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职改办的职称,河北职改办的职称可以在国企用吗

2024-05-11 河北职称评审网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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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关于河北省职改办的专业职称资格证普查是怎么回事?谢谢回答,有追加分的

河北职改办的职称,河北职改办的职称可以在国企用吗

省职改办决定自2008年起,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初聘确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开展更新换证工作;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我市将按照省职改办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职称普查登记、换证和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工作

一、普查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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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我市管辖的行政机关(含党、群、团)、各类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个体)工作,并获得过国家和我省、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的人员(含离休、退休),均属于普查登记范围。

驻邯省、部单位委托我市代为评审、初聘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也属于普查登记范围。

民营企业和农村中,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取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进行普查登记,不换发新版证书。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违反评审政策,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律无效,不予普查登记和换证。

原在民营企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又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其原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参评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范围内无效,不予普查登记和换证。

原在外省、外市、外单位(非我市管辖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外省、外市、外单位(非我市管辖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未经我市职改办审核认定的,不在普查登记范围。

工人职称、政工职称不在普查登记范围。

二、证书更换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初聘确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我市卫生专业微机测评试点考试中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取得的“省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一律换发成2009年新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驻邯省、部单位委托我市代为评审、初聘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也须换发新版证书。

三、组织领导

省职改办统一领导全省的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和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工作;市职改办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和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工作;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登记造册、材料汇总、资格审核、建档建库和证书换发的基础工作。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的初审单位,负责查阅档案、收集材料、采集信息、录入数据、登记造册和审核验证的具体工作。

在全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普查登记、换证和建库工作,是我省职称改革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关系到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信息化建设,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们 *** 职能部门的决策和公信力。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争一个不漏地普查登记,确保一个不错地建档建库,以保证全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操作步骤

1、全市开会部署

市职改办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一并部署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和建立全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工作。

2、主管部门布置

全市部署以后,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要向管辖、管理的基层单位开会布置,要组织到位,贯彻到位。

3、基层单位初审

初审单位要尽心尽责,传达到人,落实到人,抓紧查阅资料(文件、档案),收集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的表格、证书),采集信息,录入数据,审核验证,填写表报,公示之后汇总上报到主管部门。

4、主管部门复审

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对基层单位采集的信息、录入的数据、收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件、材料,和汇总的表报资料进行认真复核审验。在公示之后,将本部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证书、数据、表报、资料等,一并汇总上报到市职改办,同时要借机建立起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

5、市职改办审核

市职改办审核受理,将在11月底结束。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完成复审工作后,可以提前上报。

市职改办对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证书、数据、表报、资料等,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在公示之后,将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证书、数据、表报、资料等,一并呈报省职改办审核;将全市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据、表报等,呈报省职改办备案;同时更规范更完善地建好邯郸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

五、规定与说明

1、材料问题

(1)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普查登记、审档换证工作的全过程中,各县(市、区) 职改办、市直各部门要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审查出的假证书、假材料等一律扣留,不予登记和换证,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协助者的相关责任。

(2)普查登记所需表格,必须按照省职改办的统一要求规范填写。

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普查登记、换证和建库申报审批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填写和粘贴《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粘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专页》(附件五)一份,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免冠近期照片(大一寸)二张。

基层单位要准确无误地填报《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汇总表》(附件三)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公示表》(附件四),并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普查登记、换证和建库提交材料目录》(附件一)的要求收集整理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

(3)按规定上报的复印件,主管部门审核后要加盖公章。

(4)涂改、刮抹、污染、损毁的证书、材料、表格、资料等,原则上不予认可,但通过相关文件、资料能证明其正确性、准确性而不是故意弄虚作假的,可予以登记和换证。

(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编号,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中唯一有效的识别代码,故在普查登记中,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编号必须按照公安部新身份证编号(18位数字)的规定填报。没有更换新身份证的人员,可以从户口簿上查到自己的新身份证编号(18位数字),也可以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进一步确定。

(6)普查登记表格,可以从邯郸人事信息网上下载。表格纸张尺寸要求统一使用 A4 纸。

2、普查登记有关问题

(1)按照民营科技、乡镇企业、农业技术评审条件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只在民营、个体企业范围内有效。此次工作只进行普查登记,不换发新版证书。

注:符合现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申报改评或直接晋升。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改评或直接晋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有效。

(2)在普查登记中,发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表(含考试登记表、初聘确认表)与资格证书记载不一致的,以评审表的记载为准。

(3)按政策允许具有“双职称”的人员,只登记其与现专业技术岗位一致的任职资格,另外的任职资格可作备案并可更换新版证书。

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评委会评审、不同专业职称考试)两个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只登记其与现专业技术岗位一致的任职资格,另外的任职资格可作备案并可更换新版证书。

同系列(同专业评委会评审、同专业职称考试)而不同级别两个以上任职资格的,只登记更高级别的任职资格,其低级别的任职资格自行失效,不再登记也不更换新版证书。

(4)职称改评人员,按改评后的任职资格普查登记。改评前的任职资格自行失效,不再登记也不更换新版证书。

(5)初聘确认过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登记其与现专业技术岗位一致的任职资格,另外初聘确认的任职资格自行失效,不再登记也不更换新版证书。

(6)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参加普查登记和换发证书,不得多头参加。发现多头参加者,将按弄虚作假追究责任。

民营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普查登记;参加了人事 *** 或办理了失业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档案存放部门负责普查登记;在民营企业保管档案的,民营企业可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通过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或驻地县(市、区)职改办)普查登记。

民办学校可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或驻地县(市、区)职改办)普查登记。

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职改办,申请普查登记。

3、更换证书有关问题

(1)从2009年7月1日起,河北省2009年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正式启用;旧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停止使用。

(2)2009年新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设计 *** ;2009年新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设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造和伪造。

(3)2009年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标准,暂按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0]40号(邯价费字[2000]165号)文件规定执行,新版任职资格证书每本收费8元。

市职改办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一定要把收费问题上升到反腐倡廉、端正行风的高度来认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专业技术人员加收任何费用。

(4)2009年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的内容,要求全部采用打印模式。手工填写不予加盖钢印;涂改、刮抹、污染、损毁的证书无效。

河北省工商联评定的中级职称和省职改办评定的职称有什么区别?

省职改办评定的职称是全国通用的,河北省工商联的本地有效,这是更大的区别

河北省职改办是负责职称评审的吗?

职改办是负责职称评审的,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扩展资料

评审任职资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硬化评审标准条件,严格考评 *** 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防止乱评滥评。目前评定任职资格的数量一般应控制在经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数额由省、部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评审结果必须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兑现工资待遇,对无理取闹者,人事、职改部门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

根据岗位设置的情况来确定评审获得资格人数,对于评审通过的人员即聘任相应职务的措施。这种举措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部份获得职称人员无法获得相应职务而产生怨言的情况,缺点在于削弱了职称制度对不同单位的参评人员实行同一标准的衡量尺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2013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 预计万余人获高级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称证书是真的吗?

自从国家实施职称以考代评以来,职改办已经取消了,不再评职称了。网上流行的职改办发的职称全都是假的,人事厅完全没有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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