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级教师职称评定后什么时候涨工资
湖北省二级教师职称评定后在每年4月份左右涨工资。每个城市岗位竞聘的时间不同,有的地方是三月份,有的是四月份,教师职称评定以后才能涨工资,如果没有空岗是不能涨工资的,普遍是在四月份评定之后增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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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师副高职称专项评审评上后待遇怎么落实
由人社部门审批之后。
是在职称评定后,先由所在单位聘任,然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社部门审批,之后可以兑现。
被评上“高级教师”。并不能马上兑现“高级教师”的岗位工资。因为这只证明你具备“高级教师”的任职资格。并没有在“高级教师”的工作岗位上任职。由于“高级”指标被控制的很严,所以只有等到有了高级指标,学校愿意聘你,才能享受“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
在武汉市高级职称人员受聘月工资应为多少?
根据不同企业岗位薪资待遇的不同设置,高级职称人员月工资没有应该多少或者更低、更高多少的限制。只要企业满足武汉市更低工资标准以上设置岗位工资的话,理论上都是合法的。而岗位工资设定的多少,是根据企业的收入状况、行业总体情况等设置的。没有应该为多少的具体数量。换言之,用最粗俗的话来讲,这个岗位一个月设置5000元,如果你想干就拿着个工资,觉得低的话,可以去其它单位任职。但是,如果你拿着高级职称,同岗位同工作初级中级职称比你拿的多的话,这样就不合理了。就可以去找人事部门协商了。
附言:湖北省更低工资
将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更低工资标准,武汉中心城区将调整至1550元。
我省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分别增长19.2%、29.4%、20%、22.2%,平均增长21%。小时更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之一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二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第三档适用区域为其他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第四档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