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级绿色通道是什么意思
教师晋级绿色通道是指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农村教师,评聘或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直接晋升。通过“绿色通道”晋升高级职称,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晋升后就可以直接被聘用,但如果是正常晋升,是受学校结构比例限制的,如果高级编制满员,在原有高级职称老师无人调出或退休的情况下,只有排队等待了。
教师晋级绿色通道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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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晋级的绿色通道是国家对老教师的又一福利,体现了国家对一直从事教育事业的教师对教育事业做出毕生精力的肯定,是对教师的关心和爱护,是鼓励教师终生投身教育事业的一项举措。很多省份对于乡村教师晋升职称有绿色通道,不参与赛教、不需要优秀教师证书,只要够30年乡村教师从教资格,就可以直升中级或者高级教师,这也是对于乡村教师的一项福利政策。
2021其他省的高工都公示了,为什么贵州的高工还没公示呢?
公示以后大概三个月就可获得证书。 高级职称在公示期间如果无人举报或投诉,在公示期结束后就是有效的;如果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或投诉,需要在核实内容是否属实后决定是否颁发高级职称证书。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黔东南2015年职称终审通过
一、加大职称工作宣传力度。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的宣传,坚持政务公开,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新出台的相关职称政策和工作程序,我州将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二、关于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全州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我省已出台新政策的,按新出台的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关于“绿色通道”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范围为从外省引进在我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职称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聘用文件等)。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请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关于开展2015年度贵州省“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214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及时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四、关于基层副高级职称认定
基层企、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按省人事厅《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规定执行。各县(市)人社部门要组织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工作,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积极帮助和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副高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
五、关于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
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组织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继续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六、关于民间艺人职称评审
继续开展民间艺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文体广电部门负责组织民间艺人职称申报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民间艺人职称的评审工作。各县(市)人社局要加强和文体广电部门联系,做好分工协作,搞好密切配合,以保障民间艺人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关于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年应达到接受继续教育72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应达到接受继续教育32学时。申报州内评审系列的职称,州直单位和凯里市城区申报人员需要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相应学历要求的年限,不到5年的按学历要求年限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县城城区申报人员需要4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和民营经济组织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以来需达到100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以来需达到50学时。2008年以后(含当年)招录到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并培训合格,方可申报评审。
州直各部门(单位)按照黔东南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州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4】83号)文件要求做好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各县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工作,参照黔东南人社局通【2014】83号文件执行。为了不影响2015年的职称资格证书年审和职称申报工作,今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工作要在6月底以前完成,请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抓紧开展工作。
八、关于职称计算机考试放宽条件
凡需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参加201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考试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2015年考试成绩通知,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
(一)在1976年底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2015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县(不含凯里市 *** 所在地) *** 所在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九、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人通【2002】50号文件执行,2015年对2011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2011年已审过的职称资格证书进行审核。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15年黔东南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经主管部门核准,县(市)单位中、高级资格证书由县(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报州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州直单位资格证书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州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审核,审核地点在州政务中心黔东南州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十、关于论文检索查询
2015年,实施论文检索查询制度,凡我州各级各类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十一、关于诚信申报评审和工作纪律
继续实施“两承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我州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均须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本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真实可信。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申报人和推荐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人社部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所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上报,不得受理未经单位推荐盖章、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申报材料,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盖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