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称入户申请流程及材料,湖北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2023-04-02 湖北职称评审网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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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称入户申请流程及材料,湖北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湖北户口省内省外迁移手续和流程材料

湖北户口省内省外迁移手续和流程材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 *** 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我分享的是湖北户口省内省外迁移手续和流程材料,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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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 *** 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 *** 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 *** 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二、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本市、县 *** 驻地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合法稳定住所或租赁居住的证明;

(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三、放宽市辖区落户条件。在本市辖区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合法产权住所证明;

(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租住合同或协议等证明;

(四)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及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五)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四、户口迁出市、县外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按照户口准迁证填写内容,办理相应人员的户口迁移证。

五、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已经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

请问武汉的落户政策是什么,我13年本科毕业在上海工作,现在想回湖北到武汉发展

一、目前,落户武汉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购买新房落户,即中心城区买房面积达到100平米、总价超过50万元。远城区买房面积达到80平米、总价超过20万。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式,二手房不能办理落户。

2、按照武汉市落户新政,即统招本科毕业两年以上,在武汉市有一年的社保证明,能够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

3、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通过这种方式落户,需要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时间超过2年。落户集体户口之后,再通过购买房产,将集体户口迁移到房产名下,成为武汉市常住户口。此时,户口迁移对房产面积和总金额没有限制,其二手房也可以落。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能达到,就只能落户武汉市单位集体户口,再通过买房将单位集体户口迁移到房产名下,成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二、各种落户方式所需要的条件

1、外地人通过购房落户。

这是大部分外地人落户武汉的选择,通过购买符合落户条件的房屋,就可以申请落户。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注意:必须办理两证,只凭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的。

2、按武汉落户新政落户

2014年7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宣布实行新的落户政策: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汉就业创业,提供相关证明,可在汉落户。

新政规定,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在武汉落户:首先是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其次需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再者,在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按照规定,毕业生无论哪种房屋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使用购房合同无法落户;此外,与外地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地在武汉的毕业生必须注意,“就业”公司必须是在武汉注册,并且要提供在汉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必须在武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不能间断。

3、集体户口购房落户

武汉市集体户口分为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和人才集体户口。这些集体户口虽然属武汉市常住户口,但是在结婚生子上却有诸多不便。比如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小孩不能落户等等。因此,很多集体户口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纷纷买房,将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迁至房屋名下,以便取得所在地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在武汉市买房没有限制

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或企事业单位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武汉市集体户口落户的办理程序为:市民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然后到小区物业开实际入住证明;再带齐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到小区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外,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但是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

学生集体户口购房落户有两年时间限制

一般说来,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要求可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免费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两年后,应全部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学生意愿,学校也可以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

对于本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迁至单位的集体户口名下,这样购房便不受到外地人购房落户的限制。

对于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持有者来说,从毕业当年的7月起,到第三年的8月31日止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时期内,毕业生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凭此劳动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便不用考虑购房落户的条件,购买二手房亦可。并且,集体户口迁移只能解决自己的户口问题,无法解决配偶或者子女的户口问题。

若在两年的择业期内,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合同或者合同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若想通过购房落户武汉,必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按照外地人购房落户的标准落户。

工作人员提醒,集体户口持有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除了应具备申报户口的基本材料(详见:申报户口的材料和所需程序)之外,还应该出示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原件,申请入户派出所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注明门牌号码)和集体户口的户口底页。

4、其他落户方式

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除购买符合规定的房产可以落户武汉之外(参见《武汉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实际上还有几种渠道可以落户。具体多为投靠入户的方式,具体包括:夫妻,子女投靠;亲属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收(抱)养子女投靠;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等。

这些落户的要求和所需提交的资料(除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身份证(含复印件);投靠人户籍证明外)

(一)夫妻、子女投靠

夫妻投靠是除买房外,最经常采取的落户方式,其所需要求: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结婚证(含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申报2个以上小孩);

5、原籍户籍证明(农业人口通婚需乡 *** 与投靠人户籍证明、接受证明);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子女需出具在校证明。

(二)亲属投靠

不是所有的亲属间都能投靠,这也是有条件限制的: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这就需要提交收养证、公证书;《死亡证明书》。

(三)父母投靠子女

主要是针对退休的老年人,让子女能就近照顾父母。具体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由于是针退休人士的,所以需要提交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四)收(抱)养子女投靠

学龄前儿童、弃婴;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需要有针对性的资料: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证明或何处捡拾证明;市级医院证明(无生育);收养证、公证书等

(五)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随军入户和普通的是有很大区别,要求更加的严格,必须满足:

1、现役军人;

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除此之外,办理落户所需的资料也特别的不一样,需要:

1、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

2、任职命令(含复印件);

3、随军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

4、结婚证、军官证;

5、随迁人员无职业证明(若有职业,根据各自身份找人事、劳动部门办理)。

(六)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企业业主办理落户,也是比较常见的落户方式之一,需要达到以下3个要求:

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其具体所需资料:

1、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执照;

2、已缴纳税款的税票;

3、入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入户人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4、现住房产权证;

5、随迁人员需提供的有关证明。

以上第1、2、3、4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第5项收存原件。

办理流程额外增加一项:需要由私营业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户政管理处办证窗口领取《武汉市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人员户口申报表》,由企业审核盖章,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其注册资本及其经营行为,市国税、地税局分别审核其3年内累计缴纳税额。

(七)此外,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也可按规定办理武汉市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也可随迁户口;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跨省市转学户口。

如何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呢?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审批。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返馈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下发派出所后通知申请人。

在武汉就业怎么转武汉户口?

什么是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政策与武汉市其他落户政策并行,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落户途径。

武汉申请积分入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办理积分入户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

1、在汉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合法租赁);

2、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即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申请之日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

租的房子也可以申请吗?

市场租赁住房也是可以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卡。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房屋,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以及相应的关系证明,还包括市场租赁住房、 *** 公租房、国有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租约、单位宿舍等。同时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申请人应向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积分入户申请,而居住证登记地址应与合法稳定住所保持一致。

积分入户审核过程中会对每个指标进行赋分,达到规定分值后才符合落户条件,分值怎么算?

现在积分入户的落户分值是75分,四项基本条件指标对应的分值: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60分;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40分;在本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6分,累计不超过60分;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年积6分,更高60分,持有有效居住证也是每满1年积6分,更高60分。还有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年龄也是可以加分的,申请人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积30分;在31至40周岁的,积20分;在41至45周岁的,积10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加分指标。

有哪些加分指标呢?

比如住房公积金指标(更高30分)、文化程度指标(更高30分)、技术职称指标(更高10分)、纳税指标(更高50分)、申请区域指标(10分),市民也可以进入武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查询到积分入户积分项目和具体分值。

积分入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市民可以选择到居住地对应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也会24小时接受网上申请,可以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微警务,选择迁入登记,再点击积分入户,注册后即可在微信端申请,非常方便快捷。且该平台在后期也可查询办理进度、得分情况等。

提醒大家,无论是在现场申请还是网上申请,请务必仔细核对所预留的 *** 号码是否正确。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应部门和单位将反馈审核赋分结果。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入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积分入户政策迎来了一些新的变动,请具体介绍一下?

自去年11月份,积分入户的申请已经正式步入常态化,申请人可以在任何一个工作日(含延时服务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审核结果也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即3、6、9、12月公布。上个月底,今年之一季度积分入户落户人员名单已经在“武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各位申请人员可查看自己的审核情况,可办理落户人员也请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积分入户是办理申请人本人的户口,如果有配偶子女随迁怎么办?

符合投靠条件的的随迁人员可以按照政策另行办理投靠入户,常见的投靠有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子女随迁、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要求夫妻结婚登记满一年并在本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父母投靠子女则要求被投靠人在本市中心城区有自有房屋,即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同时需要父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除了积分入户和投靠入户,武汉市还有哪些落户政策呢?

比如大学毕业生落户、购房入户、高技能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引进企业员工落户等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办理条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申请人可提供毕业证、学历证明(包括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居住凭证或单位证明等材料落户于社区公共户或自有房屋所在处。大学毕业生落户也是可以同时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

(平安武汉)

【来源:武汉发布】

取得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 要如何才能办理落户?流程是什么?

中级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落户需要的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职称类)

户口簿:

家庭户→带上户主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带上户主页复印件,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来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俗来讲也就是职称;职称需要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才能落户南京,职称落户前需要进行证书认证。

获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如何认证?

1、如果是南京市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则不需做证书认证。

2、外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认证?

先在学信网打印一份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是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学信网无法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A.如果证书是考取的,携带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B.如果证书是评定的,携带证书原件、评审表、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前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认证完之后会现场开具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携带认证书、户口簿、入户申请书去办理落户即可。

落户注意事项:

如果是落南京公司集体户,携带公司同意落户书和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前往公司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果是南京集体户,携带以上三种落户材料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下车,5号口出);

如果是落在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或者投靠亲属,携带以上三种材料到房子所在区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证书认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

外省的评审中级职称可以入户东莞吗

外省的评审中级职称可以入户东莞吗

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外省的评审中级职称可以入户东莞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省的评审中级职称可以入户东莞吗

可以入户,但有一定条件。

根据《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办〔2015〕122号),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即初级职称),可以申请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的资格确认。

入户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3、【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4、【户口迁移】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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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怎么办理户口迁入

外地人户口转入武汉市户口的 *** 包括积分落户、买房落户、创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学历落户和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注:需提供申请人在汉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五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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