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具体如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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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乡镇公务员的职级有多高?
正科级就是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一般是九到十二级, 处于科长和副处级之间。正科级的职务包括:科级单位的科长、地级市辖区、县各局局长(公安局局长高配为副处除外),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地级市公安局各支队的副支队长及支队下设大队的大队长,各单位主任科员。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
国家部级机关下设司局级、县处级、科级等层级。地方 *** 省、自治区下设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等,其中乡镇(街道)级与国家机关科级为平级单位。同时,有些企业的管理部门也按处、科等称谓设置,但其并不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也与国家机关或 *** 部门的相应职位的待遇无关。有的机关部门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按行政级别,享受正科级待遇,通常也被任命为主任科员。
公务员有哪些职称级别?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