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称评审备案,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单位如何审核

2023-03-05 河南职称评审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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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河南省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河南职称评审备案,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单位如何审核

硕士拿到中级职称后评副高要有5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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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另外,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

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河南省2022教师职称评定时间:

1、河南省2022教师职称评定时间为10月,首先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分配给学校的指标,学校再根据每个教师的量化考评分数,通知符合晋级的教师。

2、教师再把自己的各种材料交到上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再上交到评审组织,自己再把材料上传。

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2022

河南省2022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工作满一年;专科学历工作满两年;中专学历工作满三年;高中学历工作满五年;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6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专科学历工作满五年;中专学历工作满八年;高中学历工作满十年;初中学历工作满十二年;或中专、高中、初中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获中级职称四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工作满八年;大专学历工作满十年;中专学历工作满十五年;高中学历工作满二十年。

4、满足各省、市、区、直辖市对优秀人才和有突出重大贡献人才的破格申报评审留才政策。

职称

职称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全面评价。所以对一个人来说,职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现阶段,技术职称是人们领取工资、享受待遇的依据。职称是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主要体现。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升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需条件。

河南职呢资格

Ⅰ 河南省职业资格证书上那查

河南职称网

Ⅱ 为什么我没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办理一个就是啊

Ⅲ 可以在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查到的证书是真的吗

您好!

是的,河南省的职业资格证书,就是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网站,网站查询到的证书是真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Ⅳ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在哪里查询

您有这方面的证书吗?目前人事部、劳保部、工信部都有这方面的证书。要确定您是从那个部门考出来的证书才可以查询啊。

Ⅳ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查询初级

助理级的没法查。只有评审通过时公示一段时间。中级以上才有备案,才可以查询,河南职称网

查询就行。一般情况下,档案在哪儿就在哪儿评。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Ⅵ 河南省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要求28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工作经验 高级要求35岁以上 中专以上行业经验

Ⅶ 河南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承认的么

是啊,国家承认,我也有个河南职业资格证书,是上大学时考的,学校给我们说国家承认,应该没问题。

Ⅷ 河南地区对职称有什么要求吗

据了解,在前期向18个省辖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在15所高校和家大型企业及省农科院、省社科院试行单位自主评审的基础上,我省将有序向各省辖市下放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向县(市、区)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在所有高校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推进自主评审。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准予破格或越级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政策倾斜力度。《意见》提出,拟定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取消或淡化论文要求,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强化对城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有相应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要求,激励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引导省、省辖市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

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认定办法,扩大考核认定范围。今年起,我省已将一级注册计量师纳入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高级会计师考核认定范围。

完善科学评价标准方面,《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分类评审,按照岗位特点制定分类评价标准,克服“一刀切”做法。突出创新创造,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业绩条件。合理设置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深化评价方式多样化改革,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分别采用专家评审、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样化评价方式,切实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Ⅸ 在河南职业资格培训网都能报什么考试

一、总则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一鉴定”)包括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和河南省统一鉴定两个组成部分。

2、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是由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认定,受理统一鉴定相应职业和级别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定单位,具体负责政策咨询、报名受理、论文收取、准考证发放、考前辅导、成绩查询复核、资格证书办理等业务。

Ⅹ 是不是河南的职业资格证书全部或大部无法查询

只要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原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真证,全部可以查询

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河南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二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工作经验,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材料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助理: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复印件。

2、中级职称: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可不需要)、个人简历、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3、高级:需上交: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本科满十年可不需要)、个人简历、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可不需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可以代发)、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可不需要)。

三、以上资料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一个月至三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报名 *** :报考人员须准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评审人员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

工程类中级职称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时限

关于2022年度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职称评审一点通

2022-10-18 10:57山东教育领域创作者

关注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洛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洛阳市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6号),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洛单位以及在洛阳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在洛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设置

(一)适用范围

工程系列地质、电力、电气、电子、环保、机械、矿山、林草、市场监督、医药管理、检验检测、广播电视、消防、化工、安全应急、轻工、冶金、纺织、计算机、科技管理、材料、交通运输、水利、航空维修、大数据、邮政快递、工业营销、园林绿化、腐蚀与防护等类别107个专业。(见附件1)

(二)评审模式

评审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果运用

评审结果纳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为评审通过人员统一印发证书,证书信息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8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1日(不含周六、周日)。

(二)地点安排

评委会现场审核材料地址:洛阳市科技局115房间(洛龙区政和路16号),联系 *** :63920797、63932889、63926668。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个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

具有一级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建筑类),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申报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 取得相应专业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 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四)民营企业无职称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

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 *** 班(预备 *** 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大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破格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工作提示: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评审类型”一栏,选择“评审(破格)”。

五、关于委托评审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外地市(省直主管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参加我市评审委员会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洛阳市参加职称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2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 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①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②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帐号;

③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5、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评委会审核”时,申报人应从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 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留存任何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后直接退回申报人带回。

4.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起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参评人员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的评委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 “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转评人员提供),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之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更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7. 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复印件或扫瞄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8.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8-2021年度考核表.pdf。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现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按照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

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 *** 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时间有所调整,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报个人信息。

(二)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评委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现场材料审核,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

河南省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公示在哪个网站

《河南职称》官方网站: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入口地址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 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 *** ,现就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落实高校用人自 ***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发挥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建立个人自主申报、高校自主评聘、 *** 指导监督的职称制度,形成高校自河南职称网公示查询系统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限,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 部门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制发任职文件、不再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

三、实施范围

(一)从2017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主辅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

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要求执行。

自主评审高校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与本校自主评审人员一样, *** 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和发文办证,由委托高校依据评审结果自主聘任。

(三)按照人才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中实行人事 ***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高校推荐、人事档案存放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 *** 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审核档案后,参加所在高校的自主评审或委托评审。

四、完善评价标准

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标准。学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基本标准的水平要求。自主评审高校也可直接使用省基本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完善教学工作量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五、组建评审委员会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评审范围,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7人。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21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不少于13人。担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专家不少于3人。

高一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本系列同级及以下层级职称。

高校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须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六、建立评审专家库

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建立本校职称评审专家库,严格入库条件,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动态调整。

同步建立完善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为高校开展自主评审提供备选专家,实现资源共享。

高校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学校推荐的省高等学校教师及其他系列高级职称专家库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备。

七、开展自主评审

(一)制定实施方案。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岗位设置情况、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评审委员会组建、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纪律、投诉监督机制、任期考核办法等。实施方案经学校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实施方案相关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无需每年重复报备;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民办高校开展自主评审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二)规范评聘程序。高校自主评审工作要按照我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和评审工作规则执行。坚持方案公开、岗位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制定年度方案。根据学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和未来3年职称评聘计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预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制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包括年度评聘计划、岗位职数、评审系列和专业、评审方式、受理材料要求、评审时间等,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高校主管部门核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评审工作。

2.个人申报。根据评价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材料公示。学校应将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4.院系(部门)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院系(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5.专家评审。从学校或全省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评审工作可采用同行专家评议、面试答辩、考评结合、实践操作、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或越级申报评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聘任。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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