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一线证明副高免考吗
不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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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部发布相关规定,要求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人员给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2、文件提出,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4、另外,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救死扶伤、严谨求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将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
疫情一线人员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一、抗疫人员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1、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二、抗疫医护人员子女加分政策:
1、湖北省 2020 年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参加高考者同批次优先调整专业 ;
2、河南也为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 10 分;
3、山西大同为援鄂医护子女中考成绩加 30 分等等。
三、抗疫一线人员界定:
1、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 *** 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
2、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 *** 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河北省一线医务人员晋升政策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限制,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且符合晋升基本条件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由评委会评审认定为高一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等限制,提前2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
一、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 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发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和缺勤时,需指定一位副院长或部门负责人代行院长职务。.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送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签、打字、外勤、通讯联络、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法律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通知》
一、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业绩,可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引导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
二、对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医院隔离病房、发热门诊直接接触待查病例或确认病例,从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等相关工作1个月以上的,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1年,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