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称岗位文件,贵州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2023-02-22 贵州职称评审网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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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贵州省职称岗位文件,贵州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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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贵州省职称评审转评条件?

Ⅰ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

助理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Ⅱ 2019年贵州省初级职称评审流程

河北评审流程如图

Ⅲ 职称评审的条件

评中级工程师是需要发表论文的,但发表论文要注意以下这两个问题:

1.不能回提交攻读全日制硕士或答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2.提交在行业协会会刊刊发的论文,需要有CN、ISSN刊号。

其他资历条件的话,主要在学历要求上比较严格。如:

1.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

Ⅳ 请教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审是"评"还是"考"如果要考怎么报名条件是什么

你好,要看你是哪个专业的,房屋建筑类的、市政等都是直接考。满足条件后,通过计算考专试就行,属英语在贵州有个文件,只要是在县及以下或是常年在野外作业的免考英语。满足以上条件后报名考就是,考过就得了。我又看到水利、交通系统的又是可以通过准备评审材料直接报主管部门评审。

Ⅳ 2017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需什么条件

一、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贵州省职称评审转评条件扩展阅读

一、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p7J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Ⅵ 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 行) 一、总 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本条件之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第二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四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三、申报条件第五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第六条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四、评审条件第七条 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 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第八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第九条 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第十条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 次以上。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以上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第十一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视导和教研活动;平均1年视导不少于8所学校(有视导计划和视导总结);省级教研员不低于40节,地级教研员不低于50节,县、乡(镇)级教研员听课不低于6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积极组织教改实验或课题实验,承担或参与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2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三等奖、或地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1篇,或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担任教改实验或教育科研课题任务的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低于20节,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5次(有调研提纲及调研报告),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承担或完成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至少获得地级以上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其它要求与学科教研员一样。第十二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根据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 *** 不低于2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4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30节,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2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 *** 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五、破格条件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第十四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2.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县、乡(镇)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2万字。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等奖(排名前3)。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三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5.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2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3次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地级教学质量一等奖2次以上。

贵州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⑴ 贵州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是不是必须是事业单位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能不能评评中级职称需要英语职称考试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汇总://zgsydw/?wt.mc_id=bd11588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 *** 思想概论: *** 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理论、“ ***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 *** 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 *** 与地方 ***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行测:言语理解,逻辑分析,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常识部分,其中常识部分部分包括公共基础的知识点,但并不是全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⑵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要多少学时

一年申报一次,需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学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每年中、高级职称人员至少需要完成72学时,其中公需学时至少24学时,专业课时至少48学时。

⑶ 请教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审是"评"还是"考"如果要考怎么报名条件是什么

你好,要看你是哪个专业的,房屋建筑类的、市政等都是直接考。满足条件后,通过计算考专试就行,属英语在贵州有个文件,只要是在县及以下或是常年在野外作业的免考英语。满足以上条件后报名考就是,考过就得了。我又看到水利、交通系统的又是可以通过准备评审材料直接报主管部门评审。

⑷ 贵州省教师评中级职称论文的要求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凡是用于评职称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具有国内(CN)国际(ISSN)刊号的期刊上的,增刊等无刊号的期刊原则上为非法刊物,评职时不应予以考虑。

⑸ 哪里可以评审贵州中级工程师职称

贵州的呀,我晓得一个机构可以申报评审职称,不过有没有贵州的这个我不清楚

我朋友去年是申报的重庆的,你要的话我给你问问

满意还请采纳,谢谢

⑹ 请问在贵州 电气中级职称评审,需要助理职称吗

工程系列里的职称就是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内工程师。

不太强调电气,采煤,容机械等,当然在职称证上也会体现出来。

你要评的话只需要填报助理工程师就可以了,表格里会有你的专业特点的。

⑺ 贵州省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破格评定的评审材料有专门要求吗

一般没有撒子要求,只要年龄 学历 这些符合 就应该能够评审了 *** 今成,教,育,秦老-师职称评审问题不懂的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⑻ 贵州电气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 需要助理职称吗

工程系列里的职称就是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不太强内调电气,采煤,机械容等,当然在职称证上也会体现出来。

你要评的话只需要填报助理工程师就可以了,表格里会有你的专业特点的。

⑼ 请问贵州省人事厅评定的中级职称是否需要发表论文

二、中级以上职称申报办理程序 已具备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及任职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参加国家规定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按照相应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下列材料到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中级以上职称申报手续。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原件一式三份; 2、《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 或《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份; 3 、申报材料目录 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 5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原件 ; 6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含“创新能力建设”公需科目成绩) 一份; 7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9、任现职的岗位聘任证书复印件一份; 10、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一份; 11、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材料原件一份; 12 、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论著原件一份。 说明:(1)所有复印件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当地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 (2)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不装订; (3)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材料审查表可在到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贵州人才信息网gzrc.gov.cn”人事 *** 窗口下载填写。

⑽ 贵州省评定的中级职称重庆市认可吗

只要是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证书,是认可的。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职称申报的通知

您好: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职称评审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91号)和《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遵市人社通〔2015〕91号文件切实做好201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赤人社通〔2015〕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对象:

符合评审条件的拟评幼儿园一级教师(中级)、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副高级教师。

二、评审推荐条件

(一)根据《 *** 市委办公室赤水市人民 *** 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赤党办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必须由教研室出具相关教学成绩证明资料。

1.申报一级教师(近三年聘期内具备以下条件中一条以上):

(1)所任统考学科成绩有两年以上超同类学校平均分或市平均分。

(2)所任统考学科成绩有两年以上平均分、合格率、优良率其中一项提升幅度在3%以上(含3%)。

(3)非统考学科量化评估有两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2.申报高级教师(近五年聘期内具备以下条件中一条以上):

(1)所任统考学科成绩有三年以上超同类学校平均分或市平均分。

(2)所任统考学科成绩有三年以上平均分、合格率、优良率其中一项提升幅度在5%以上(含5%)。

(3)非统考学科量化评估有三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二)教学基本技能考查合格。

(三)根据遵市人社通〔2015〕91号文件精神,各系列职称评审新、旧标准一并执行,但每位参评对象只能按其中一个标准执行。

1.旧标准:

(1)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87、88号)执行;职业学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黔人通[1999]53号文件执行,其中基本条件应符合黔人通[2007]86、87、88号文件要求。

(2)实验技术人员评审中、高级职务按《贵州省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执行。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评审初级职务按职改字(1986)112号、黔职改字(1992)02号、《贵州省贯彻执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贯彻执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执行。

(4)卫生、会计和图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按有关相应评审条件执行。

2.新标准: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执行。

(四)根据黔教师发〔2015〕171号文件精神,在推荐评审工作中,要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加强对学校组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组的管理,严把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切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对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各校(园)必须对《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细化评估,报市教研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备案待查。

(五)根据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精神,对扎根基层(除三办以外的学校)、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普通话等级水平按省教育厅黔教语发 [2013]324号文件执行。

(七)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教育学时规定,对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完成继续教育360学时,并提供公需科目“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成绩证明。首次确定教师职务应有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

(八)三办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需提供计算机合格证或当年计算机参考证明(准考证),在7月31日前无法提供计算机相关证明的概不收取申报材料。职称外语条件按黔人社厅通〔2014〕705号文件执行。

(九)本次职称评审所涉及的论文严格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 》(黔教办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在任职期间,支援农村学校或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请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按评审条件执行。支教时间以学年为单位计算。乡(镇)农村学校不得随意乱出具证明或乱填写支教考核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领导人的责任。

(十一)根据遵市人社通〔2015〕91号文件精神,中学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按照基层事业单位各自可用的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与推荐人数1:1的比例择优推荐。该项工作需等待赤水市人社局基层副高聘任岗位数确定行文后,再另行通知。

(十二)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和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认定或评审目前均暂不进行,等待上级文件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它领导为成员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和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必须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保证推荐评审工作质量。

(二)根据省、地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今年各类申报人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除基层认定副高外),各校必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严格把关,严格程序,认真审核,不符合教学成绩要求和评审条件的不得上报。

(三)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以聘任时间为准。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四)各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文件及评审材料的公示工作。让教师及时准备,了解有关评审政策、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等规定,真正把资格申报权交给个人。

(五)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应讲授有推荐小组成员参加的公开课,推荐小组对授课水平作出评价并签入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经审核评议后上报。各学校在推荐申报对象时必须对其材料和上报人员名单进行审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评审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者,要严肃查处和通报。

(六)九年制学校初中部的教师,如符合中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中学教师职务。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如符合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务。小学教师职务在中学任教,如符合中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对应中学教师职务。但申报晋升上一级中学教师职务,按破格条件申报。

(七)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每人350元,晋升中级教师职务每人250元,晋升初级、初聘教师职务每人80元,各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务必于7月28日前将推荐评审材料报市赤水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同时报送相关表册、本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和公示材料等。

(二)所有资料均按照职称改革过渡后相应名称填写,不能改变表册资料格式,严格按照要求打印。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都要装入。

(三)各学校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并延期三年不得申报评审。

(四)凡评审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材料,必须按附件要求准备,并按其顺序编制目录和装订。所有复印件材料全部用A4纸,复印件应经学校审核无误后签上“原件已审、经办人姓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五)各学校送评材料应一次性报送,凡送评材料不齐、填写不规范、内容严重有误的,不予推荐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补退相关资料。

(六)相关证件原件单独装袋,资料袋建议采用牛皮纸袋,表面附原件目录表,转评、破格的请在封面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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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文件及条件出台没

您好,九品论文周编辑为你解答!

贵州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论文要求    贵州省高等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讲师任职资格: 1、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有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上获奖。

副教授任职资格:(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8篇、理工农医科5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普通本科院校中担任公共政治课、公共德育课、公共体育课,公共基础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及专科学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其中: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外语、艺术课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4篇。  专科学校、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思政学科,需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两课”教师、师德标兵、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的先进个人等,且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4篇。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完成后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获得较高评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3篇、理工农医科2篇。6、在科技成果推广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近五年来新增利税年 7、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 8、音乐、戏剧、舞蹈教师要求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1篇以上。 9、体育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2篇

教授任职资格:(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创见性的论文:文科10篇、理工农医科7篇,其中有3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2、出版过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或教育部统编高校教材1部,发表创见性的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的其它重大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1项,发表创见性的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5、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做出重大贡献,且有2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6、艺术、体育、外语教师出版有创见性的著作、教材1部(20万字以上)发表有创见性的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7、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教师:发表有创见性的论文4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举办高水平的专场表演(2人以下)、作品展览(个人)3场次,且发表创见性的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8、音乐、戏剧、舞蹈教师有5件(首)音像作品(含创作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省电视台录制并公开播放,发表创见性的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9、体育教师所训运动队(员)经过二年主训,发表创见性的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破格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发表有较高水平论文3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破格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

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创见性的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

(期刊要求:本《条件》中所称论文是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本《条件》中规定的著作、教材、文科4万字、理工农医科3万字以及获得的专利1项可折抵1篇论文;但折抵的论文以及在论文集、增刊、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文科最多不能超过2篇,理工农医科不能超过1篇)

实验技术人员讲师资格条件:在地(厅)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上获一、二等奖。

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讲师资格条件:1、获得地(厅)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1篇。2、发表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文科3篇(含音、体、美教师参赛参展文艺演出等本人获地厅级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以上园丁奖、编导奖);理工农医科2篇,或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获一等奖2篇。 3、主编、主审(含副主编、副主审)过本学科的中专教材,且发表学术论文1篇。6、在科技成果推广、社会实践以及其他科技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在核心期刊是发表学术论文1篇。 7、在各种专业技术比赛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的之一、二获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8、专业课教师所任学科(专业)参加县以上劳动部门或行业技能考核(包括应知、应会),学生《上岗证》或《中级技术等级证书》获得率达90%以上,并保持二届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1篇。

破格申报讲师: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有3篇论文在全国业务主管部门评比中获一等奖。

破格申报高级讲师:1、编写出版的中专中师教材1部(个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使用效果好,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

(期刊要求:本《条件》中所称论文是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本《条件》中规定的著作、教材、文科4万字、理工农医科3万字以及获得的专利1项可折抵1篇论文;但折抵的论文以及在论文集、增刊、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文科最多不能超过2篇,理工农医科不能超过1篇)

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教师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1篇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2篇论文获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必备条件:在教肓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4篇以上 ;教师培训机构人员必备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肉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宾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必备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资论文、经验总结投告5篇以上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必备之一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电教(教肓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必备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3篇以上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条件:2.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部以上(10万字以上),并发表本专土论文3篇;或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必备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玲报告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必备条件: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

(期刊条件:第十八条本《条件》中所称“论文",除注明的外,是指公开发表在国内统一刊号(CN)学术期刊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上的论文,以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刊吞上发表的论文。第十九条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第二十条本《条件》中所称著作、教材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发[2007]9号)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 *** (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 *** 《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 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省编委办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 *** 《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不得超过机构规格确定岗位等级。

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3、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6、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7、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8、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是应事业发展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实施重大项目(课题)中急需专门人才的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各个等级的设置严格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管理人员编制数的要求进行设置。

10、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三至十级,依次分别对应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为基数,高、中、初级职务岗位原则上按《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更高职务档次设置方案》(黔人通[2002]38号)进行设置,主体职称系列岗位应占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较少的事业单位,由同级 *** 人事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技术难易程度等情况,直接下达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1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其中专业技术一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分正副高级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下发后组织实施。

13、专业技术岗位更高等级的确定和高、中、初级职务岗位之间以及高、中、初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现状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结构比例。

14、我省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当地 *** 人事部门核定的现行比例进行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比例全省控制在1:3:6。

15、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为5:5。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 *** 人事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以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标准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工勤技能岗位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按工作性质、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结合技术工种特点,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科学设置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对应事业单位中的高级 *** 、 ***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全省一、二、三级岗位的总量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一、二级岗位的数量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一、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术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8、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核销。

19、特设岗位的设置由用人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市(州、地)、省直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0、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任职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2、专业技术岗位的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由省人事厅制定高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省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2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24、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 *** 、 *** 技术等级考评。

25、三、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6、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27、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28、市(州、地)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市(州、地)人事局核准;市(州、地)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地)人事局核准。

29、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 *** 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其中,县市、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需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州、地) *** 人事部门核准。

30、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31、各级 *** 人事部门在审核、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岗位设置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团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也应征求同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六、岗位聘用

32、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 *** 人事部门核准的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按需设岗。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 *** 、竞聘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 *** 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33、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等级岗位条件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4、已实施了人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按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依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可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5、 *** 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进行认定。认定合格的,根据所聘等级岗位,对照贵州省人民 *** 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36、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各级人事部门已核准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现有人员的结构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逐步调整结构比例。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申报程序

37、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申报程序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实施

38、各级 *** 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 *** 人事部门,共同做好事业单位中领导人员岗位设置,以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团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9、事业单位要在编制范围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设置本单位各类具体等级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按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自主择优聘用人员。

40、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不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 *** 人事部门不予以认定岗位等级,不予以兑现工资。

41、各市(州、地)、省直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九、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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