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情报》职称评定承认么
图书馆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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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馆员;
⑵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三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⑷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馆员工作四年以上。
图书馆专业怎么评职称
图书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基本条件
一、管理员
中等专业或大学专科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合格,初步掌握图书、资料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 *** 和技能,经考察证明能承担管理员的职责。
二、助理馆员
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工作能力,掌握图书、资料有关工作 *** 和技能,根据工作需要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助理馆员懂的职责。
1、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一年至两年;
4、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四年以上。
三、馆员
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它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官员的职责。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两年左右;
3、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第二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
4、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
四、副研究馆员
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译著,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副研究馆员的职责。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者担任馆员二至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馆员五年以上。
五、研究馆员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突出的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或译著,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经验丰富,在本专业有较高威望,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研究馆员的职责。
2022年贵州职称评定公示时间
宁夏公布2021年高会评审通过名单,通过人员共84名,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贵阳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1、受理高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15日。
2、受理中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5日至8月29日。
3、受理初级评审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收费标准:
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部分对论文鉴定有要求的高级评委会需要收取该项费用)。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帐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办理流程
1、在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3、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
4、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5、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其中,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