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从官(职称)的大小是怎么排列呀?
国家级正职: *** 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 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 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倭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更高人民法院院长,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省部级正职: *** 中央纪委副书记,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 中央纪委常委,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局(地)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局(地)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局(地)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
扩展资料:
公安部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管理 *** 、 *** 和 *** 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 *** 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部
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1、初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初级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公安系统职务级别划分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警察的职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执法、维持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 *** 、 *** 、 *** 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其他职责,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警察
警察职称级别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