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
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划分为27级,从一级到二十七级。公务员的职称和等级划分,也就是指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和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主要根据其担任的职务、工作年限、学历、工作实绩等具体情况划定,不同的级别对应着不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在备考公务员前,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会是考生们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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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十七条的内容: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当我们打开2022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或地市级公务员招考岗位一览表时,我们会发现招考职位一栏通常写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这里主要是以综合管理类的职级序列来划分。
由于公务员考试会专门给出招录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因此应届的考生如果想了解相关职级的评定,可以参考2008年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二级。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是怎么样的?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如下:
公务员等级对照关系是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
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等。
扩展资料
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面对 *** 管理与服务内容日趋专业化,各级行政领导越来越需要依赖各类专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支撑,以更好地承担法定的领导责任。
因此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同时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不可缺少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具体如下几点: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公务员有哪些职称级别?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等级包括领导职务等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逗链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等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等级和军队的职称级别,不同的类别下分为若干个的等级。如领导职务分为正国级正职、正国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等,依次往下。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