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这些省份已明确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为止(2019年8月15日),全国已有北京、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 、陕西、甘肃、宁夏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甘肃三省明确提出,职业资格证书一证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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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相关政策汇总
陕西
2019年4月,陕西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7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甘肃
2017年12月,甘肃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28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建造师未在对应表内)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职称与国家部分职业资格对应表》中所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表列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宁夏
2019年6月,宁夏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
2019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8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山西
2019年8月,山西人社厅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建造师等36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7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9种。
内蒙古
2019年6月,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出版等1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9项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4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上海
2017年3月,上海人社局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明确3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3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9项。值得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不在对应项目之列。
此外,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江苏
2019年3月,江苏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浙江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软件、计算机 *** 、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9类职业资格可以职称对应。
安徽
2017年12月,安徽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50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此外,还有安徽省内以考代评类职称考试5项。
福建
2019年1月,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在56项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8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江西
2019年6月,江西省人社局公布《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确定3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河南
2016年8月,《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湖北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广西
2019年3月,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主要对三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分别为:24项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8项国务院已取消许可和认定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
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42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8项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重庆
2019年7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确定4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10项。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川
2018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3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
2018年11日,西 *** 社厅《关于公布在部分职称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清单的通知》,确定4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12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项,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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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条件?
Ⅰ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如何晋级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的;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所设岗位总量的;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
(5)聘用期满,需要进行竞聘上岗的;
(6)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严格岗位条件,合理确定聘期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配前尺规
定签订聘用合同。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与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
(2)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中制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条件。
(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市里规定五级岗位准入条件培高,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悔孙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更低年限。
Ⅱ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如何晋级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的;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所设岗位总量的;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
(5)聘用期满,需要进行竞聘上岗的;
(6)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严格岗位条件,合理确定聘期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规
定签订聘用合同。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与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
(2)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中制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条件。
(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市里规定五级岗位准入条件,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更低年限。
Ⅲ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要什么条件
事业来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自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Ⅳ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聘任条件实行什么聘任的原则
职称和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区别:职称是根据评审条件评出的;职务是用人单位聘任的。
一、职称
职称的意思是职务的名称。
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一个人评上了职称,就意味着他即受聘了相应的职务,可以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因此,职称成了千军万马争相通过的独木桥,成了享受待遇的最硬的条件。人事部门为了控制职称的膨胀,不得不采取指标控制的办法,于是职称的数量指标也成了职称管理部门权力的象征之一和部分单位人事部门最关心、最难平衡的大问题。
职改后,原来意义上的职称不存在了。通过考试获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通过考评和评审得到的副高、正高级资格统称为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有该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水平与能力,是对其专业水平与能力的认可与评价,是受聘担任相应职务的必备条件,但不与任何待遇挂钩。
二、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数量是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的。受聘担任某一岗位职务的人,即享受相应的待遇。换言之,职务与待遇相关,资格只是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
职称改革后,资格的获得不再受指标控制,获得资格的人员会超过职务(岗位)数量,这样就可以使具备条件的人公平、合理、及时地获得社会认可(获得相应资格)。加之所获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就更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人才价值的实现。
Ⅳ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五、六、七级是按什么要求定位的
根据人才奖项类、专业类奖项各一项进行评定。
以吉林省为例,三级岗位的条件为已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五年,且在聘任期间年度考核被评定过优秀等次,并同时符合下列和专业类奖项各一项者可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且在聘任期间年度考核被评定过优秀等次,并符合下列人才和专业类奖励条件任意一项者,可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人才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人员;省高级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主持省以上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或重大科技项目;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两次被评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专业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之一);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奖项;以之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之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等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的等。
(5)湖北省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条件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职称相关要求规定: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期考核有关规定,三级岗位聘任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经核准批复的三级岗位聘任人选,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并到人社部门变更岗位,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3、市属事业单位拟申报三级岗位人员上报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上报至市人社局。
Ⅵ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副高职为何分为五、六、七级,调级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晋升等,各地都会按照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来制定当地的工作晋升等标准和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组织部门。
1、五级职员:
是指事业单位正处级别,根据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2、六级职员:
相当于公务员副处一般指的是同等条件下享受的待遇、政策、薪酬等。就比如事业单位中技术职称中副高职称,待遇也和公务员中的副处差不多。
3、等级晋升条件:
① 、现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② 、现聘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满6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③ 、新 *** 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岗位上满1年后,考核合格,可不受职数限制分别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七级职员;
④ 、 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13年,工龄满25年且聘期内须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六级职员;
⑤ 、 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满13年,工龄满30年且聘期内须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五级职员;
⑥、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八级职员的任职年限,以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年限为准计算。
(6)湖北省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条件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等级制度。
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也称基本工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从劳动质量方面来反映劳动差别。
2、工资调整制度。
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使工资制度在变动中趋向平衡和合理。
3、工资支付制度。
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
工资基金指用人单位从其经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工资的那部分基金。通常所说的工资基金管理指国家规定一系列的工资基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地各单位工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等行政管理活动。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参考资料: *** :工资制度
Ⅶ 能聘任五级岗位吗
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的;(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所设岗位总量的;(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 (5)聘用期满,需要进行竞聘上岗的; (6)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严格岗位条件,合理确定聘期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与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2)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中制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条件。(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市里规定五级岗位准入条件,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更低年限
Ⅷ 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任套哪个等级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的;(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所设岗位总量的;(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 (5)聘用期满,需要进行竞聘上岗的; (6)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严格岗位条件,合理确定聘期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与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2)竞聘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除须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中制定的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条件。(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市里规定五级岗位准入条件,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六级、七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4)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时,任职年限应为在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岗位工作年限之和);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6)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的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更低年限。
Ⅸ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一、 *** 表明事业单位聘任有以下规定:
1、实行评聘分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对符合聘任条件人员,根据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认可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3、综合考评得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各项分值权重分别按2:2:3:3计算总分。
4、工作实绩。主要对进入现单位后个人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1)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20分;
(2)获得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15分;
(3)获得无锡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10分;
(4)获得宜兴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计5分。
(5)奖励或荣誉称号限各级党委或 *** 授予,或业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授予;
5、群众认可。以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对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测评结果折算计分。
(1)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的,另加5分,
(2)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的,另加3分。
6、每年6月份统一进行职称聘任。按本人申请、理论考核、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总分在60分以上的人员提交局长办公会商定聘任。对拟聘任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局长办公会进行复核。
7、关于事业单位:
(1)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 *** 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8、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9)湖北省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任条件扩展阅读:
1、事业单位是以 *** 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2、其上级部门多为 ***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 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3、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Ⅹ 专业技术人员5级岗位相当于教授什么级别
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010年出版专业职称水平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范围有谁知道
2010年2月9日—10日,我在上看见的,里面还介绍了好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