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认定审批表在认定系统哪里
什么是职称认定?
认定是指统招(全日制)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达到一定要求, 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特点是对学历要求高 , 能够直接聘任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层次较低。任职资格有初级、中级、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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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一)初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中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位)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三)高级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博士后出站,取得博士后证书。
办理流程:
总流程: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后参加职称评审。
(1)注册登录。申报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
(2)网上申报。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申报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申报人填报基础信息,选择相应职称评委会,网上提交评审申请。
(3)审核推荐。经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相应内容并签字承诺,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成册后提交本人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经用人单位审核后进行评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盖章推荐后交主管部门。
(4)现场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由主管部门汇总交相应职称评委会。
(5)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审核材料、专家组评议、会议表决等程序,产生拟通过评审人员名单。部分专业和层级的职称评审,申报人还需按评审通知要求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现场答辩,答辩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6)评后公示。对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确认发证。再次复核后发文确认相应职称资格,主管部门办理职称证书。
委托成都市各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的,由委托单位负责复核和发文发证。
温馨提示:高新区职改办不使用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对于通过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申报者无法受理,因此高新区单独的申报流程↓
一、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查询职称认定板块,了解相关要求。
二、若符合要求,点击下方“立即办理”,进入账号登录界面,如无账号,点击右上方“没有账号?马上注册”,进入账号注册界面,用户类型选择“个人”,填写注册相关信息。
三、账号注册完毕后,返回登录界面,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四、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右侧“职称申报”,然后点击“职称认定填报”,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五、3个工作日后,登录高新人才服务系统,选择个人,填写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后点击右方“职称申报”,选择“评审查询”,如状态为“复审”,带上下列材料,到现场提交: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1寸标准证件照,另附1张1寸标准证件照;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诚信承诺协议》1份(在“职称申报”-“职称相关文件”-职称认定下载中下载)。
六、如状态为“初审未通过”,请根据未通过原因,检查问题后,确定符合资格,再次进行网上申报。
七、复审通过后,在每季度后下一个月(如1、2、3月提交通过,下一个月就是4月)20号以后,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点击下方“领取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高新区职改办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领取证书之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需存入个人档案之中。
2.统招(全日制)学历才能参加认定,自考、成教、网教等非全日制学历不能参加认定,可参考评审流程。
3.高新区职改办不使用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对于通过成都人才网网上职称申报平台申报者无法受理。
4.如发现材料造假,申报者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高新区职改办将对相关个人及单位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市职改办,相关个人及单位三年内不得在高新区职改办办理职称申报。
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____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1、搜索所在省份的职称管理系统,如果曾经注册过可以直接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如果没有注册过,要先注册账号再进行登录。
2、登录职称管理系统后,填写个人信息,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进入申报页面”。
3、进入页面后,查看左侧栏目中的填写要求,看完后点击信息填写,按照顺序填写出现的表格,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4、待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信息提交,弹出提交页面后点击存储并审核数据,再点击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5、按照开始页面提示的 *** ,打印报表。
助理级职称评定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贵州人事人才网职称评审政策性补充资料上传自己能查看吗
不能。贵州人事人才网职称评审政策性补充资料上传的权限限制在评审机构、 *** 人员或相关管理部门,考生只能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无法查看提交的资料。贵州人事人才网提供的职称评审服务以及职称评审政策性补充资料上传功能都是为了保障考生的权益,考生也可以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查询职称评审结果,以知晓自己的考试成绩及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