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中级会计职称放发电子证书!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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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从2021年度开始,全省范围内经各有关单位批准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
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原纸质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有误等情形需申请补发的,按程序审核、录入相关职称信息数据后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使用效力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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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2022年职称评定
关于黄冈市2022年职称评定如下: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记入全省、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申报渠道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限制。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 *** 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中央在鄂等单位或外省需委托我省代为评审的,按《湖北省评委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湖北省职改办在哪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湖北 武汉 水果湖路10号(行政区号420106,邮政编码430071),在下面地图A点显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