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报职称个人审批表,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怎样填写

2023-01-28 河南职称评审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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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才中心 职称评定

河南申报职称个人审批表,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怎样填写

初级职称评审

受理范围:

微信号:jy00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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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材料:

1.存档凭证;

2.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6.评审简表13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

7.一寸免冠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持以上材料到我中心审核资格。

2.领取并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并由工作单位提出推荐见。

3.报送评审材料,(材料内容、数量及要求请到职称窗口咨询)。

4.送交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办理、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统一时间安排。

服务窗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3楼 302大厅

咨询 *** :(0371)65957033 65957469 65927767 65957011 监督 *** :0371-65927787

电子邮箱:hnrsdl@163.com (河南人事 *** )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怎么打印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在网站打印。

1、打开浏览器,搜索栏搜索河南省人社厅官网。

2、进入河南省人社厅官网,在首页找到政务服务,并点击。

3、找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点击打开。

4、点击下载,即可打印。

《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在哪可以找到

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呈报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申报人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更高学历情况

现从事何专业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类型

外语考试情况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有无不合格情况

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肄)业

职务

聘任时间

职务

专业

注:1、“呈报单位”:申报高级的为市(地)、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申报中、初级的可比照高级的填报。

2、填表时,请按级别、系列、专业分别填写。工作单位均填写规范的全称。 审查单位意见:

3、“审查单位意见”按申报职级不同分别由省、市(地)、厅(局)和县(区)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填写。 (公章)

4、步形成此表一式三份,经审批后,一份由呈报单位留存,一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一份由审查单位留存。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5、此表可以复制,但格式、尺寸不得变化。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程类中级职称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时限

关于2022年度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职称评审一点通

2022-10-18 10:57山东教育领域创作者

关注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洛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洛阳市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6号),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洛单位以及在洛阳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在洛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设置

(一)适用范围

工程系列地质、电力、电气、电子、环保、机械、矿山、林草、市场监督、医药管理、检验检测、广播电视、消防、化工、安全应急、轻工、冶金、纺织、计算机、科技管理、材料、交通运输、水利、航空维修、大数据、邮政快递、工业营销、园林绿化、腐蚀与防护等类别107个专业。(见附件1)

(二)评审模式

评审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果运用

评审结果纳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为评审通过人员统一印发证书,证书信息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8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1日(不含周六、周日)。

(二)地点安排

评委会现场审核材料地址:洛阳市科技局115房间(洛龙区政和路16号),联系 *** :63920797、63932889、63926668。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个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

具有一级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建筑类),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申报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 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 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四)民营企业无职称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

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 *** 班(预备 *** 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大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工作提示: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评审类型”一栏,选择“评审(破格)”。

五、关于委托评审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外地市(省直主管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参加我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洛阳市参加职称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2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 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①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②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帐号;

③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5、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评委会审核”时,申报人应从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 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留存任何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后直接退回申报人带回。

4.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参评人员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 “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转评人员提供),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之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更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7. 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复印件或扫瞄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8-2021年度考核表.pdf。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按照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 *** 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有所调整,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报个人信息。

(二)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评委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现场材料审核,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

职称认定审批表在认定系统哪里

什么是职称认定?

认定是指统招(全日制)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达到一定要求, 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特点是对学历要求高 , 能够直接聘任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层次较低。任职资格有初级、中级、副高级。

办理条件

(一)初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中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三)高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博士后出站,取得博士后证书。

办理流程:

总流程: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后参加职称评审。

(1)注册登录。申报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

(2)网上申报。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申报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申报人填报基础信息,选择相应职称评委会,网上提交评审申请。

(3)审核推荐。经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相应内容并签字承诺,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成册后提交本人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经用人单位审核后进行评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盖章推荐后交主管部门。

(4)现场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由主管部门汇总交相应职称评委会。

(5)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审核材料、专家组评议、会议表决等程序,产生拟通过评审人员名单。部分专业和层级的职称评审,申报人还需按评审通知要求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现场答辩,答辩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6)评后公示。对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确认发证。再次复核后发文确认相应职称资格,主管部门办理职称证书。

委托成都市各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的,由委托单位负责复核和发文发证。

温馨提示:高新区职改办不使用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对于通过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申报者无法受理,因此高新区单独的申报流程↓

一、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查询职称认定板块,了解相关要求。

二、若符合要求,点击下方“立即办理”,进入账号登录界面,如无账号,点击右上方“没有账号?马上注册”,进入账号注册界面,用户类型选择“个人”,填写注册相关信息。

三、账号注册完毕后,返回登录界面,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四、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右侧“职称申报”,然后点击“职称认定填报”,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五、3个工作日后,登录高新人才服务系统,选择个人,填写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后点击右方“职称申报”,选择“评审查询”,如状态为“复审”,带上下列材料,到现场提交: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1寸标准证件照,另附1张1寸标准证件照;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诚信承诺协议》1份(在“职称申报”-“职称相关文件”-职称认定下载中下载)。

六、如状态为“初审未通过”,请根据未通过原因,检查问题后,确定符合资格,再次进行网上申报。

七、复审通过后,在每季度后下一个月(如1、2、3月提交通过,下一个月就是4月)20号以后,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点击下方“领取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高新区职改办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领取证书之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需存入个人档案之中。

2.统招(全日制)学历才能参加认定,自考、成教、网教等非全日制学历不能参加认定,可参考评审流程。

3.高新区职改办不使用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对于通过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申报者无法受理。

4.如发现材料造假,申报者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高新区职改办将对相关个人及单位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市职改办,相关个人及单位三年内不得在高新区职改办办理职称申报。

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定审查表怎么填写

 中级职称评定证明材料怎么填写: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过渡后的名称填写,如“一级教师”。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 *** 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相加即为申报人的教龄。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时段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辅导员工作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填写获得之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请准确填写,并与佐证材料一致。

7.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按规范的教师资格名称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所在地: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外语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语种、类别级别、成绩,如英语 综合A 65分”,注意要与外语考试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字样。

1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分别在“考试取得模块”和“免试模块”栏对应填写通过和免试的模块。对于免试部分模块人员,要求特别注意核查免试模块在专业模块和通用模块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试规定。

1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2009年度 优秀,2010年度 称职等)

18.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完整的工作和学习经历,时间上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19.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20.农村学校任教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三、师德表现与育人工作

1.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如“高一(2)班 50人”。

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起止时间段填写。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情况:指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填三项。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2. 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3. 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获奖”等。不限级别。限填三项

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 表一致填写。

五、教学研究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限填三项。

“题目”栏: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2.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填三项。学校评价栏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六、示范引领作用

1.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2. 任现职以来公开课情况: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评议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3. 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参与的教学改革情况,学校(单位)负责监督其真实性。

七、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学校要负责个人总结内容真实性的监督。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八、审核评价情况

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师德考核情况:由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价情况:“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九、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明确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十、呈报部门意见:由设区的市教育局、人社局分别表明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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