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黑龙江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办法

2024-05-19 黑龙江职称评审网 18
A⁺AA⁻

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黑龙江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黑龙江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办法

黑龙江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黑龙江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报名参加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黑龙江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论文报评委会审批 (或参加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资格后企业发高级工程师聘书。

高级会计师

黑龙江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管理。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充分调动广大财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会计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高级会计师。

第三条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专职或主要从事财会工作并已取得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晋升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第五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通过全国会计师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第七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

一、较全面、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二、掌握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的基本原理与 *** 。

三、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会计或财务活动中的关键问题。

四、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五、了解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

第九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

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强财会分析和研究工作能力,为省、市 *** 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提出了有科学价值的政策建议;

二、具有科学的财务决策能力,胜任较高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胜任本专业工作和本专业与相关专业配套和协调的财务与技术管理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和市场分析能力,为企业发展进行过成功的经济分析和策划;

五、参与制定过企业单位经济或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工作条例、规范的编制、撰写工作;

六、组织指导财会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业绩与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本行业或本部门撰写五篇以上财务(市场、成本、营销、预算、决算)分析报告,报告数据准确,结论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

(二)主持制定本行业或本部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五项以上,明显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地市级重要财会问题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二项以上省部级财务会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条例、制度和办法等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主持大型项目(或企业)的主要财会工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六)主持审验过大中型企业的全面财务工作,并作出有深度和价值的分析与评价,其成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七)完成的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含相当的等级奖励,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一项以上,或地市级科技成果奖(含相当的等级奖励,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二项以上;

(八)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成果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二、著作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出版一本会计专著或译著;

(二)公开出版发行会计专业教材一部以上(担任前三名主编或副主编,编写工作量3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本专业论文;

(三)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独著或之一作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怎样评高级会计师职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财政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财务部门: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 2010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二、考试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考试实施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及高考定点学校。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3、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4、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三、考试有关要求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二)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2021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多久发证

一般正常情况下要在三个月左右,因为上报的材料当地主管部门要审核通过,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发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个人职称评审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评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个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目前不利于职称评审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职称评审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情况的职称评审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职称评审代评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职称评审网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