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需要支教么
根据2011年的评教标准,不需要支教。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支教经历。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必须要有支教两年的经历吗?
是有这个要求的哦,特别是工作年限不是很够的,需要有这个支教经历的。具体的情况你可以打 *** 到你当地的教育厅,问下具体的情况,评中高级,还需要职称论 *** 支撑,可以找我
哪位大哥大姐告诉小弟一下黑龙江省三支一扶是怎么回事啊?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目录[隐藏]
【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内容】
【组织招募】
【服务管理】
【经费保障】
【相关政策及就业推荐】
【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坚持标准,严肃纪律
【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内容】
【组织招募】
【服务管理】
【经费保障】
【相关政策及就业推荐】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坚持标准,严肃纪律
[编辑本段]【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内容】
1.计划落实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实施过程: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3.时限: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4.就业服务及优惠政策:
(1)工作期满后,如原基层服务单位有工作空缺,要优先考虑“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县、乡的企事业单位如有职务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职务吸纳该部分毕业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 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编辑本段]【组织招募】
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一)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联合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团省委成立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有招募计划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组织招募、考核和指导检查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请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6月16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主动参与,密切合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编制招募计划,协调计划组织实施及落实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有关经费的保障和监督管理;教育、卫生、农业、扶贫开发、共青团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的政策落实,并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计划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2、组织招募
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报名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高校毕业生自行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按照报名程序要求填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附件4),经学校审核后,向有关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发送。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对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确定服务人员初选名单,于6月中旬报送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
3、确定人选
6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确定的人选审核后,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5)。经审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其填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6),同时与服务单位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见附件7)。6月底前,将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4、培训上岗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也应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培训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按不同服务项目人员分别组织。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
被招募高校毕业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毕业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的 *** 人事部门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
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列入学校当年就业率统计。
[编辑本段]【服务管理】
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管理,省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
(一)日常管理
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单位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培训机会; 县(市、区)团委要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手续。“三支一扶”大学生应遵纪守法,服从安排,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二)户档管理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 *** 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考核管理
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单位负责平时考核。其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规定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编辑本段]【经费保障】
(一)生活、交通补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毕业生按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负责按月发放。
(二)保险
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三)体检费用
“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费用标准为300元/人。
(四)经费来源
“三支一扶”计划所需各项经费,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其中,到30个经济欠发达县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负担;到其他县(市、区)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所在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省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财政困难县予以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编辑本段]【相关政策及就业推荐】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 *** 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 *** 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编辑本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人事部门在“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和工作机构中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党委、 *** 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要加强调研与指导,制定好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及时了解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沟通。“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三支一扶”计划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单位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向往农村基层,真正唱响“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同时,充分利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宣传优势,加强对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就业观、创业观和艰苦奋斗理念的教育,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和才智。
(三)坚持标准,严肃纪律
各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要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服务岗位,并按岗位条件和工作程序招募人员。招募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选拔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大学生参加这项计划。
2016黑龙江中小学职称评定农村
您好 ,九品论文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论文帮发表
望采纳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 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三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十条 二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一条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学科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学、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学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学评价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科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效果好,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在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学反思或叙事等材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2篇教学案例或心得体会。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2次或县(区)级1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或县(区)级1次;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2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每年都在县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积极参加 *** 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学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
2.是县(区)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积极探索教学艺术和追求教学特色。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座(经验介绍)3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1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
3.有2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完备、精深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深刻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灵活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2;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 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2/3。
(二)教学效果
1.深刻领会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圆满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出色完成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熟练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成效显著,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能在全市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突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和较大进步。
(三)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主持开展教研活动,主持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地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重视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理念。有体现教育思想或教学艺术或教学风格的文章或专著;
2.积极引领教研活动,主持省级以上大型教科研活动,或在省级以上大型教科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或讲座3次。积极组织参加 *** 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市(地)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育人效果显著。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或指导市(地)级以上主题班(团、队)活动3次,其中省级主题班(团、队)活动至少1次,受到好评或奖励。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优秀,班风优良,获得县(区)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3篇有推广价值的关于素质教育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深刻领会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定期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科研活动,强有力推动校本教研和培训。有专题讲稿、研究成果,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 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60学时。每年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并主持 *** 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经常在 *** 或其他媒介上发表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培养名优教师业绩突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二等奖5人次,其中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四:
1. 教学质量优异,是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或教学能手,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大,学生个性特长获得充分的发展,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广泛好评。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科技等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 本人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主办的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职业中学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1次。
2.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具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在省级以上活动中承担或指导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3次,其中国家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讲座)1次。积极主持或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作者名次为前三名);
3.在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方面成绩显著,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在本市有较好影响;
4.有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行政部门一等奖;
5.获省级以上 *** 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 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 本人承担字数为6万字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七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 凡提交的项目、实验等成果必须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础教育机构审批、备案。
第十九条 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教师的资格证书和学历要求,参照高中教师标准掌握。
第二十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人员,必须通过水平能力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高级职称支教可以同时在两个学校上课吗
不可以。高级职称支教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学校上课。高级职称支教在两个学校同时上课相当于一个老师干两个老师的工作量,不符合教师 *** 支教的政策,一天中要两校奔波,经常造成孩子上课空堂,或者教学质量跟不上,也让两个学校的孩子的教育受影响。是不符合政策的。
教师评职称支教经历满两年怎么算
评中高级职称是需要两年支教经历的。
是有这个要求的哦,特别是工作年限不是很够的,需要有这个支教经历的。城市中小学教师评中高级职称需有一年以上农村教学支教的经历。少数地区需要三年支教经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