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级工程师可以海南入户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央企高级工程师可以海南入户。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海南入户条件为:
1、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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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
海南外地地高级工程师资格如何认证
海南外地地高级工程师资格认证如下
海南允许外省中级以上职称在海南落户,去派出去带以下材料即可办理!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标准细则是什么?能说下办理流程吗?
1、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标准细则是:
(一)年龄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的创业人才。
2、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扩展资料:
海南人才引进应本着待遇从优的原则,用人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为其支付住房(租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补贴等,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对引进的人才可采取管理、技术作价入股和股权期权红权以及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 *** 可配套其他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引进人才配套的科研启动、安家、购房补贴等经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
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其申办《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简称“绿卡”);对于未获得“绿卡”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南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 *** -开放的海南诚邀各方英才
外省人海南落户条件
一、为便利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在琼落户,海南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我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1、按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我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7、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扩展资料
办理范围及条件
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定安县人民 *** —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 *** —海口实施人才落户新政 进一步放宽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海南条件
法律分析:落户的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先就业再落户。经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省级部门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人才,保持原有购房政策不变。新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二是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三是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四是离异人士,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法律依据:《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