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记者职称报名,贵州省记者

2023-02-08 贵州职称评审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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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记者中级职称的条件

贵州记者职称报名,贵州省记者

记者职称(中级职称):一般由省级新闻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外语条件:“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学历、资历条件:从事新闻专业工作时间,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受聘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3——5年以上。这些跟不同的学历水平挂钩。

业绩成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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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省、市级报纸发表的独立撰写、编辑的文章或 *** 的标题、广播电视节目等获省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

(二)撰写、编辑的文章或 *** 的标题、广播电视节目等获市(厅)级以上新闻奖二等奖以上2次。论文、著作条件(之一):

(1)出版学术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理论文章)1篇以上。

(3)在市(厅)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理论文章)2篇以上。

(4)在市(厅)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理论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这些条件但是硬性条件,必须具备才能申报记者职称(中级职称)。

贵州省新闻学编辑副高职称在哪里报名

申报程序: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各区、县职改认定、评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 *** 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市流动人员职评认定、评审。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人事 *** 人员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可报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公室工程师评委会评审,其他系列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公室委托市职改或相关部门评审。高级职称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公室报市职改评审。评定对象: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 *** ,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认定对象、条件:1、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材料: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二)初、中、高级评审所需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申报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著作一式三份(中级一篇,高级二篇以上);6、申报人专业技术总结一份;7、申报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8、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9、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0、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表(A3纸复印一式15份)。

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闻类的职称(记者、编辑)是怎么评的?

新闻类的职称(记者、编辑)申报条件

第十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三)记者、编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记者、

助理编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

辑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四)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参加工作后,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五)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记者、编辑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

第十一条 外语(古汉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或省统一组织的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条件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广博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在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明显专长,能够解决采编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在全省新闻界有较高知名度。

2、主持过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5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400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30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20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300篇)。

4、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下同)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500字,或时长不少于20秒,下同),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的,每年不少于30篇。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级以上 *** 特殊津贴;或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3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若系合著则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下同)。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500字,下同)。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篇)。

第十三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

院特殊津贴。

2、获长江韬奋奖(正式奖);或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或获中国新闻奖三等以上奖1项和省级好新闻一等奖2项。

3、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成果,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经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2部。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3篇)。

第十四条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条件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

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能够解决采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在省内新闻界有一定知名度。

2、主持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策划过3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并取得较丰富的创新成果。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审的稿件不少于300篇,或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10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审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50篇)。

4、每年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宣传报道安徽的稿件不少于1篇,其中,专职从事向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供稿工作的,每年不少于20篇。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2、获中国新闻奖三等以上奖l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

第十五条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级以上 *** 特殊津贴;或入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双百人才培养工程。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或获省级好新闻、一等奖2项。

3、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较大创新成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经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译著)1部。

2、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

3、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篇)。

第十六条 记者、编辑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新闻采编实践经验,能够较好地采编各种体裁的新闻稿件。

2、参与过5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报道或5个以上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的策划,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每年采写的稿件不少于12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200篇,或采写、编发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50篇,其中,被本单位评为好稿的不少于5篇(在新闻性期刊工作的,任期内采写、编发的稿件合计不少于200篇)。

(二)业绩条件

获省级好新闻二等以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

(三)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1篇。

第十七条 记者、编辑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记者、编辑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

九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称号;或获省级好新闻一

等奖1项,或二等以上奖2项,或三等以上奖3项。

2、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创新成果,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并经市级以上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新闻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在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的不少于2篇)。

第十八条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十一条外,还要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条件

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基本掌握

采访、编辑等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并取得一定的

工作业绩。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市级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有一定见解

的新闻专业论文或采编札记。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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