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论文加分上不封顶合理吗
不合理,学历(学位)占12.5%,专业工作年限占17%,现任职年限占12.5%,年度考核占8%,荣誉称号(行政奖励)占8%,现任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情况占17%,现任职以来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情况占25%(其中在不同级别的杂志上发表积分也是不一样的,发表的杂志级别越高积分也就越多),多少分值能晋升成功那要看各个单位制定的标准;我是杂志社编辑,由于工作的原因和省内外很多主编都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作者要发表论文的话可以到我的百度空间联系我! (记得赞同,不赞同如果有疑问我也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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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教师职称评审公示在哪里
经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依据
根据《唐山市2022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唐职改字〔2022〕1号)文件精神,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继续使用《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校内评审推荐工作执行《唐山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院字[2022]78号)等文件规定。
二、推荐名额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经唐山市职改办批准,我校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指标数为正高级职称6个、副高级职称21个、中级职称40个。请各单位将符合《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条件人员先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政策进行量化排队,然后根据学校下达推荐指标名额上报材料。
三、评审条件及参评范围
(一)评审条件:各类评审条件及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
(二)参评范围: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在编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未退休人员,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根据唐职改办字[2008]80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2.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4.规定任职年限内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5.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8月9日上午10:00在第四会议室,部署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二)8月9日下午4点前,明确基层职称评审推荐小组人员和专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名单、联系 *** 和电子信箱报人事处电子信箱rsc3331@163.com。
(三)8月10日—8月16日,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按照评审条件政策审核相关材料,根据量化排队和推荐指标名额上报。个人提交纸质材料,同时,所有材料需扫描成清晰的PDF电子版材料,为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做准备。(系统填报要求和具体操作步骤,将另发通知)。
(四)8月16日,各单位集中向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职称工作组上交教师评审材料。上报材料地点:北院综合楼829工作室。参评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的教师加“唐山师范学院2022年职称评审群,群号:752050901,入群后请将备注修改为单位+姓名”的格式。
1.人事处工作组核收材料内容
(1)个人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转评的也需提交)、奖励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需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交)、《唐山师范学院工作表现及学历资历量化考核表》、《承诺书》、师德考核表。
行政教辅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还需提交《行政教辅人员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表》。
非高校教师系列还需提交《非高校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表》。
(2)单位材料:《基层推荐晋升人员量化排名表》(需交电子版)、《公示推荐报告单》、《师德考核表》、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参评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的意见。
(3)要求所有证书原件(只交证书芯)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附《材料原件登记表》,报卷材料严格按目录排序。
2.教务处工作组核收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赋分表》
(2)《参评教师2021-2022学年系内教学评价汇总表》
(3)《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
(4)《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员任课情况表》:
注:以上附件均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教学单位上报电子版文件夹统一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
参评教师个人文件名称为:教学单位名称+姓名;
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33241648@qq.com。
(4)申报人的教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装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附《材料原件登记表目录》,报卷材料严格按目录排序。
3.科研处工作组核收材料内容
科研业绩只收计分项的原件,限项18项,不计分项不收材料。请将所有计分的科研业绩材料装入档案袋,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研业绩赋分表》(此表从系统导出;需交电子版,电子文档文件夹名称为:部门名称+2022年职称评审推荐材料,单个文件名称为:部门名称+姓名,发送到邮箱382145995@qq.com)、学术获奖(包括获奖证书原件、成果原件)、科研项目(包括申报书、任务下达书、项目合同书、项目经费卡、结题证书的原件)、科技服务(经费到校财务帐的证明)、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正式批复文件等原件)、论文(原件)、检索论文的检索证明 、论著(原件)、专利(证书原件)、以及艺体传播实践类等成果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参照《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字[2022]59号)。档案袋封面附《材料原件目录》,报卷材料严格按目录排序。
申报人所有研业绩材料均需录入唐山师范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学校管理-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办法试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冀职改字【2003】3号)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 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 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依据省规定的申报评审资格条件,申报人员逐项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表》,所填内容要客观、真实。
(三)公开述职
考核小组组织申报晋升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四)考核答辩
考核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答辩。
(五)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中有关内容,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六)量化赋分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考核答辩、考核评议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赋分。
(七)综合排序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八)确定人选
单位领导依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四章 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第八条 各基层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 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对控制申报数额的.系列要公示申报数额情况;
2、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工作总结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3、 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
4、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
(二)公示要求
1、 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十天;
2、 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 设置意见箱和监督 *** 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及情况汇总等工作;
4、 公示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
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凡申报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 组卷及材料报送
第九条 各单位经公示确定申报人员后,要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顺序
1、 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3、 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分别贴在评审表内);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5、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 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
7、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 更高学历证书;
9、 各种奖励证书;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上述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及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填写要准确,字迹要工整,装订要规范。
2、申报材料每人限装一袋,并填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贴在申报材料卷封面上。
3、申报评审材料中所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要由所在单位审档人签字、盖章。
4、各单位在报卷时要一同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三)申报材料报送
依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查后,被确定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级人事部门分别报送相关评委会评审。
1、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经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初审后,报送省职改办复审,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2、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审查后,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3、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分别由省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查,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4、驻冀中直单位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属地管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上一级人事(组织)部门出据委托评审函,送当地市职改办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省部级人事(组织)部门的委托评审函,报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5、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及驻冀中直单位按省职改办规定的时间、地点由人事职改部门派专人将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一次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