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放宽人才购房资格:未落户人才买唯一住房享户籍居民待遇
3月29日下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从四类情况的购房资格和信贷支持方面,对原人才住房政策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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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总部企业人才,若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其随企业迁入海南的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经海南省自贸区(港)招商工作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海南工作、符合海南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经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候鸟”型人才),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 *** 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通知表示,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买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鼓励金融机构对引进人才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予以优惠。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降低人才租赁住房成本。
2018年6月15日,海南省 *** 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宅,按照《 ***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执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8年4月22日,海南省人民 *** 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提出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当时,琼办发〔2018〕29号表明,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 *** 另行制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要满足以下条件之—: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其它相关业务2年或以上的。
(2)有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满足前四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有建筑设计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2022海南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公式了吗
公示了。
根据2022年海南省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结果年底已经在官网公示。
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由评定资质通知评审结果,等到公示公告无异议后,通过者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暂行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海南省 *** 68号令《海南省建设监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实行资格审查核准制度。
对规定的必须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有条件自行管理的,必须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方可实施自行管理。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按自行管理的工程项目的等级划分资质标准如下:
(一)具备管理一等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1.主要负责人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程序,参加管理过1个一等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丰富的建设实践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
2.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3.土建、工艺、水电、设备、工程管理等专业人员必须配套,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在职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1人,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5人,并具有较强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施工管理能力。
(二)具备管理二等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1.主要负责人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法规和建设程序,参加管理过1个二等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建设实践经验和组织建设管理的能力;
2.有在职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3.土建、工艺、水电、工程管理等专业人员必须配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在职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并具有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施工管理能力。
(三)具备管理三等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1.主要负责人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法规和建设程序,参加管理过1个三等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建设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
2.有在职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3.有土建、水电、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在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并具有一定的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施工管理能力。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资质,由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报建时申报,并以核准。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审查主要的内容是: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资质审查申报表;
(二)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计划;
(三)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和工作简历;
(四)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所承担管理的建设工程,负有经济的和技术的责任。第七条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对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第八条 对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格的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发给《施工任务通知书》。第九条 对建设单位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时,所聘用的离退休技术、经济专业人员,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的30%,且不得作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第十条 本办法一、二、三等工程的划定,按建设部第16号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第八章附表《工程类别及等级》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三亚新政:未落户紧缺人才可申请购置1套住房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21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 *** 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在三亚未落户紧缺人才可申请购置1套住房。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党委和人民 *** ,各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我市创业就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琼人才局通〔2019〕24号)精神,经市委、市 *** 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通知如下:
一、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符合琼人才局通〔2019〕24号文件精神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各类人才”的范围参照《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三府办〔2019〕105号)相关条款确定,不受年龄限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经认定的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规定条件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人才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或家庭成员的缴税证明或社保清单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持家庭成员资料办理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等身份关系证明材料。
二、实际引进并在三亚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急需紧缺人才”是指符合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在工作岗位被纳入《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的人才。2019年第1批《岗位目录》见附件,市委人才发展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重点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目录》进行适时调整。(《岗位目录》用于依照本通知给予急需紧缺人才购房资格使用,不与其他政策文件中的急需紧缺人才待遇挂钩。)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用人单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至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进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经认定后持《三亚市急需紧缺人才证明》至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相关手续。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加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宣传力度,简化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发放条件的人才,其住房租赁补贴由市财政局全额承担。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