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河北工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4-06-18 河北职称评审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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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职称评审难度

河北工业大学职称评审,河北工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 如下

1.考生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河北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等。网址。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导师同意并由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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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一至表四各项内容应填 *** 实、详尽,字体和版面格式不得改动,如个别项目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

3、 考生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姓名一致,如有因更改姓名出现曾用名等现象,应主动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中一致。

4、 表一中“学历证书编号”一栏应填写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而不是证书印刷的流水号(一般为红色)。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合二为一者,“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5、 表一中“报考类别”一栏,按照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6、 各表填写完毕及相关材料齐备后,一并于规定时间内交至河北工业大学研招办,并交纳招生考试费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函报考生可通过邮局(EMS)邮寄报名材料或汇款,但须保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寄到。收件人:研招办, *** :022-60438348,单位名称:河北工业大学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研招办行政楼B区214室,邮编:300401。

7、 网上报名时间以省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届时考生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登陆“2016年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

8、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请问河北工业大学自考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吗?

是承认的。自考本科文凭是国家颁发的,当然也是国家所承认的。

河北工业大学的自考本科,是河北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河北工业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

一、自考文凭国家承认吗?

自考本科是国家给颁发本科证书,是国家承认学历在学信网可以查到的,自考本科相对于成人高考、 *** 教育、电大教育等形式的含金量较高的一种。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可,国外很多国家也都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的学历。

河北工业大学自考本科获得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无论对就业、工资、户籍管理还是对于考研、考证、考公务员、评职称等效力和普通高校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自考本科,宽进严出本身难度偏大,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坚持到最后,而其考取第二学位文凭,难度更是难上加难。

河北工业大学自考本科,大多是在职学生,想进修工作相近专业的文凭。不仅仅是对于考试内容的考核,更多的是对于考生的自我素养以及自我学习的能力一种锻炼,体现出考生非常强的自控能力和自学能力,而且其社会适应能力和时间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

二、自考文凭社会认可吗?

成人自考本科文凭是学信网可查,国家和社会都认可的文凭。成人自考本科学历也是可以报名事业单位的 *** 考试的,并且享受和普通本科一样待遇。

但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参加的项目,绝大多数也是自考本科生可以参加的,这其中就包括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参考事业单位。从国家的规定来说,河北工业大学自考本科学生完全可以进入事业单位,社会上的企业对河北工业大学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认可的。

三、自考本科的用处

1、在考资格证方面:自考本科的学历考资格证与统招全日制本科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2、在考研方面: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3、在考公务员方面:一些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职位都是可以报考的;

4、在升职加薪方面:自考本科学历是除统招全日制本科之外认可度更高的一个了,很多企业都开始承认这个学历了,所以在公司职位晋级等方面肯定是有用的。

5、在出国留学方面:目前多个国家都承认自考学历,所以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

另外,2023年河北工业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天津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天津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河北工业大学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河北工业大学待遇为啥高

评职称难度大。

根据查询河北工业大学官方网站显示,河北工业大学待遇高是因为工资涨幅很小,一般随职级提升涨,但升职、评职称难度非常大。

河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天津市,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定名为河北工业大学。

江苏高校教授评审条件?

⑴ 副教授评审条件有哪些

申请副教授评审需要满足: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⑵ 评教授的条件有那些

各地条件有差别,但总是来说,除了一般的要求:

1.外语A级 2.高校教师证3.计算机证

还应有:

1.教学业绩,教研成果

2.专著

3.高水平论文

4.科研项目

⑶ 在高校评副教授职称的要求是什么

条件是:

①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②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3)江苏高校教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岗位职责

高校为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需要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师资后备力量是一流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我校师资队伍的有生力量,学校设立的岗位。特任副教授对外可称为副教授,并可以此身份申报国家、中国科学院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⑷ 哪些高校有评定教授的资格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06年12月)

(截至2006年12月)

一、 一百五十九所具有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财经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中医学院

河北省: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山西省:山西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北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中医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湖南省: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石油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甘肃省:兰州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二、一百一十八所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 外交学院

天津市:天津理工大学

河北省: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石家庄经济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理工大学

山西省: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医学院 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沈阳药科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沈阳理工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鞍山科技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沈阳化工学院 大连轻工业学院 辽宁工学院 大连水产学院

吉林省:东北电力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上海市: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水产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江苏省: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邮电学院

浙江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温州医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师范学院

安徽省:安徽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福建省:福州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华侨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江西中医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

山东省: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河南省: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湖北省: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体育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 三峡大学 湖北中医学院 长江大学 武汉化工学院

湖南省:长沙理工大学 南华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广东省:深圳大学

广西省:广西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市:重庆交通大学

四川省:成都体育学院 西华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省:贵州工业大学 贵阳医学院 贵州大学

云南省:昆明医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财贸学院 西南林学院 云南民族大学

陕西省: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西安外国语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石油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西安工业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美术学院

甘肃省:西北民族大学 兰州商学院

新 疆: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大学

⑸ 江苏省高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江苏教授评职称论文发表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你可能问的就是那些代笔网之类的吧,我接触过的有代笔网原上草论文,代笔老师很讲诚信,而且写出来的稿件也很有质量。

⑹ 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⑺ 大学老师各阶段的职称评定有什么要求

大学老师各阶段的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1、助教评定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经一年见习试用;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宄生班毕业证 书,担任教学工作三年的教师,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讲师评定条件

(1) 能承担本专业的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 教学成绩优良。

(2) 本科生在担任四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期间,己经取得高校助教进修 班结业证书;或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并考试合格;或获得研究生 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己承担三年以上助教职务;或获得硕士 学位且己承担三年教学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 技能和从事科学研宄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晋升讲师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副教授评定条件

(1)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 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 定的教学工作量;注重教学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 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教学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独立完成并公开发表过两篇以 上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经专家认定在同类 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 发表两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获得过部、省三等以上奖励(前三 位);或主持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研宄课题,其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 或主持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 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中级教师的能力。

4、教授评定条件

(1) 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 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在教学研宄上有较高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 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 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 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以 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 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 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 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7)江苏高校教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1)助教

新教师在未受聘为讲师以前先从事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教学辅助工作,以熟悉大学的基本教学条件和教学的组织。助教也可以由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在很多国家都由博士研究生承担助教的工作,而不再专门设置助教这一级别的教职。

助教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教学。助教辅助大学教育的主导方面是协助由教授和学生共同构成的课程教学系统正常工作。他的工作方式主要呈现为两种:一种是协助教授工作;另一种是协助一门课程的展开,而这门课程可能是由多个教授共同承担,也可能是由教授指导,由助教本人开设的。教授从自己的研究生里挑选两位来协助备课、整理资料和组织课堂教学,这种是最初级的“助教”。

(2)讲师

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大学教师。讲师也有不同的等级。优秀的讲师完全可以把他的课程开设成对本门学科有巨大贡献的基础课,而他的教学 *** 、实验 *** 和基本规范将成为学生必修的一级台阶,借以达到大学教育的基本要求。讲师也可以做一些初级的工作,基本上是去填补教授和副教授正常教学所遗留下来的空缺,来使整个教学系统趋于完善。另外,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完整的教学单位,会特聘讲师来讲授一些自己的教授不能承担而学生又必须学习的课程。比如,当年的北大,只有专职教员才可能成为教授,而 *** 的一律称为讲师。在当时著名的讲师中有梁漱溟、鲁迅等。这就说明,讲师的水平不一定比教授差,只是他们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

(3)副教授

副教授原则上不仅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他一方面向学生传授相关的知识授业,一方面训练学生去掌握获得知识的 *** 传道。所以严格地说,一个副教授既然已经是一个“教授”,他就必然已经具备了足够的能力指导他本专业所有“求学的人”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上面提到,副教授在知识水平上未必要求比讲师高,但其任务的性质不同,在知识和 *** 的教学中,他也比讲师在大学系统中有更大的责任。在知识上,要求他对本专业的全部知识有通盘的了解,同时在一个问题上有专深的研究;在 *** 上,要求他对本专业的所有 *** 都了解,而他自己对其中一种 *** 有着熟练的掌握。他不仅可以指导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完成研究,而且在博士研究生所采用的 *** 略超出本学科已有的 *** 甚至是采用全新的 *** 时,同样能够根据本学科 *** 的规范保证论文高水平的完成。

(4)教授

教授是大学里的主体,大学里主导性的工作是由教授承担的。教授的职能与副教授不同。在知识上,对教授的要求与副教授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在 *** 上有个重大的差别:一个教授不仅掌握并能熟练运用本学科已有的 *** ,并且他必须对本学科的 *** 论作出过贡献,也就是说,他在遇到一个课题时不仅知道如何运用已有的 *** 来解决它,而且能够或者已经创造出某种 *** 来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思路和手段。教授和副教授一样要承担本科生教学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特别是指导研究生在现有的知识、 *** 储备中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利用时,去完成开创性的工作。除此之外,教授还要促进本学科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他必须对本学科有清晰的了解,和本行的专家有便利的交流,通过定期主持学术会议和学术项目的方式来培养和训练本学科的高级研究人员,领导他们进行集体协作,以完成科学所提出的任务。

天津滨城:提高住房保障服务 协调新房和租房优惠

关于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

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决定》和市人民 *** 《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发〔2022〕11号),发挥滨海新区战略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体局)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经区 *** 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其随企业迁来的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在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新区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各开发区)

(四)鼓励在“滨城”生活的准市民落户。持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保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且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居民(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在新区创业,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连续缴纳1年社保且同期无异地社保),企业原始法人代表(不得注册高中、职高及以下学籍)正常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外省市且同期1年无社保记录,支持其落户稳定住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鼓励为“滨城”贡献者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新区区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可申请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二、完善基本服务保障

(六)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有效居住证申请滨海新区购房资格,享受本市市民同等购房待遇。所购房屋 *** 时,需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满一年后方可交易。(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七)积极支持新区购房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所购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的,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公安部门在居住地社区办理集体落户,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公安局、区教体局)

(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来新区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人社局)

(九)争取符合条件的蓝白领公寓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奖补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人社局)

(十)积极争取购房金融支持,鼓励新区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对合理购房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金融局)

(十一)为来新区投资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量身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支持采取订单式限价商品房的模式实施开发建设,定向对单位职工进行销售,同时鼓励企业或单位采取团购的方式购置新区存量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

(十二)对新区引进认定的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种人才,在租房、购房时给予相应的支持。拓展升级滨城人才服务证事项,提供精准高效的购房租房等住房保障服务,协调新区优质商品住宅和租赁房源给予特别优惠,购置新区特定房源可享受团购价格。(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办)

三、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

(十三)争取对于纳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范围,项目总投资超50亿元的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属于市级大企业范围的,报请市 *** 同意,由属地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在激励机制以外按照3:7比例由市与区分成,分成范围扩大到地方全量税收,分成税收不计入现有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额度,或由市财政按照新区前期投入的更高比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四)争取将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70%)返还新区。其中,海域使用金50%部分,研究调整海域使用金入库级次,将该部分收入直接缴入新区国库;在调整级次前,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将海域使用金50%部分拨付新区;海域使用金20%部分,纳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由新区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项目资金申请,用于新区海洋海域方面支出。2020年以来,应拨未拨新区的海域使用金50%部分,力争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考虑,由市财政通过结算方式补助新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海洋局)

四、开展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

(十五)争取由新区独立出台天然气(包含LNG,下同)配气价格,开展定价成本监审,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以临港、南港地区为试点,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石化、化工等大工业企业与天然气供应企业签署直购长期协议,并逐步向大港等地区推广复制;鼓励新区、开发区国有企业、园区运营企业牵头组建直购共同体,采取保本运营或微利运营的方式, *** 中小工业企业与天然气供应企业签署直购长期协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相关开发区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十六)推动新区新能源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出关键步伐。争取出台在相对封闭的产业区域内对重点产业隔墙售电的政策,支持天保临港、经开区西区、南港等燃气分布式项目如期供电。争取对新区新能源装机总量上给予倾斜,确保2025年达到7GW。规范氢气制取、冷能应用、CCUS等项目审批,出台燃料电池车补贴政策,支持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引导放开全市氢能应用场景,鼓励氢能应用。充分利用新区地热资源,依法依规放宽地热采矿权限制,拓展新区地热资源利用发展空间。推动出台绿电交易实施细则,核定发布绿电交易过网费价格,降低绿电市场化交易成本。以中新生态城、经开区为试点,建设绿电交易展示服务中心,逐步将试点经验推广至全区,扩大绿电市场化交易规模。鼓励新区大工业用户、园区售电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双边协商交易”,实现新区绿电直供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相关开发区、各街镇等)

(十七)探索建设绿电、氢、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海水淡化综合利用试点,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水电热气冷联产、成本更优低碳示范园区;规划建设保税区氢能产业园、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和南北“两翼”共享储能站。(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相关开发区、各街镇等)

(十八)出台新能源发展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重点支持利用油田、盐田等土地资源,建设新能源项目。拓展海域立体利用空间,鼓励利用近海滩涂区、围而未填海域等区域建设海上光伏项目;鼓励利用已建成码头、防波堤及调整后的闲置锚地、划而未用锚地等建设分散式清洁能源项目。争取建立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地热项目(南港)涉海审批市级“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海洋局)

(十九)争取市级支持,满足新区重点项目用能需求,平稳实现碳达峰目标,对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和关系全市保供安全的项目,由市级统筹解决能耗双控指标。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对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能耗优于平均水平、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优先保障用能指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核定海水淡化用能优惠价格,出台海水淡化用能补贴政策,降低海水淡化企业用电、用煤成本;支持海水淡化项目与周边电厂加强用能方面的整体合作,实现电力自发自用,降低海水淡化成本。鼓励新区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建设临港、南港海水淡化项目。推动浓盐水综合利用,支持深海排放口试点项目建设及浓盐水处置后入海,建立长时间序列动态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二十一)争取将海水淡化水纳入全市水资源配置体系,推动制定全市特别是工业区、高耗水行业海水淡化水利用计划。争取市水务局组织市水务集团等骨干供水企业参与配送利用海水淡化水,出台使用海水淡化水用户免予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政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数字产业发展

(二十二)加快天津(滨海新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支持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建成立足新区、辐射全市及京津冀地区的,以公共算力服务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产业化服务平台,争创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超算天津中心等联合行业领先的服务机构构建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的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三)争取将新区教育云平台纳入市教育系统“一网五平台”(天津教育科研网和天津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资源服务平台、安全平台、终身教育平台、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总体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丰富新区教育云平台功能,实现 *** 学习空间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十四)支持第五中心医院与市总医院、肿瘤医院、胸科医院、环湖医院等建立检查检验共享机制,开展远程会诊、病案讨论、医疗教学等活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新区三甲医院与市级有关医院的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新区有条件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率先与市级平台对接。争取新区需求的防疫等领域数据与市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开发区)

(二十五)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新区与市级政务“一网通”平台全面对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区通办、就近可办。开展津滨双城政务服务协同场景试点,加快推动低保、特困、就业、社保、信用等领域的市级数据向新区共享开放,进一步优化“滨海通办”业务场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

(二十六)鼓励开展数字经济领域“一企一证”改革试点。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备案”和“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事项纳入互联网医院“一企一证”改革。持续推动将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相关审批权限下放或延伸至新区办理,并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七、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

(二十七)加快城市老旧空间复兴和品质提升。构建完善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策体系,成本核算、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结合新区城市更新特点,在城市更新模式、房屋征拆政策、拆建比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纳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二十八)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路网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支持沿海大道整改提升、集疏港通道、跨海河大桥以及重大港 *** 通设施等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继续支持滨海新区B1、Z4、Z2线纳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考虑,继续支持新区轨道交通发行专项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建设委)

(二十九)争取给予新区更大一般债券支持额度,保障区域交通、卫生、教育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区一般债券分配额度,在全市占比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新区一般预算支出占全市或区级比重安排。(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争取给予新区更多 *** 专项债券限额倾斜,在符合投向领域的前提下,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纳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 *** 专项债券续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一)争取进一步在再融资债券额度方面给予新区支持,“十四五”期间,除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如期实现收益偿还到期债券情况外,支持新区全额发行再融资债券,推动新区到期债券有序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二)承接 *** 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及专家评审权限下放,制定审管办法,并支持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区行使 *** 货运项目独立审批权限,强化对 *** 货运经营者的事中事后监管。支持新区各监管单位进入天津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查询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三十三)推进医疗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布局新区,争取将天津市妇产医院优质资源迁入新区,支持肿瘤医院建设国际级质子中心。推进新区中医医院与中医一附院、二附院深度合作,推动泰达医院与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中医一附院等市内高水平医院开展合作,支持塘沽妇产医院与市儿童医院建立合作关系。支持第五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医学中心,在标准、投资、专科建设、医生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尤其在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平台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建成区域龙头医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十四)争取市名校核心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新区。以塘沽一中以及市教委直属校滨海学校等优质名校为主体,组建一批教育集团,放大辐射效应。在学校级格、领导职数、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及专项资金方面予以倾斜,积极争取1—2所市教委直属学校布局“滨城”,支持和平保育院在新区建设分园。支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一批职业院校迁入新区或新建校区,建设全市职业教育高地。(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开发区)

(三十五)争取承接市级公办示范幼儿园评定职能下放,对现有示范园分园独立办园后,直接评定为市公办示范幼儿园。争取市级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政策向新区倾斜并适当增加市级公办示范幼儿园指标。(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十六)建立名中医、名院长等退休后在新区返聘补贴机制,搭建市、区两级退休返聘信息畅通机制,对在学术领域具有高超造诣和取得突出成果的名家大师,支持其在新区设立专家科室,吸引其学生或合作团队来新区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十七)制定引进退休名校长、名教师和知名教育专家方案,明确退休名校长、名教师引进后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考核办法及相关待遇,规范引进人员条件和程序,每年引进2—4名退休名校长、名教师和知名教育专家。(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八、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方面给予支持

(三十八)高水平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新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由新区 *** 批准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年期期限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起始价。编制新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作细则,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全周期操作流程。(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三十九)争取由市 *** 出具委托文件,授权新区 *** 审批新区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区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经专家论证后的开发方案由新区 *** 审批,同时向市规划自然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四十)将城市更新项目发生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及前期工程费等”成本费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除。(责任单位:新区各税务局)

(四十一)鼓励引进产业、人才和高科技企业,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对经开区中心商务片区范围内的酒店型公寓,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水、电、气、热居民用户价格。对经开区中心商务片区,由商业、办公楼宇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后,可按规定申请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人社局、有关开发区)

(四十二)做好升压站、储能站、上网电力廊道等新能源配套设施用地保障。推行新能源项目用地、电力行业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推动市级审批权下放,争取分批次逐步授权给新区 *** ;争取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验收,下放至新区审批。推动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订,承接海洋相关审批权,制定海域使用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海洋局)

九、支持完善人才政策

(四十三)产业(人才)联盟成员单位申办就业见习基地可不受经营年限、职工人数、经营场地等条件限制。简化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的设立审批,实施人社部备案制。在新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允许具备条件的联盟内龙头、骨干企业,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建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十四)支持东软团队在新区创办学校。鼓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与企业加强对接,对应智慧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等专业群,建设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十五)制定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实施方案,对接“1 3 4”产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优质专业群,启动“创优赋能”、“1 X”证书制度试点等项目建设。鼓励天津大学等高等院校及各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实行现代学徒制,推动订单式培养,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十六)积极筹建“滨海新区职业教育产教城融合发展基地”。吸引世界知名大学在新区开展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支持滨海职业学院与国内外应用技术大学等学院开展合作交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鼓励有办学经验的高水平民营企业在新区举办职业教育院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十七)世界技能大赛、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争取直接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天津市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争取参与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争取直接申报天津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争取直接认定为相应水平的技能等级;争取根据个人和企业的需求,破格认定为相应层级职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十、支持创新发展

(四十八)支持海河实验室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争取承接国家级重大专项,聚焦信创、合成生物等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相关行业关键“卡脖子”问题。推动海河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 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或后备队。支持海河实验室以重大产业需求为引导,建立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合作机制。“十四五”期间,在脑机交互等领域筹建海河实验室。(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各开发区)

(四十九)加快培育以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骨干的战略科技力量。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天津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新区动物疫病防控、动物育种、海水资源利用等重点发展领域,谋划建设更多高水平创新平台,争取在新区推荐申报1-2家国家级创新中心或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新区产业链领军企业牵头,联合行业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申报各类市级创新中心,到2025年,新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12家以上,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10家以上,推动建设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组并纳入新序列,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支持新区申报一批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各开发区)

(五十)争取新区具有研究生培养资质的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南开大学泰达学院等高校,联合科研院所申请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指标,确保“十四五”时期实现指标增加。(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五十一)建立科研项目信息常态化对接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争取将职称评审自 *** 下放给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争取市级天使母基金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吸引更多企业落地。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培养技术经纪人,培训费用可列入单位员工培训经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并给予一定补贴支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市场化合作机制,可在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促成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奖励,可将不低于转化净收入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将不低于转化净收入的5%奖励给技术转移机构人员和管理人员。支持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建设“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到2025年,支持新区“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5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各开发区)

(五十二)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培育或参建1—2家大学科技园。争取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高校在新区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与海河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主导产业重点科技企业共建研究生、博士生联合培养机制或联合培养基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着力打通转移转化通道。(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开发区)

十一、保障措施

(五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 *** 统一领导下,成立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协调统筹各单位工作,压茬推进政策落地;各牵头单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并成立本单位专班组织推动,将名单报区工作专班备案;各涉及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区工作专班。

(五十四)加强协调调度。各牵头单位细化落实工作方案,2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并持续推动细则落实。区级专班建立每季度调度机制,持续推动方案落实;各单位工作专班建立每月调度机制,及时推动细则落实进度;各责任单位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在服务构建双城发展格局中展现滨海新作为。

(五十五)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工作实际的评价体系,将落实方案中各项政策情况纳入“三考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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