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证什么时候领取
每年成绩下发后,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去办理即可,一般是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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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9年全国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省起止时间不同)。
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
2017年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审何时发证
一般公示后三个月即可领到证。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它
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专业技术职业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出版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工艺美术专业。
技工学校教,体育教练员,翻译专业,广播电视播音,海关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统计专业,经济专业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专业,律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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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地方政策:
黑龙江,2018年,黑龙江省委省 *** 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为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山西,2018年9月19日,在山西省 *** 召开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新民就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答记者问。
王新民: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山西省主要有两方面改革措施:
一是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到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
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
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道德培育、教育理念、教学 *** 、教学实绩等教学能力和专业工作经历、技术研发服务、指导学生实践实训活动等专业实践能力。
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引入企业、行业人才发展标准,发挥校企联合的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将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纳入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
关于教师岗位管理改革主要是以下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省的大中小学校已经实行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公开 *** 制度。加强中小学岗位管理。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范围内负责核定岗位总量、岗位设置,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进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教师,学校按岗聘任、聘期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2017年考取的河北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如何领取,登记表在哪里下载,怎么填,急求,谢谢!
你的具体城市呢?
下面是石家庄的通知,但是每个地区不一样。
关于发放2017年度统考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开始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日期: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西侧(槐安西路48号)。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领取证书时请考生提前从下方附件中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认真填写完毕,帖上本人照片(1寸或小2寸),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2、考生在填写《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4、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9630088咨询。
5、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或关注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众微信号,及时了解最新消息。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