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落户条件2022新规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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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45周岁以下及45-55周岁技能型三无落户。
一、学历落户类:
1、以40周岁划分为两种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上,需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2、需准备材料为: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等情况,可以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报告并提供遗失声明;【国外学历本科及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3年以上劳务合同。
二、技能职称类:
1、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的;
2、所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评审表、成绩单、红头文件;
(5)3年以上劳务合同。
办理海南户口迁入条件最新
海南落户条件2021新规如下:
一、海南人才引进的10种落猜清码户要求和年龄限制:
1、是全日制大专学历,海口市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三亚市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大家需要注意一下,大专全日制学历,三亚不包含脱产学历,海口包含脱产学历,这也是海口,三亚更大的不同之处。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本科或者是脱产本科:海口市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三亚市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
3、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级落户:即12级以上的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人才落户,年龄限制:海口55周岁以下,包含55周岁,三亚40周岁以下包含40周岁。
在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落户
户口在省外,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4、离校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落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5、市县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落户:在我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正销进市县经济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特殊才能的人才。
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021海南落户条件新规有哪些内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我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1、按我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我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我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6、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7、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我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我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扩展资料:
人才落户登记由拟落户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分局)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
(一)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
(二)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三)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单位或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档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事 *** 的,也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 *** 网-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定安县人民 *** -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人才引进落户海南条件
法律分析:落户的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其中985、211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为55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先就业再落户。经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省级部门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人才,保持原有购房政策不变。新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二是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三是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四是离异人士,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法律依据:《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