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县级荣誉包括哪些
职称县级荣誉包括:县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老师、杰出老师、特级老师等。
原来只有 *** 颁发的荣誉或教育,人社多部门颁发荣誉视为县级荣誉。比如教育局盖章的优秀教师等不算县级荣誉,教育局和人社局一起盖章的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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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说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 *** 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称号为省级荣誉,按市县上下对口原则,县教育局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其颁发的荣誉应该就是县级荣誉。
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简介:
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的是以县城行政单位的名义办法给某人或者某组织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机关授予个人或集体的荣誉奖励,是表彰工作绩效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的一种精神奖励,也是地方 *** 表彰地方上见义勇为的公民个人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河北省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河北省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和省人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晋级职称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4号)文件精神,不断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积极发挥作用,经研究,在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和聘用、各类专家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实行政策倾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业绩,可直接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在量化测评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引导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
二、对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市内医院隔离病房、发热门诊直接接触待查病例或确认病例,从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等相关工作1个月以上的,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1年,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限制,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已具备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且符合晋升基本条件的,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由评委会评审认定为高一级职称。获得市级、县级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申报数额等限制,提前2年申报参评高一级职称。
四、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参加河北省和邢台市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的人员通过特设岗位进行聘用,不占单位岗位核定职数,其所聘岗位等级初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十一级,中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副高可放宽至专业技术五级,正高可放宽至专业技术三级。
五、在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 *** 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等各类选拔推荐工作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评选工作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中国教育学会、中央教科所的获奖证书在河北教师评职称中算什么级别?
按理一样是属于省部级(部级),因为这些学会和所是挂靠在部级单位的。
【简介】: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解释】:
基本解释:
[the title of a technical or professional post (such as engineer, professor, lecturer, academician, etc.)] 区别科学技术人员等级的称号(如工程师、教授、讲师、学院院士等)孙犁 《秀露集·关于编辑和投稿》:“编辑是一种工作职称,目前‘ 张编辑 ’、‘ 李编辑 ’的称呼,不太妥当。” 郑秉谦 《灯》三:“现在她总该会名副其实得到工程师职称了吧?”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 *** 组成部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河北省人民 *** 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平就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的就业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策,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政策,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省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负责人事考试工作。负责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 ***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备案、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办法(不含中国 *** 党内表彰、公务员奖励),组织指导省直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负责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拟订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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