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称推荐落选,焦作女教师状告教育局,老师的职称之痛到底有多深?
因为职称推荐落选,焦作的一名女教师状告教育局。
近日,在河南焦作的一名中学语文老师,因为评选老师的职称问题不公平,将当地的教育局告上了法院。
事情的开始是中学女教师(姚老师),在公共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控诉学校高级职称评选不公平的一段视频。在视频中,姚老师提到她所在的学校有六个高级教师的指标名额,在经历了学校繁琐的评选流程之后,姚老师最终取得了个人积分第二名,但最后却遗憾落选。在评选中,个人积分排名第16的竞争对手却通过各种各样的投票顺利竞选,最后夺得了六个高级教师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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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校这样的结果,姚老师表示很不甘心,也无法理解,在对此向校领导反映后得到的答复是:姚老师,不会搞人际关系,所以大家不投他的票。
作为一名一线教师,姚老师一直将教育学生作为首要目标,因为不会搞人际关系而遗憾落选高级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这点,姚老师对此很不理解,作为一名优秀教师,应该把能否教育好学生作为首要条件,但最后搞好人际关系却成为决定性条件,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杨老师的遭遇引起了很多教师的共鸣,很多老师都曾遇到过这种情况。
姚老师向教育局提交了状告学校评选职称存在问题的申诉书,在提交了申诉书后,调查组积极开始调查,并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的结果称,学校在评选高级教师职称的过程中,并没有违规行为。
面对这种结果,姚老师表示无法接受,思虑再三后,一纸诉状将当地的教育局给告到了法院,但依旧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姚老师迄今为止,已经是一名从业24年的老教师了,此次与学校教育局撕破脸不计后果的举动,可能会给未来造成很大的影响,就人情世故方面来讲,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无非就是鱼死网破,甚至自损一千。但是除去那一份理智,还有一份血性,面对背后的种种无奈,她敢奋起反抗,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姚老师并不是之一次参与高级职称的评审,据了解,已经参加有八年了,每一次都认真准备,却又一次一次的败兴而归,差在实力上还能理解,但偏偏差在人际交往中,让人很无奈。
河南女教师状告教育局案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如何?
前段时间在网上非常火热的关于河南焦作女教师的上诉事件终于最终定案,宣布维持原判。在具体讲解案件结果之前先让我们大家回顾一下这个案件的始末吧。
最初是在2020年十月的时候,河南焦作的一个中学进行教师职称的评选,其中一名女老师以学生初选结果前五的好成绩“成功”落选,而另外一名最初排名第十六的老师且成功当选。并且这已经不是这位女老师之一次落选了,连续八年她都在最后教师打分当中由于名次排在倒数而导致总分下滑了很多而没有评上,于是这位女教师便将这件事情进行了实名举报,上诉到了当地法院,上诉理由有二:1.这所中学的最终得分是直接公布,并不宣布其中的评分过程和判断标准,甚至也不能自己去查,只能单纯的接受领导公布的结果,这名女教师认为这个流程有问题;2.在她上诉的过程当中学校多次威胁她让她把所有相关视频删除,否则就辞退她,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认为是校方心虚才做的事情?所以根据以上两个理由使得这名女教师非常决绝的选择上诉自己的这所学校。
但是很遗憾在法院一审的时候却宣布学校胜诉。因为根据我国教师评职称的相关法定法规,各个地区都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对评职称的标准进行规定,所以对评教师的标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并且经法院对学校的调查,学校对于老师们的打分过程是完全合法的,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当然会宣判校方胜利。这名女老师不服于是又向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直到今年的4月29日时法院公布维持原判,任然是校方胜诉。
后来的这名女老师在离开法院的时候哭诉道:“我已经不能去面对我的学生了,对于教师这个行业我以前是充满信心和热情,我相信我们的法律,可是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果,让我感到很难接受。”的确,连续八年从评职称的过程当中落榜任谁都会很崩溃吧,但是校方的这个评判过程真的是让人非常的无可奈何,毕竟法律规定了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规定,而这个规定到底是什么,恐怕也只有校方知道吧。
女教师举报评职称黑幕后被责令停课,校方的做法对吗?
国家的相关法律赋予了公民能够自由言论的权利,国家既然给予了我们这项权利,我们应该也履行相关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自由言论的行为,不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同时也不能发表不实的言论,最近在河南省发生了一件事情,在 *** 上引起了轩然的 ***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相关的事件。
2020年10月29日,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老师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平台发布视频,称其评选学校高级教师职称时遭遇了很多不公平待遇。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成立调查组,调查结果称未发现评审有违纪违规行为。姚老师对结果不满,同时因 *** 发帖与公安局发生争议,将教育局和公安局起诉至法院。2021年3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发布了对于姚老师的处理、处分情况通报。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处理有什么看法呢?
二、校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在我看来校方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老师是应该专注于教学工作的,虽然评职称可以给老师带来很多的福利,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根据实际情况就为自己争取职称。该名教师在举报之后,教育局也做了相关的调查调查的结果,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评职称方面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甚至是黑幕,而该名教师继续让这件事上升到其他层面,确实是有一些有为师的,特别是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可能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在使用言论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应该怎样做?
既然国家赋予了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我们应该把应该说出来的话说出来,维持社会的正义以及我们自身的权益,但是一些不实的言论我们不应该随意的散布,因为这样只会给社会带来负担,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焦作市第17中学女老师职称评选事件,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焦作市第17中学姚老师在晋级副高级职称的时候,因对职称评审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从而一怒之下将整个评审的结果发送到了自媒体平台上,进而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最后倒逼山阳区“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向公众进行回应。
首先,调查组的结果表明此次“职称与申报工作”程序合法,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只是略有瑕疵,一是工作不够细致且有漏字现象,在公示期间无举报 *** ;二是未将已获得推荐人选的6人名单单列公示。如果单从公开的调查报告来看,整个程序确实合规合法,但是也要按照程序的要求,公示人员未按要求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没有公开举报 *** ,那么整个公示就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毕竟公示过程属于群众监督的一部分,在没有举报 *** 的公示上面,即使群众发现某人存在问题,也无法进行举报,因此,整个公示就显得无意义,从而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效力。
其次,虽然此次评审在程序上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调查组并没有回答问题的核心,而是避重就轻的调查。一是该老师在民主测评分之前,其综合成绩明显是在前6名之内的(视频上说是第二名),而通过民主测评之后,综合分落至第7名且前6名的成绩是何人,在公示期间也没有单列公开,而整个民主测评当中,“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环节”共有12人投票,该老师获取的票数仅仅1票,那么作为考核组领导,不投票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没在调查报告中体现(私人恩怨肯定摆不上台面),在“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测评环节”环节,共有15人投票,该老师紧获得3票,那么其余的人为何不投票,也应该调查处原因来,这样才能给大众一个明白。
二是该老师的教学业绩与荣誉资历如何产生巨大的反差。该老师的教学业绩得分为42.25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当中名列倒数第二,而荣誉资历的综合得分为43.8分,在17名参加评比的老师中名列第二,业绩倒数第二与荣誉正数第二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现象如何解释,难道说该学校的教学业绩和个人荣誉获得毫无关系,教学业绩的好坏是由一些人随意而定还是个人荣誉的给予由他人随意而定,这个问题需要正面回答(对于业绩如何在评比方案中体现,还是看方案如何制定,而对于荣誉的权重,则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最后,无论这个事件是到此为止或者是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但是老师职称的评比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教学质量(与教学业绩不同)和个人荣誉上来,教学质量是现在教学能力的体现,个人荣誉则是对以往成绩的肯定,而不应该把最终的决定权放在领导的投票上,如果比人际关系,那还要老师低头教书育人干嘛,估计也没人专心低头教书育人了。
焦作女教师举报学校评职称事件持续发酵,你对这个事情了解多少?
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教师职称评比的结果,直接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水平。一般是通过什么来衡量的呢?只能通过每年的职称评定来判断,评定过程中有很多不公平的现象出现,从而对有些老师是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也是非常重视的。
职称评比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水平
职称的评比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水平,相信家长再判定老师教学质量好坏的时候,往往也是通过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来衡量,职称的评选要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样才能评定出优秀的教师,才能有利于让学生健康成长,焦作女教师在学校职称评选的过程中产生了质疑,举报学校评职称有黑幕。校方回应没有任何一点黑幕的存在,可能是因为该教师的能力不够吧。
职称评定要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焦作女教师先后与学校和教育局发生纠纷,现在已成为上 *** 上的热点事件。这位老师在学校职称评比综合得分第二名,在民主投票环节被原来排名倒数第二的老师顺利胜出晋升,于是这位老师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平,一纸诉讼当地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教师是一个伟大的职业
学校免除了这位教师的班主任工作,停了她的语文教学课,责令她删除抖视频中的不实际的言论,并写出深刻检查,如果答应就马上恢复教学,如果不答应就会受到区里最有严厉的处分,学校评职称事件持续发酵,学校通报女教师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责令女教师停课配合调查,还多次被约谈话,对处分不认可,女教师诉当地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当地人民法院开庭,此案还未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