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22年职称评定
关于黄冈市2022年职称评定如下: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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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范围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记入全省、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申报渠道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限制。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中央在鄂等单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定
可以的。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时间
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见附件1)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时间原则上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自主评审单位除外)。具体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各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为准。
三、申报渠道和方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 *** )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 *** 人员。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可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被派驻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
(三)自由职业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报送至用人单位。其中高级职称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申报(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选择使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工商联职称怎么评
工商联职称可以直接评定职称,学院可以经网上考试通过后由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