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位要高级职称的教师上交因私护照,合法吗?我可以拒缴吗?
无法律依据。
体制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国有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没有办法反抗。
在外地工作的河南平顶山人因私出国的几个问题,麻烦知道的老乡回答!!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概述
1、1985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出入境管理法》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2、198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94年修订
3、为了规范出境旅游市场,国务院于2002年5月颁布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4、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于2006年4月发布了: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5、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还发布了:《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管理
*1、护照及其管理
1)概念: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2)分类: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普通护照: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3)有效期:新颁发的因私护照有效期分两种: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颁发5年期护照;
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颁发10年期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因私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将依法予以换发或补发,不再办理延期。
4)护照的颁发及内容:
目前我国使用的是97版护照,封面颜色为玫瑰紫色,尺寸为88x125mm,编号为9位,第1位固定为字母“G”,其余8位为 *** 数字;
护照封面为我国国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People’s Repubic of China PASSPORT”;
封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内容共32页。
护照的封底是若干注意事项的说明,主要是告诉持照人对自己的身份证件要妥加保管,不得损毁、不要遗失,如发现遗失,要立即报告主管机关等。
5)管理机关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不同类型的出入境行为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机关:
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
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
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
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
6)护照申领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中国 *** 对公民出入境的审批工作,实行户籍管辖的原则,公民的常住户口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出境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4)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如前往国家定居许可证明、亲友邀请证明、合法继承权证明、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证明、聘用或雇用证明、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等。
市、县公安局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因私普通护照申领程序:
之一步: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该申请。去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认真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认真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然后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照片规格: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照,白色背景,深色上衣。48mm x 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共需4张。
封面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 *** 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更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 *** :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 ***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 *** :按实际情况填写
申领类别:首次申领、护照过期重领、旧护照换发、遗失护照补发。如实选择一项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之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出境事由: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等,选择一项,填写相应字母即可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如实填写即可
第三步: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递交《申请表》,如有以下情况需要递交如下材料,当然这些都在您添表的时候反应出来:
1、出境定居的:须提供拟前往定居国的亲友的邀请信、经济担保书和定居证明,亲友本人的居住国身份证明、拟定居国移民机构的允许定居证明等;
2、出境探亲访友的:须提供国外(境外)亲友的邀请信(含完整的邮寄信封),经济担保证明,亲友所在国(地区)的身份证明等;
3、出境继承财产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对前往国家(地区)的该财产有合法继承权利的证明。如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以及要求前往办理继承财产事宜的证明信件等;
4、出境留学的:须提供前往国学校的入学许可证明,经济担保证明或奖学金证明等;
5、出境就业的:须提供国(境)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一般均需经过公证);
6、出境旅游的:须提供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组团旅游,由负责组团的旅行社提供相应证明(单位政审等);
7、出境奔丧的:须提供国(境)外医疗机构开具的亲属死亡证明(传真件也可)或其他有关部门(如我国驻前往国家的或地区的使领馆)出具的丧电等;
8、出境结婚的: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境)外末婚夫(妻)的邀请结婚证明(含完整信封)和经济担保证明等;
9、出境从事商贸活动的:个体或私营企业出境从事商贸活动的,须提供前往国(地区)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证明,所在地个体或私营协会组织的证明、营业执照、商贸合同等;
10、被领养儿童出境的:境外人员来国内领养儿童,须办理被领养儿童的护照时,须提供境外人员领养儿童的公证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儿童证明及领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第四步:等待审批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目前,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即可完成。2007年1月1日以后,日程缩短为15天(偏远地区为30天)。
第五步: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根据约定时间或接到公安部门通知后,凭有效票据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7)办理护照的注意事项:
提前办理
认真核对
妥为保管
防止遗失、被窃
加盖签证
其他注意事项: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醒旅客,在出入境旅行时,确认您的护照至少有6个月的有效期并且没有破损,签证在有效期内并且与您的出入境目的相符;在出发前与对方国家的接待人员提前联系,在入境时有人接待或者能够联系上接待单位,从而确保正常入境目的国家。
特别是前往日本的旅客,要注意护照上的签证是团体签证还是个人签证,以免因相关条件不符而无法正常出境。
8)护照补发:
8一、若在国外遗失护照,请向当地警察报案并履行详细的登记手续,同时应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并同时提出补发护照申请。程序如下:
8-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8-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8-4、护照照片3张。
注意事项:
之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8二、若在国内遗失护照,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地点和护照内的基本情况,然后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程序如下:
8-1、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出入境人员卡;
8-2、提交三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具体规格见护照办理);
8-3、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8-4、提交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8-5、提交市一级报纸登载的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声明。
注意事项:
从公安机关接受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申请人持身份证、回执及交款单,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补发护照每本400元人民币。
9)护照换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护照持有人应当按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不再办理护照的延期手续。
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以及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换发。
9一、国内换发程序:
9-1、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出入境人员卡片,交回旧护照;
9-2、提交三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9-3、提交需换发的护照及护照主页复印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9二、国外换发程序:
9-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9-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9-4、护照照片3张;
办理护照所需费用(参考)要看具体地点:
因私普通护照新发:200元
因私普通护照换发:200元
因私普通护照补发:400元
10)不准出境的规定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
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1)阻止出境、入境的规定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1)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2)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3)持有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4)拒绝交验证件的。
此外,《边防检查条例》规定,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的情形还包括: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
*2、旅行证及其管理
护照的替代证件;
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颁发;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
*3、入出境通行证及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4、签证及其管理
签证概念
我国只对外国人发放签证
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5-1、出境登记卡
出境登记卡是对公民出境登记的一种卡片。中国公民首次出境,需要领取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是护照的组成部分之一,发照机关在发护照的同时将出境登记卡加订在护照备注页上。只是首次出境时需要,当您再次出境就不需再办理了。
5-2、种类
出境登记卡分“A”字头和“B”字头两种(简称为A卡和B卡)。
A卡:一式二份,蓝色一份在上,粉色一份在下。粉色一份背面印有说明性文字;
B卡:一式一份,为黄色,正面的内容与护照中的内容完全一致。背面印有说明文字;
5-3、二者关系
在您领取护照时,如领到的出境登记卡是“A”卡(一式二份),那么在您办妥前往国的签证后,就无须再换领出境登记卡,只要在离境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可。
在您领取护照时,如领到的出境登记卡是“B”卡(一式一份),那么在您办妥前往国的签证后,还必须持护照和“B”卡到原发照机关换领“A”类出境登记卡并办理户口注销或短期出国登记手续(凡出国时间超过半年的,一般都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其余的一般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申请人只要办妥前往国的入境签证后,持护照和“B”类出境登记卡到原发照机关换领“A”类出境登记卡,一般都是当场审核,当场换领,立等可取。
5-4、出境登记卡遗失
如果万一不慎将护照内的出境登记卡遗失,则必须到原发照机关重新申领。申领时,一般须提交遗失证明、本人申请、本人护照及相应的材料。
6、其他
红皮书:
黄皮书:
三、中国公民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1.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入境。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或者回国工作抵达目的地后,应当在30天内凭回国定居证明或者经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聘请、雇用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的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就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须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二)处罚
违反《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 *** 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外国人入境的有关规定
1.入境签证的种类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入境,必须向边防检查站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证件,经边防检查站检验核准并加盖验讫章。
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中国 *** 签证机关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1)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2)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者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3)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4)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5)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以发给团体签证;
(6)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7)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8)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外国人持有联程机票并已定妥联程座位,在24小时内乘坐民航飞机过境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的,可免办过境签证,但须向中国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中国入境口岸边防检查站将在此类过境旅客的护照签证页上加盖过境验讫章和“停留许可”章,不再收存旅客护照。
2.入境签证的申办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符合规定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此所谓“落地签证”。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设立在下列口岸: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罗湖、蛇口)、珠海(拱北)。
同中国 *** 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包括定居身份确认表、受聘或者受雇证明等等。
外国人来中国定居或者居留1年以上的,在申请入境签证时,还须交验所在国 *** 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或者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健康证明书。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3.不准入境的外国人
根据规定,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1)被中国 *** 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2)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3)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4)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5)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6)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五、外国人居留的有关规定
1.外国人居留证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 *** 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
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是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是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
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外国人在签证或者居留证件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在中国停留或者居留,须于期满前申请延期。
2.外国人住宿登记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临时住宿,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1)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要出示旅行证。
(2)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3)外国人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或者在中国的外国人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居留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4)外国人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须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为外国人的移动性住宿工具提供场地的机构或者个人,应于24小时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六、外国人旅行的有关规定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持有效的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前往中国 *** 规定的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外国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市、县旅行,须事先向所在市、县公安局申请旅行证,获准后方可前往。申请旅行证须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
(2)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
(3)填写旅行申请表。
外国人旅行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但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外国人领取旅行证后,如要求延长旅行证有效期、增加不对外国人开放的旅行地点、增加偕行人数,必须向公安局申请延期或者变更。
七、有关外国人出境的规定
外国人应当在签证准予停留的期限内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内出境。
1.不准出境的规定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出境,凭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2.阻止出境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1)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2)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八、处罚
违反《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入境、出境的;
(2)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
(3)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
(4)伪造、涂改、冒用、 *** 入境、出境证件的。
公安机关对以下情形还可以按规定予以处罚:
(1)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住宿登记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未经批准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4)对伪造、涂改、冒用、 *** 、买卖签证、证件的外国人,在吊销或者收缴原签证、证件并没收非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公职人员出国差旅补助标准
河南公职人员出国差旅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0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索取收据。
河南省长葛市因私出国办理护照都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 *** 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