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信委职称,贵州省经信委干部名单

2024-06-16 贵州职称评审网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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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领导

贵州经信委职称,贵州省经信委干部名单

李保芳

党组书记、主任,省委国防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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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策研究室。

马宁宇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省委国防工委副书记(正厅长级)

负责常务工作、分管技术创新与质量处、消费品工业处、信息产业办公室(电子信息处、软件服务业处、通

信发展与保障处、信息化推进处、 *** 与信息安全处、信息中心)、工业园区处、省无线电管理局(省无线

电办公室)、贵安电子信息产业园。

王令

党组成员,省委国防工委专职副书记

分管办公室(省委国防工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省委国防工委组织处。

联系省企业干部培训活动中心、省信息产业干部培训中心、省化工招待所、省机械招待所、省轻工招待所、

省电子信息产品维修服务中心。

吴晓森

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委国防工委委员

分管规划与投资处、工业园区处、安全生产与民爆器材管理处。

联系省机电研究设计院、省建材科研设计院、省轻纺工业设计院、省化工研究院。

王剑

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委国防工委委员(正厅长级)

分管国防工业办公室(军工处、军民结合推进处、军工安全保密处)、装备工业处、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刘合龙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委国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孙建国

党组成员、省国防工会主席,省委国防工委委员

分管省国防工会、省委国防工委宣传处。

杨 静

副主任

分管省民营经济发展局(中小企业局)、省食品工业办公室、省包装工业办公室。

丁军生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省委国防工委委员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企业改革与发展处(上市协调办公室)、委维稳办公室、节约能源处、资源综合利用

处(散装水泥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总队。

宛会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委国防工委委员

分管经济运行协调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电力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人民 *** 驻成都铁路局办事处

(省铁路运输办公室)、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闻发言人。

曾 宇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马宁宇同志分管信息产业办公室、省无线电管理局(省无线电办公室)、贵安电子信息产业园

联系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周仕飞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产业政策处、原材料工业处(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国防工业办公室(军工处、军民

结合推进处、军工安全保密处、民用航空产业处)、装备工业处。

王兴权

党组成员、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孙峰

党组成员、省委国防工委委员、省国防工会主席

分管省国防工会。

邵四海

副巡视员

协助丁军生同志委维稳办公室工作。

李山梅

副巡视员

协助丁军生同志开展机关党委有关工作。

徐 荣

副巡视员

协助李保芳和马宁宇同志开展专项工作。

付学农

副巡视员

协助马宁宇同志专门开展白酒“金三角”方案制定和协调工作、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推介会会务方案制定、协

调和执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助丁军生同志处理节能工作方面的事物。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干什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心定位

贵州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变革,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为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将各种废弃堆积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经过“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试验、开发、成果转化,为企业提供开展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

组成架构

“技术研究中心”下设管理专家委员、技术专家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研发部、成果转化部、检测实验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 (1)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 (2)研发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和建材节能技术及装备研发团队。 (3)检测试验中心:下设6个专业实验室。 (4)成果转化部:工业废弃物的中试与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研发基地有7条中试试验生产线。 (5)信息交流中心:(贵州固废网)。

中心组建方式

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为依托,利用现有的科研条件、人才等综合优势和基础条件,利用该单位提供行政保障和后勤服务等便利条件。 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机构建设、人才引进,行业间、企业间的合作开发等。 技术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开发工作计划、评价工程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及市场信息等。 “技术研究中心”为二级法人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专门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和运行管理。

承担单位概况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是集建筑材料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工程咨询与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编制、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行业信息 *** 和技术服务为一体改制的国有科研设计单位,现隶属于贵州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领导,2009年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职能划归省质监局。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处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3号,占地面积26亩,拥有办公、科研及生产用房近10000㎡,资产1200万元。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测试中心、咨询设计分院、研发基地(中试厂)、党办、院办、总工办、及服务中心等机构和部门。全院在册职工总人数现为112人,其中: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4人,各类高级职务14人,中级职务25人,初级职务38人,占在册职工总人数的72.3%;拥有国家注册建筑、结构、咨询、监理工程师共15人。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现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材行业(新型建材)甲级、贵州省建设厅颁发的建材行业(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乙级工程设计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合格证书;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多年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为贵州省建材工业发展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做出了重要贡献。我院已完成科研项目 120项,其中有二十多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许多科技成果已经过其的精心设计进入市场推广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对辊机等多项机械设备研发成果已被国内100多家企业采用并应用于生产。90年代后完成的各类工程咨询和设计项目300余项,其中:获贵州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2项,有数条1000t/d、1500 t/d、2000 t/d、2500 t/d等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数十条年产4000、6000、12000万块标砖等的新型墙材生产线也已建成达标、达产,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近几年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提出了“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为龙头、与企业联合开发拓宽市场、以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为后盾的发展策略,以此拉动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科研、设计和质检工作”。这个策略的核心内容是:坚持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道路,特别是加大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装备和技术的力度,从而使我院科研和设计工作走上新的台阶;同时发挥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在传统领域和行业中的优势,采取市场开拓与基础建设并举的策略,使科研、设计和质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科研基础条件改善后,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又及时地调整政策,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从各部门抽调技术骨干组建了一支专门的研究队伍,同时新进了7名硕士研究生进行补充,同时送3名在职科研骨干攻读工学硕士,由院承担工资和提供配套科研经费。2009年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继2008在全省56家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的角逐中以并列第二获得省科技厅400万元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支助后,2009又获得省科技厅创新能力团队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为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实现以产品开发为龙头带动全院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科研平台建设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这几年由于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是省属科研院所中获得科研经费投入最多院所之一。 2006年制定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建材提出了建设《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检测平台项目》,计划建设六个专业研究检测实验室,一个研发基地,一个信息交流中心。2007年3月贵州省建材院正式成立贵州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检测中心。重点解决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急待解决的粉煤灰、煤矸石、磷渣、磷石膏、硫石膏、金尾矿、电石渣、赤泥和锰渣等工业废弃物的规模化综合利用问题,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改善环境,促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战略的发展。 在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下,投资八百万元,经过近四年的努力,贵州省建材院目前已基本建成建筑节能研究检测室、材料放射性研究检测实验室、材料岩相分析研究室、理化性能研究检测室、混凝土及制品测试研究室、粉磨实验室等六个专业实验室。 研发基地的七条中试线,即粉煤灰陶粒试验线、振动成型砌块标砖试验线、静压成型标砖试验线、湿塑成型烧结砖试验线、炒制粉体试验线、年产2000吨复配中试试验线及年产2000吨水泥助磨剂中试试验线于2011年6月全部建成。 贵州省建材院为省经信委建设了贵州大宗固体废弃物 *** 交流服务平台(贵州省固废网),宣传、发布、有关政策、交流各种信息,加强同省内外的协会、相关网站的密切联系,为社会、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各种服务,同时建立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数据库。 2010年8月份贵州省建材院2600平米的研发大楼破土动工,计划2011年4月竣工,实验室全部完成后将极大地提高贵州省建材院科技创新能力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开发能力。

研究方向

针对贵州省大宗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磷石膏、脱硫石膏、磷渣、赤泥、电石渣、煤矸石、铁合金渣、锰渣、 *** 渣、钡渣、镁渣、黄金尾矿等开展研究,生产节能、保温、低碳的新型建筑材料产品及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及推广。 重点开展: 1、利用赤泥生产陶粒、道路转、广场砖等研究; 2、利用电解锰渣和烧结锰渣研究轻质、节能、保温墙材; 3、利用磷渣、磷石膏、脱硫石膏制备自保温砌块复合墙体研究; 4、是利用高炉重矿渣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5、利用金尾矿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6、利用汞矿渣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7、利用铅锌矿渣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8、利用城市垃圾和淤泥开发生产新型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贵州省人员职称资格查询

一 网上职称证书如何查询

//zscx.osta.cn/

这个是它的全国网上职称的查询网址。

二 在网上查询怎么查职称证书

现在职称的查询方式有好几种的:网查, *** ,公函,窗口

你说的网查,这个一定的人事局公布出来是官方网站才行,谨防高仿网站和非网查网站

如果有官网查询的 ,那一把是输入名字,编号等信息,就可以查询出来了

你如果不清楚,你可以去找-友信-教育-的李老师咨询问问,他们比较了解

满意还请采纳,信息

三 贵州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哪查询

查职称证去人事局。

四 怎样在网上查个人职称

一、职称证书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a书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

三、可以通过发函或 *** 查询( *** 查询一般是通过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到发证机关的 *** 号码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把114号码都给抢注了,所有建议如果想通过 *** 查询的话,要先确定你拨打的号码百事通 *** 是正规的!我上次就遇到一个是菏泽的,他们就抢注了号码百事通,0530114;这个时候你要想直接拨打114让后让114给你查询菏泽号码百事通(0530118114)然后再查询发证机关的号码)

四、通过证书编号查询,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

举例:以山东省职称证书为准: 证书编号:鲁 130110010001 鲁为山东简称

1-2位为评审年度 在这里13为证书发放年度为2013年

3-5位为专业技术资格代码 在这里011为高等学校系列 教授职称

6-8位为评审委员会代码 在这里001就是指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9-12位为该系列证书发放编码 在这里0001就是该系列之一本证书。

五 职称证书怎么查询

职称证书的查询方式还是有几种的

1:网查,在专门的职称查询网站上,输入证书编号,姓名等信息可查(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网查)

2: *** 查询,拨打当地职称主管部门的 *** ,报编号和姓名等信息也可查询

3:公函查询,用企业名义发函给人事局查询

4:现场查询,直接去人事局窗口查询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还请采纳,如有更过问题请咨询今成教育的李老师

六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gzrst.gov.cn/。

(6)贵州省人员职称资格查询扩展阅读:

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 ***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 *** 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 *** 关于省人民 *** 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为省人民 *** 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 *** 、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 *** 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1]。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 *** 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 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七 贵州省人事厅职称公示

查看2012年高级工程师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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