刊发表1000字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1篇得1分。以上应为之一作者。

        第十三条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会计著作的1本得5分。

        第十四条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含5年)得2分;每超过5年加2分。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扣10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扣30分。

        第十六条 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处罚、处分的每次扣10分。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考核材料及信息,每次扣5分,并对单位及个人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 会计证等级评定通过计算机进行,通过自动生成系统计算总分并确定会计等级。

        第十九条 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证等级。总会计师,应具备A级会计证等级;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B级以上会计证等级;稽核岗位,总账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的人员,应具备C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出纳员、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D级以上会计证等级。各单位应将会计证等级作为任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含从本地区以外调入)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其评估确认的会计证等级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调出本地区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换发全省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怎么年检

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所需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年检地点:各地财政局,在网上参加完继续教育并通过相应的测试后即可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各地财政局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现在就可以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听课,满24小时,考试也有指定考试地点参考的,建议具体咨询财政局最保险

黑龙江省如何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档案号

1、首先打开黑龙江省财政局官网。

2、其次进入官网,搜索会计证查询端口。

3、最后输入身份证即可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档案信息。会计师从业资格证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