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专业是会计学,请问可申报高阶经济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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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申报高阶经济师专业不符怎么办
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在山西会计师能申报高阶经济师吗
山西省2000年度会计系列高阶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搞好今年的高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会计部门中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素质的在编在职会计人员。已达离退休年龄的会计人员和返聘会计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掌握以收取审报材料之日算起)。
二、基本条件
1、较系统的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有三篇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财经类专业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财经类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在任会计师期间取得规定本科学历,会计师任职年限增加2年)。
4、《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其它条件。
5、参加全国1997、1998、1999、2000年度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6、主管部门有指标计划(企业除外)本单位同意推荐。
7、所在单位近年来无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申报程式:
1、申报人所在单位出据推荐报告,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破格晋升者须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破格晋升意见,说明申报人符合破格晋升的具体条件和工作业绩。
2、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各地市人事局,对其所属单位的申报人员要对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3、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应由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科进行稽核,对所在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情况,会计电算化情况,申报人的业务能力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并统一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时间要求和报送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0年7月1日至31日,高评委办公地点: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络 *** :4043123。
联络人:张平。
五、对评审材料方面的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五份。近三年内中级职务考核表(原件)。
2、其余申报材料请按“目录表”准备,目录表中所列示材料应为影印件,并要求装订成一册。请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携带影印件的原件以备高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初稽核对,经与影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由影印件装订成册的审报材料将不再退还。
六、答辩培训:
高阶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开会评审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和答辩。在答辩之前,高评委办公室要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
2、山西省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个人档案资料目录
附件1:
山西省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
(2000年3月14日)
为了能使我省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又不具备“条例”规定的学历的财会人员申报高阶会计师职称,根据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省申报高阶会计师破格晋升的条件如下:
1、破格晋升者,应具备除学历条件外的“山西省2000年度会计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
2、在学历条件方面: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专业工龄须满18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专业工龄须满23年,并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3、破格晋升者在符合以上条件外,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
① 因本职业务工作成绩显著,获省、地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劳模”、“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省级单位的获部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财会工作者”等称号;地、县级单位的获省地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财会工作者”等称号。
② 在专业类的考试竞技活动中荣获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
③ 担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四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业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须附主编或副主编及出版社签字盖章的证明函)或已正式出版,并被省级及以上部门指定为行业培训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须附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证明函)。
④ 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成绩突出,并由省财政厅电算化管理部门认定为计算机替代手工会计核算通过验收单位,本人在这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为财政部门确认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升级”三级以上的单位。
请问中央党校本科经济管理毕业的能否申报高阶经济师?谢谢!
当然能报,没有谁能够阻挡你上进的步伐,上人事考试网去详查报考条件,每一样都符合了,你也就会更了不起了。
有要申报高阶经济师的亲吗
经济师报考,全国各地要求大同小异,但不同地区存在细微差别,晋升条件还要以当地 *** 具体通知为主。考友可参考以下资讯:
一、学历、资历要求
高阶经济师考试报名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专案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二、工作经历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专案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专案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专案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7、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 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三、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高阶经济师职称考试包含:
1、本专业考试。
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3、全国职称英语考试。
大学本科毕业20年,没有经济师资格,能考高阶经济师吗?
可以,你直接考高阶经营师吧!是要替代高阶经济师的。
会计专业可以申报高阶农业经济师吗
关于做好2010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
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10]13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1、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在工程、农业系列评定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的实施意见》(辽人发[1997]37号)的通知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2、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3、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高阶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5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4、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6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5、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辽人[2005]73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6、翻译系列正译审和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翻译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2005]90号)及相关档案要求进行。
7、工程系列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专业高阶工程师和高阶工艺美术师(含中、初级)的评审工作与工程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办法和程式相同。
二、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1、资格初审: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稽核、 *** 人力资源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认真稽核,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各级 *** 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未经 *** 人力资源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2、资格复审: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报卷结束后,省人社厅将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凡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办法:在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继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合格后,通过考试合格成绩和量化赋分加权,综合评价参评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工程、农业、翻译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上述系列高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高阶专业技术资格稽核表一式三份,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人员稽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余两份放入材料袋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的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需粘好照片,全部装入材料袋中,其它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规定程式上报。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按上述办法办理。
2、省及各市有关单位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省人社厅,申报材料时同时报软盘。
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哈尔滨路50号)
联络 *** :024-22503874
省人社厅职称处咨询 *** :024-22959120
附件: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援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监督、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15个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畜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阶工程师或高阶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专案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专案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1.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2.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阶工程师、高阶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阶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组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阶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专案和工程专案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装置或生产线的安装、除错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专案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之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之一作者);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高阶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一步到位参加教授、研究员级高阶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学历、资历需满足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12年、或本科毕业满15年的要求。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主要以近5年取得的为依据。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专案,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专案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专案对待。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六)本评审标准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党校本河南科学历能申报高阶经济师?
高阶经济师考试是各地自行组织的,河南高阶经济师不需要参加考试,直接评审就可以。申报资讯可在河南职称网检视chinaa。
高阶经济师我是1988大学专科毕业,1996年进入经济师,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报考高阶经济师?
你不已经是高阶经济师了吗?
你可以去经济师e163
论坛咨询一下
浙江省2010报高阶经济师怎么申报
申报高阶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评审物件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⒊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一信封内);
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⒌《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用A4纸(297mm×210mm)列印,其中1份装订于申报材料中,2份散放在材料袋内。
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专案证书等,集体专案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⒎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稽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稽核表》(一式2份);
⒏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⒐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⒑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⒒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影印件一套(需影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⒓《破格推荐高阶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物件填写)
⒔《直接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稽核表》(直接申报物件填写);
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
⒖为本企业作出较大贡献,企业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需分别注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盈利情况,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本行业(大类)前10位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
⒗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直接申报物件提供)。
(二)材料装订要求
⒈正常申报物件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⒉破格申报物件
分两册装订:
之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高阶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⒊直接申报物件
分两册装订:
之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11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
(1)《直接推荐高阶经济师资格稽核表》;
(2)符合直接申报之一条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 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省本行业(大类)前10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等);
(3)符合直接申报第二条
①符合第1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符合第2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第3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符合第4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湖北省关于鼓励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创业的政策是什么?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 *** 、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 *** ,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 *** 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 *** 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 *** 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 *** 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更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
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在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是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 *** 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应当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创新工作实际,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 *** 。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 *** 、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工作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扩展资料
《武汉鼓励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离岗创业保留5年基本待遇》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用一系列激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新政策举措,为他们创新创业“搭台铺路”。
《办法》是国家授权我市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办法》细化了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范围、期限、批准权限、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人事政策。
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与目前已出台离岗创业政策的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武汉在政策措施上更大限度地体现了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支持。”
如我市放宽了适用范围和对象,目前,国家、省和外省市政策大多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对象限于科研人员,武汉则放宽到除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对象从科研人员放宽至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明确离岗创业人员,最长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比国家规定的不超过3年更宽松,适当延长了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期,从一定程度上提升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
而保留离岗创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可以减轻离岗创业人员的生活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此外,我市还明确规定武汉事业单位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人员,经批准可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新创业,这对于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否离岗创新创业是一大突破。
参考资料来源:
湖北省人社厅官网-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民网-武汉离岗创业保留5年基本待遇
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见闻
职称评审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为了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河南省于2012-2013年在郑州、焦作、许昌三市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省范围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行了全面改革,又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补充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评?改革的重点、亮点和难点何在?对于教育教学工作产生了哪些影响?怎样才能做得更好?12月4日至7日,记者参与观摩了三门峡市和濮阳市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见证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
把“讲好课”作为首要条件,让学生直接受益
12月5日上午7时30分许,记者随评委集体乘车赶到三门峡市的讲课答辩考点——三门峡市实验小学。在这里,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现场宣布了评委分组,分考场组织讲课答辩。8时许,在小学组考场内,依抽签序号之一个进场的陕县某乡镇教师对随机抽取到的课文《我喜欢》进行了10分钟的讲课,随后进行5分钟的答辩。台下的三名评委分别提问:请问你们班级的总复习是怎么设计的?你是如何指导学生进行作文练习的?现在你是在教语文吗?参评老师依次作了答辩。当得知这名老师近几年一直在教数学课时,评委专家似乎明白了什么。
同样的情景发生在濮阳市的昆吾小学,这里是濮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讲课答辩现场。12月5日下午,在中学语文组考场,一名教师在讲完鲁迅作品《祝福》后,评委问道:请问文章开头和结尾的两次情景描写,作用有何不同?鲁迅先生对于其笔下的人物常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请问祥林嫂的“不争”表现在何处?文中“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是什么意思?
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一个更大亮点就是增设了“讲课答辩”这个环节。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学科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双淘汰制:凡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如60分以下人员不足10%的,则从后向前对位于同类人员后10%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在讲课答辩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基础上,专家评议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通过率,只要符合评价标准全部予以通过,更大限度地降低了教师的恐慌心理,遏制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不正之风。
为什么要把“讲课”作为首要条件?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说,这主要是为了引导教师教好书、讲好课,让中小学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角色本位,而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写论文等方面。从评审实际来看,讲课答辩发挥了打假、去劣、选优的功能。“打假”是讲课答辩的首要功能,主要通过讲课答辩发现非教学人员、曾经教过学但近年来不在教学一线的人员、申报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去劣”就是要把不具备高级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的人员淘汰出去,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效果。“选优”就是要给那些实际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一个展示能力的平台和通道,如果在讲课答辩中达到优秀等次,可以替代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
“讲课答辩”环节的增设受到了教育工作者的大力欢迎。“对基础教育而言,教师价值就在三尺讲台上,而不是写论文之类。”许昌高中党委书记陈方说,仅是讲课这一个环节,就让那些不教课的后勤和行政管理人员知难而退了,把更多的参评机会留给了一线教师。
在濮阳市实验中学主抓教学的副校长靳玉涛看来,“讲课答辩”直接促进了常规教学的开展,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空前提高。为此,学校开展了“同科异构”法,就同一堂课,大家一开始各自备课,各讲各的,然后共同听课,取长补短,老师们处理教材的能力明显提升,直接受益的是广大学生。
淡化论文,重贡献、重业绩、重素质教育
翻看和职称评审直接相关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价标准,记者发现,多年以来一直规定的两篇论文的要求不见了。“取消论文这一硬性指标,特别受老师们拥护。”焦作市基础教研室正高级教师党红英说,对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而言,撰写论文对教学工作的实际帮助并不大,但过去因为有这一条,逼得很多老师不得不上网搜集论文,甚至花钱找人代写和发论文。
从起,河南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评价标准作了大幅调整,新的评价标准把师德表现、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估、年度考核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教师日常表现和学校管理紧密结合,更重视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工作实绩。
据介绍,新的评价标准分为申报条件、能力经历要求、工作业绩三大方面。高级教师的能力经历要求有10项,其中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必备经历和重要的业绩条件,要求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以引导教师在教好书的同时加强育人工作,做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此外,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设校本课程、举办学生社团等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引导教师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新的评价标准实施后,愿意当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多了,学校的社团组织也好开展了,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师的团队精神。”许昌实验中学副校长张玉枝说。
评委异地交流,评审全程封闭管理
12月7日中午12点50分,濮阳宾馆五楼会议室,经过此前两天的讲课答辩和学科组评议,以及当天一个上午的评委会大会评议表决,工作人员当场计票,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濮阳市评委会主任委员、濮阳市人社局副局长雷学锋当场宣布评审结果:经过全体评委对全市461名参评人员的评审表决,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359人获得评审通过,102人未通过,通过率77.87%。统计显示,未通过人员中有60人系讲课答辩不过关而被淘汰(其中包括破格申报但讲课答辩未达到优秀的人员),其他未通过人员主要是业绩证件不完全符合评价标准的有关要求。据专家介绍,由于个别单位对中小学教师乱发、滥发证书,误导了一些教师,这也是困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个突出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濮阳市的43名评审专家全是外地评委,系省职改办于报到前一天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的。三门峡市的31名评审专家也全来自外地。
调整管理体制,实行评委会专家异地交流也是河南省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从起,河南省不再进行全省集中评审,而改为在各省辖市分设高评会。评委实行异地交流、计算机随机抽取、临时通知、封闭管理,同时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强化公开公示,细化评审政策,让评审结果可确定、可预期
高级职称如何评?评价标准是基本前提。据介绍,改革后,河南省对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进行了细化,对各项评审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今年,省人社厅还专门编写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通过 *** 、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新的职称评审办法公布后,各项政策公开透明,减少了评审中的模糊空间,广大教师对自己是否符合评价标准,是否能够通过评审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即使想打招呼也‘找不到人’,从老师到校长都感觉评职称轻松多了。”濮阳市实验小学校长魏存智说,过去他们学校平均每年不到一个高级职称指标,今年,仅通过“绿色通道”就参评了5个,正常参评1个,全部通过评审,老师们的上进心被极大地唤醒了。
同时,河南省对评审名额实行结构比例管理,在单位推荐环节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的基础上,省人社厅对全省中小学高级申报名额、申报人员、评审结果通过河南职称网进行公示,断了“跑指标”的后路。
“受社会风气的影响,以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找关系、打招呼的现象,干扰了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也是过去社会上质疑职称评审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原因。”省人社厅职称处有关负责同志说,为此,河南省把改革评价方式、细化评价标准、完善工作机 *** 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让评审结果可预期、可确定,保证讲课效果好、符合评价标准的教师不用找人也会通过评审。对于未通过评审的人员,评审结束后还将反馈具体原因,保证参评教师的知情权,也便于其下一步准备。“如果有人以帮助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为名收取好处,那他一定是一个骗子;如果有哪个中小学教师认为是通过找关系评过了职称,那他一定是个上当受骗者。”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职称改革亦不例外。省人社厅副厅长郑子健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加强聘后管理,让职称在服务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发挥“风向标”的导向作用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1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之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2
日前
湖北向广大企业
下放职称评审权!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仅可以承接
本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还可以承接
本行业职称社会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湖北省人社厅经过前期调研,按照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向广大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
文件明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属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市州级人社部门制定。
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中,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在2000人以上,已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承接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权的企业,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全省更高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参保职工、已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
文件指出,承接按企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察评估和分级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承接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常规评审,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此外,对于已承接自主评审权企业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和不能承接职称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推荐参加相应专业评委会的社会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