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户最新政策2022
一、2022年海南落户的方式有几种?
1、租房买房落户(即普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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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海南省内除三沙外,基本放开落户限制,只要在海南居住就可以落户,无论你是租房还是买房。
这种落户的方式叫普通落户。海南普通落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之一,需要有居住证。
居住证要去房子所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大概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能办下来。
第二,要在海南有稳定的工作,也就是要缴纳1-3个月的社保。这里的社保性质是指一般账户的社保,如果是临时账户的社保,是不符合海南普通落户关于社保的规定的。
临时账户的社保是入不了户的,你拿着居住证和社保的清单,就可以申请落户了。如果你是租房子的话,那一定要办理一个租赁证才可以。
可能有朋友会问,什么是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就是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在海南省开始缴纳社保,都是一般账户。只有具备了一般账户的资格,到了退休年龄,才可以在海南办理退休和领取退休金。
临时账户就是女性年龄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满50周岁以上,才开始在海南缴纳社保的。这种账户就是临时账户。临时账户,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是无法在海南办理退休和领取退休金的。
临时账户如何转为一般账户?临时账户需要在退休以前把户口迁入海南,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把这个临时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将来才能在海南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2、集体落户
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
3、人才引进落户
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人才引进的3种常见落户方式:
(1)学历落户:
你含有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的、硕士学历的,都可以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全海南岛落户标准都一样了。对于这个985、211,可以提高到55周岁以下。
(2)技能职称落户:
技能证落户标准也是40周岁以下;职称证是中级职称及以下的落户标准是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可以调整为55周岁以下,这是年龄。
前两种需要准备的材料:
你的学历证明,或者是技能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加上着你的劳动合同。海口以前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现在需要有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要先就业再落户。这个标准现在执行跟海南岛统一的一个标准。
(3)投资创业型人才落户:
有朋友会说了,我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没有职称怎么办?能不能人才引进落户?小博告诉你是可以的。只要是你在55周岁以下,属于投资创业型人才落户,这种也是合理合法的一种落户途径。
海南高级人才引进政策最新
有以下三个证之一的,就有资格落户。
一是大专以上学历(大专40周岁以下,本科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
二是有三级以上技工证;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1)40周岁(含)以下,获得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技能竞赛奖项人才落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 *** 、职业资格)人才落户
条件一:40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条件二: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条件三:40周岁(含)以下,具有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海南人才落户主要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45周岁以下及45-55周岁技能型三无落户
以海口为例,人才引进落户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专(不含脱产)40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含脱产)40岁以下
3. *** ,中级或以上职称40岁以下
海南户口有什么好处?
1.购买优惠
对于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生补贴标准为3.6万元一年;硕士生补贴标准为2.4万元一年;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8万元一年,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就业岗位
近两年,海南市场主体增加了几十万,岗位数也随之增加了几十万。海南人能享受到的一个好处就是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岗位的质量和可选择性也提高了。
3.生活便利
自贸港《总体方案》将允许本地居民岛内免税购买一部分进口的生活用品,因此海南人买一些进口生活用品的价格要便宜很多。
4.高考红利
海南高考比较容易,分数线也比较低,所以落户海南将能享受海南高考优惠政策。而且在很多内陆家长眼中,海南是最容易考上一本的省份之一。
5.医疗保障
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