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评高级怎么用省外的中级职称
外省评定的职称如果要在广东省内使用必须重新确认。
确认材料要求:需要和广东省内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交在省外符合国家评审规定、由正规机构评审通过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评审表材料、外地来粤人员登记表、现单位审核公示材料等信息到广东省内的职称系统审核“确认”,通过后会盖确定通过电子章才可以在广东省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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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省评了中级职称,以后在广州可以再评吗?也就是可以评两个不同地方的中级证吗
好像是不可以的,但是你在湖北的个拿去广州一样可以用的!我们单位上有些是湖北的,现在我们这边用呀!
在外省考的医学类的中级职称在本广东不认可怎么办?
在外省的医学类的中级职称在广东不认可你可以去当地卫生局反映这种情况。首先,如果你的职称证是。全国联考的那么所有省份都会承认的如果是单省份的。评级制成就不会承认。
其它省的中级证书在广东能申报高级吗?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需要先申报转评。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文件规定,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确认条件的,按规定的确认程序,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材料(每年4-5月受理1次)
1.《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二份;
2.《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及骑缝章);
4.《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一份;
5.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并填写贴资格证相片页;
6.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 *** 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 *** 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一份。
其他省份评审的职称在广东不被承认有这回事吗
只要是“xx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都是不承认的,要国家级的证书才会承认(例如国考的经济师、会计师等)。
省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要到广东以后,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转评手续,并由广东人社部门发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广东省内有效。
湖北省助理工程师在北京,上海,广东省能不能用
你要把你的档案调广东才可以用来申报广东的中级职称,至于使用要看具体情况了,湖北的助工在广东认可度可能不是很高,不过职称本来就是证明工作经验和能力的,能不能用都没太大关系,人家看中的是你的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