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19个专业职称,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系统

2023-02-19 海南职称评审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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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这些省份已明确

海南省19个专业职称,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报送系统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为止(2019年8月15日),全国已有北京、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 、陕西、甘肃、宁夏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三省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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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相关政策汇总

陕西

2019年4月,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7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甘肃

2017年12月,甘肃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28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建造师未在对应表内)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宁夏

2019年6月,宁夏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

2019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8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山西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7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内蒙古

2019年6月,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出版等1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9项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4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

2017年3月,上海人社局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明确3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9项。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不在对应项目之列。

此外,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江苏

2019年3月,江苏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浙江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 、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9类职业资格可以职称对应。

安徽

2017年12月,安徽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50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此外,还有安徽省内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5项。

福建

2019年1月,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在56项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8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江西

2019年6月,江西省人社局公布《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确定3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

2016年8月,《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湖北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广西

2019年3月,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主要对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4项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8项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

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8项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重庆

2019年7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10项。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川

2018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

2018年11日,西 *** 社厅《关于公布在部分职称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清单的通知》,确定4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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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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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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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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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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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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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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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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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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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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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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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

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

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一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他们有明确的职责、资格和任期,不同于一次性获得的学位、学衔等学术技术职称。例如,医院职位分为13个级别

初级医师: 13级;初级医师: 12级,11级主治医师: 8级、9级、10级;高级副主任医师: 7级6级5级;高级主任医师: 一、二、三。

海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高级经济师从202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以下是海南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不再组织与高级经济师职称相关的考试。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资格审核和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 ,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四、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高级考试:7月8日至7月22日。

初中级考试:7月27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 *** .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高级考试考生)7月8日至7月22日、(初中级考试考生)7月27日至8月17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联系 *** :65375001)。

3.网上缴费

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高级考试7月8日至7月22日、初中级考试7月27日至8月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 *** .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1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缴费成功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六、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高级考试9月4日-11日、初中级考试11月13日至2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

(五)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初中级考试人员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两个科目,总计作答时间为3小时;迟到5分钟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七)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信息请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取。

咨询 *** :65375001、65339752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1.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批次设置及时间安排

2.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7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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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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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高级职称基层评定容易通过不

海南省卫生高级职称基层评定容易通过。高级卫生职称通过率在百分之70。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医药护技四个系列分别有:医疗系列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药剂系列的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护理系列的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 *** 系列的主任 *** 、副主任 *** 。

海南省评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破格条件

申报中级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扩展资料

作用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称为职称。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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