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级职称评定时间,黑龙江省初级职称评定时间

2023-02-11 黑龙江职称评审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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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时间

黑龙江中级职称评定时间,黑龙江省初级职称评定时间

黑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1日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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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送时间

2022年9月1-5日(补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

黑龙江省运动员保障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8号,冰上中心综合楼432室)。

3.材料返还

请各市(地)、省直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取回。

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通过新版职称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2.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黑龙江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壹』 2019年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定要求

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种要求,学历,任职时间,外语,计算机,发表期刊论文。其中论文需要两篇,要提前准备,大概提前半年到一年

『贰』 黑龙江省评中级职称的条件是什么

看说明专业的 一般本专业本科毕业 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3年 其他条件不存在达不到的问题

『叁』 请问谁知道黑龙江省卫生经系统中级职称申报评定时间和条件

每年的九月份开始评审,每年的12月报考职称英语,三月底考试

『肆』 2012黑龙江省晋升中级职称评定标准

省里今年英语线40分,有英语四级证免考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伍』 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来源:黑龙江省人事厅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为客观公平地评价农业系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结合农业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农业系列划分为六类专业:

一、农艺专业

二、畜牧专业

三、兽医专业

四、农机工程专业

五、水产工程专业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农艺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以及从事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

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畜牧、草业、饲料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

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农机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机工程科学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村能源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技术开发、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农艺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畜牧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

兽医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机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水产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农村能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凡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 申报上一级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要求晋升中级达到称职,晋升高级有两次以上优秀。

第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

(一)研究生班毕业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被聘助理农艺师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三)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农艺师任职资格。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机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高级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2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农艺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2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7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

1、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16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后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第八条外语及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一)申报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比较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一)申报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比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九条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科研、生产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三)具备运用本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科研及生产工作。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主要参加县级以上科研、推广、鉴定等项目一项以上。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撰写县级以上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获鉴定的。

(三)在技术工作中,为本部门做出贡献,取得成效的主要完成者。

(四)能够指导助理农艺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业绩与成果

(一)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获市地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独立承担完成中、小型技术改造、开发等项目一项以上,并投入应用。

3、主持推广、生产、经营、开发等技术项目,其经济效益应有县级以上评价证明材料。

4、在农业执法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农业政策、法规的解释、运用,处理法规执行中的争议、仲裁,进行有效的技术监督,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撰写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地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之一作者。

2、市地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或获奖论文二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

3、专著、译著、教材等(公开发行并本人撰写l万字以上)。

第十条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有解决本专业工作中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与协调的有关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范围内至少对一门学科有专长和独到见解。

(三)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科研、生产、鉴定、推广等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或所在市地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曾主持省、部级科研、鉴定、推广等项目一项或市地级项目二项以上者。

(三)主持不同类型的新品种、新技术成果的引进、试验和推广不少于一项。

(四)曾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市地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并被市地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在技术工作中,为本地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六)能够指导农艺师工作,审核其技术成果。

三、业绩与成果

(一)获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四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一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获市(地)、厅(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4、获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专利一项以上。

(二)撰写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各一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两篇为之一作者。

2、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或获奖论文三篇以上,均为之一作者。

3、专著、译著、教材等(公开出版发行的主编、副主编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陆』 求:黑龙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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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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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全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黑龙江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县(市、区)教育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2.地区教育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各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要严格核对把关。

(二)现场确认程序

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黑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地(大陆)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认定机构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

(三)教师资格审核

大兴安岭地区审核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30日。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等发布的通知公告, 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区防疫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采取错时错峰等方式,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 *** :0457-2120755

2022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考试什么时候评审结束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其中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 学院等自评直聘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三、各级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在本系列(专业)年度评审通知中要明确所执行的评价标准,做好改革前后新旧标准的过渡衔接工作。按照我省分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度安排,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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