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拔尖人才购房补贴6万元/年 公务员不在补贴范围
根据3月31日三亚日报发布的信息,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3月19日发布了《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服务指南》。与2019年2月试行的《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相比,《指南》对补贴发放对象如何认定,补贴的标准等予以说明,并对一些特殊的情况进行了明确,如曾在海南工作,在2018年3月31日海南施行严厉的楼市限购政策前已离开海南,又在海南在2018年5月13日施行《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后重返三亚工作的人才是否符合条件;夫妻中一方在三亚工作和夫妻均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怎样领取补贴;考取公务员或在三亚事业单位工作是否可以领取补贴等。
《指南》明确,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纳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纳入保障对象范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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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分别在三亚市及海南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在三亚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一方,可按规定单独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并同时在三亚市就业创业的,按照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货币补贴。本人或其配偶已在三亚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5.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6.经省、市 *** 认定的其他人才。
需要指出的是,人才在新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周岁计算(按周年计算以及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式,以“35岁以下”为例,应指年龄在34周岁12个月以内)。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3.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4.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即时受理即时发放;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即时受理,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购房补贴,但所购房屋须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售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住房货币补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人才若离岗,从离岗当月起取消补贴发放。
以下为全文:
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三府办〔2019〕105号)、《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发放规程》(三府办〔2019〕19号)。
二、申请对象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以下人才:
1.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5.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经省、市 *** 认定的其他人才。
三、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
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3.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4.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四、补贴资金承担比例
1.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财政全额承担;
2.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补贴资金,由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
3.企业补贴资金,由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承担。
五、受理时间与方式
我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申报时间如遇节假日冲突的,时间顺延并将及时告知。
1.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实行滚动申报,分别为4月15日至25日、7月15日至25日,10月15日至25日以及次年2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时间,2019年11月份开始常态化受理。
2.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
3.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
4.职称证书(以考代评取得的职称证书需附上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或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7.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纳清单(社保局窗口打印盖章)和个人缴税清单(税务局打印盖章);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加盖公章);
10.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应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供以下资料:
1.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单位信息表;
2.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5.申报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人员,提供编办文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所需要补充说明情况的材料。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表》,《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单位信息表》,《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申请明细表》,表格需电子版并打印(签名和日期手签),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向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请。
(二)初核。
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受理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由用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自主创业的人才直接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
(三)审核。
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收到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限受理材料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四)复核。
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负责申报材料复核,通过内部流转,由组织人社、住建、教育、税务等部门协助复核单位提供材料真实性,各相关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办理。
(五)发放。
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人力资源开发局向用人单位发放,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八、注意事项:
1.人才在新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周岁计算(按周年计算以及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式,以“35岁以下”为例,应指年龄在34周岁12个月以内)。
2.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纳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3.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纳入保障对象范围;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
5.夫妻双方分别在本市及本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一方,可按规定单独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并同时在三亚市就业创业的,按照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6.本人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7.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即时受理即时发放;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即时受理,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住房货币补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8.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房屋须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限售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9.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人才若离岗,从离岗当月起取消补贴发放。用人单位(含自主创业人才)在人才离岗当月,应向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
九、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或实物住房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或实物住房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整改结束之前,不再受理该单位补贴申请,同时由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从严从重处罚。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处理。
以上指南以政策文件为准。
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海南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根据《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依照《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海口市中级职称比例是多少
海口市中级职称比例是3:4:3。一个单位定岗定编制后,核定中级编制为10人,上级规定的中级各岗位比例为3:4:3。事业单位中级职称是按单位总人数的比例分配的。早在2002年前,中级职称占单位总人数比例仅为20%,10个人的单位只能评两个中级职称。
海南事业单位狱警是什么警衔?
你这问题有误。
之一,狱警属于监狱系统,监狱系统隶属司法部,是人民警察,是公务员,不可能是事业单位。
第二,监狱系统全国更高领导机构是:司法部监狱管理总局。副部级机构。省一级的为:某某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副厅级单位。具体到每个监狱,为正处级别单位。
第三,普通监狱的狱警,扣除监狱领导,警衔从二级警员到一级警督都可以。
第四,上班时间:基层为倒班,具体时间安排是各个监狱根据人数和具体情况安排。但是肯定要保证24小时有民警在监管。机关的会好些,和社会上的上班差不多。
海南引进人才需要打好哪三张牌?
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指出,要充分发挥海南优势,加快构建符合海南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人才发展机制,让各类、各层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消息公布后,海口在三角池公园举行了“百万人才进海南——海口在行动”活动,67家人力资源、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组团招人。海口市住建、公安、人社、组织等部门,在现场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14日中午12点,进场求职人员逾2000人,收受求职简历488份。
吸引人才落户,提供一站服务
在三角池公园,来自吉林的美术教师郑淼成功落户海口市龙华区,成为政策实施后首位落户者。
“海南空气好、环境好,工作机会也好,所以我想留下来奋斗。”关注人才政策一段时间后,郑淼发现落户比想象的更容易,“政策发布还不到24小时,我就拿到了准予迁入证明。”
“按照《行动计划》,人才进来确实容易多了。”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同志鲁凌波说,“从2016年起,海南就一直在探索放宽人才落户政策。这次规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2016年以前,除了公务员 *** 以外,往届大学生落户的情况可是很难见到的。”
鲁凌波介绍,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省任一城镇落户。“到中午12点,我们就接受人才落户政策咨询520人,受理人才落户120人次,签发准予迁入证明81张。”
符合要求的人才,凭身份证件、落户申请表格、用人单位合同、个人毕业证书、原户籍复印件等,即可在咨询现场申请落户。
“政策一出台,就一直有企业和个人向我们咨询人才 *** 、落户的事宜。”海口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局长朱韶雄说,“我们临时决定,14日就组织 *** 、咨询、落户活动。一方面,按照省委要求,用最快的时间将百万人才进海南的政策宣传出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 *** 、服务和咨询当中,发现人才的具体需求,从而不断完善我们的工作,实现人才的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
海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厅长何琳介绍,为给各类人才来琼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海南正着手建设省级“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在建成之前,先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服务大厅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项目申请材料,承办和代办有关手续,包括办理人才落户、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营业执照、办理子女入学等30多项。
完善住房保障,提升生活质量
在一些城市,高房价往往成为留住人才的拦路虎、企业创业的绊脚石。按照计划,海南每年引进的各类人才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有人质疑:这会不会让炒房的投机客钻空子?
对此,海口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谢晋表示:“原本我们也有这种担忧。但是5月14日上午,逾2000人的咨询者中,只有20来人向我们咨询住房方面的政策,而且基本都是年轻人,咨询的内容也多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
现场求职的湘潭大学毕业生郭涛,印证了谢晋的说法:“我们关心住房的问题。但落户的首要目的,肯定不是为了炒房。我们还是冲着海南自由贸易区的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从供给端解决郭涛们的后顾之忧,海南一直在努力。海南省住建厅保障处处长王志介绍:“2008年至2017年,我省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5.04万套,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37.98%。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人民住有所居,并迈向住有宜居。”
除了让人才留得下,怎样进一步保障各类人才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过得好?《行动计划》提出,对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按人才层次和相应标准,提供15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 *** 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其余的高层次人才,则发放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5000元,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每月3000元,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生每月2000元,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
扶持新型产业,提供创业帮扶
海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瑞连介绍,海南引进人才涵盖各个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包括高层次人才和一般人才,也覆盖党政人才、事业单位人才、企业人才和社会各个方面的人才。
要想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就必须得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更广的发展空间。
从2015年起,海南开始扶持热带高效农业、健康产业、高水平旅游业等12类产业。2017年,12类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99.4%。
在三角池人才 *** 现场,一家母婴连锁机构的工作人员袁女士透露,该单位属于健康产业,于2016年创办。营业机构从1家发展到170多家,只用了3年时间。人均月薪也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各行各业,招储备干部的单位都多了。大家都希望借政策东风招到更多、更优质的人才。”
按照《行动计划》,来海南自主创业的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并可在入驻园区申请零租金办公用房。此外,海南还将实施国家级项目人才配套支持计划。
同时,争取国家级创新机构在海南落户、推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鼓励科技人员 *** 或离岗创业。针对引进的人才,海南省还完善相关的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五年两次”跟踪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相关待遇。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