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级职称审报条件需要继续教育吗?
亲 你好 2022年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级职称审报条件需要继续教育,还有一种就是你有博士学位的话,那么只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就够了,不需要取得助工资格也能评。
2022黑龙江省鸡西市医疗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出结果
公示一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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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医疗高级职称评审通常在9月至11月开始评审,12月开始公示,公示1月后出结果。
鸡西市,黑龙江省辖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
黑龙江省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2022年
黑龙江省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2022年如下: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34号)中《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一)坚持师德师风之一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严格实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申报人员须作出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公开承诺。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的基本要求,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和课题的倾向,体现教书育人的中心地位;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重点推荐获得教育教学领域公认的教学成果奖等标志性成果、模范发挥“传帮带”作用的优秀教师,切实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业绩标杆和道德楷模,确立职称晋升后工作量不减、贡献率增长的新导向。
黑龙江省2021年高级证咋没发呢
黑龙江省2021年高级证没发原因是ni手机号填写有误,联系不到本人。可以再次与相关服务人员咨询。2021年高级职称通过发证在通过评审公示后三个月即可获得高级职称聘任证书黑龙江省职称证发放通知,公示以后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
2022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考试什么时候评审结束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其中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 学院等自评直聘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三、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在本系列(专业)年度评审通知中要明确所执行的评价标准,做好改革前后新旧标准的过渡衔接工作。按照我省分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度安排,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黑龙江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黑龙江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发布!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7月20日-8月1日。
根据黑龙江《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黑龙江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7月20日-8月1日。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安排,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8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经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二)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 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 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人员对应档案号,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 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三)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 *** 、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哈尔滨市报考人员报考初、中级考试选择“哈尔滨”,报考高级考试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五)收费标准
按照《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六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98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66元,高级考试每人每科74元。
三、考场设置
2022年度初、中级考试由各市(地)分别设置考场。高级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一、高级考试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
3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
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高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工作安排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2022年7月20日-8月1日网上报名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2022年7月20日-8月2日在线资格核查(节假日休息)2022年4月11日-4月22日2022年7月20日-8月3日网上缴费2022年6月13日-6月16日2022年11月7日-11月1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18日2022年11月12日、13日实施考试2022年5月9日-5月13日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考后60日内考后60日内通过报名网站(或)查询考试成绩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
2022年黑龙江经济师报名时间黑龙江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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