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一级职称,河北高级职称

2023-01-24 河北职称评审网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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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标准

河北区一级职称,河北高级职称

不用找文件号,这个政策那个办职称的机构都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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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初级职称评定需要的条件

评定职称需要的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

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见习一年期满,

经考核合格,

可评定“员”

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

“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

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

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

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评副高职河北省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怎么一级一级的审核

下放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权限。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由省职改办下放到省直部门、各市职改办负责;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由各市下放到市直部门、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定州市、辛集市职改办组织本地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审查;自主评审单位组织本单位主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组织申报资格审查。

下放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权限。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由省职改办下放到省直部门、各市职改办负责;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由各市下放到市直部门、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定州市、辛集市职改办组织本地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审查;自主评审单位组织本单位主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组织申报资格审查。

在所有的中小学教师当中,一级职称,到底相当于什么级别?

踏浪经过一番查阅,最后初步认定,在地、市、州、盟(以下简称市地级)一级行政区划管辖权下,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当于中小学管理岗位的正科级(公务员系列的乡科级)职务。首先我们先来看着市地级中小学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划分情况。

现行市地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级一共分为十七级,分别为市级正职、市级副职、局级正职、调研员(正局级)、局级副职、副调研员(副局级)、正县级领导职务、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处级正职(副县级)、副调研员(正处级)、处级副职、副处级主任科员、科级正职、主任科员、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科员与办事员。

地市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一共分为十三级,分别为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助理级和技术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应该说,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全员聘任制以前,中小学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两条泾渭分明的平行线,是不允许混淆在一起的。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全员聘任制后,中小学从业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自2000年起,各地中小学都陆续开始实施岗位全员聘任制。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打破现有中小学工作人员固定身份和岗位界线,只要符合相关工作岗位的任职条件,不论之前是何种身份,可以报名参加竞聘。比如原来的技术工人身份,如果满足某些管理岗位或是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就可以参聘,聘上了,岗位身份和薪资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由此可见,中学一级教师不但可以和相关管理岗位进行比较,达到任职条件,还可以直接聘任到相对应的管理岗位上。

把中学一级教师认定为相当于管理岗位正科级的依据是什么?

也许有人会奇怪,中小学管理岗位有那么多,踏浪你偏偏把中学一级教师对应上正科级,有何政策依据?踏浪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回答大家,没有。

但虽没有政策依据,不代表事情就没法办,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变通"。在人事工作上,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作法,比如岗位转换过程中工资待遇的就高不就低原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问题。

熟悉中小学工作人员工资情况的人都知道,中学一级教师的岗位工资和正科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是旗鼓相当的,因而二者之间的岗位只要是符合彼此的任职条件,是可以对调的。

最后想说一句,新一轮的机构整合精简后,市地级局级单位的内设机构规格,已经有所调整,原来的"处室",现在都统一降为"科室"。

一级教师是什么级别?

一级教师是中级职称,教师的等级是指的教师的职称,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河北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河北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河北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河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7月13日-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 *** 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考前、考后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 *** .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7月20日前完成注册,7月13日-22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7月22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7、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材料原件(根据报考人员个人情况选择提供),复印件各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2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七)打印准考证。9月6-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考试实施

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人员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知识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其中代收取考务费每人20元)。

九、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条件

附件1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7月20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7月13-22日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7月22日

须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7月25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9月6-10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时间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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