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工程中级职称(工程师)可以以考代评吗?
这个你可以去你们当地人社局咨询。有的人 事局 的评审方式及评审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以评代考。有的是以考代评,有的是考 评结合。评审 条 件是:初 级 职 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 后从 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 中毕业后担任员 级 职 务三年以上。中 级 职 称 ):大学本科 毕业后,担任助理 级 职 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 理 级职 务 满 四年 以上;中专、高中毕业 后担任助理 级 职务满五年上。高 级 职 称):大学本科 毕业后,从事本 专业技 术工作 10 年以上, 取得中 级职 务任职 资 格,并从事 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参加 工作后 取得本专业 或相近专 业的 大 学本 科学 历,从事 本专 业技术工作 1 0 年以上,取 得 中 级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5 年以上。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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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交通部的技术职称是怎么评的?
1.这个涉及详细各种职称的评定,你可以阅读《交通部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颁发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的通知》
2.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各交通(航运)厅、局,交通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培养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做好考核、晋升工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属于技术管理工作。从事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技术干部,应按照国务院《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80)国科干字第199号文《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考核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有关复查、套改、考核、测验的具体工作,按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下发的《关于执行,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和《补充说明》等文件办理。
二、为便于考核评定工作,根据《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了《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各有关单位的考核、评定工作,当前应先在具备规定学历和原有技术职称的科技管理干部中进行,待国家有统一规定后再全面铺开。在实施中,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附一: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方面船舶登记、签证、港口、码头、辖段的安全管理,外轮监督检查,船员考证发证,危险货物管理和监装,水域船舶保护和船舶防污、化验,海损、污染事故及违章的调查处理,航海通告和海图修改,组织防治、防风、破冰等,以及制定、修订港务(航政)监督规章,航政通讯导航,业务值班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港务(航政)监督一般技术管理状况有初步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一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程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状况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海损、污染事故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技术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运用港务(航政)监督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单项或局部港务(航政) 监督规章制度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较复杂的海损、污染事故、违章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 *** 的有在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港务(航政)技术管理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港务(航政)监督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贯彻港务(航政)规章制度。能分析处理重大海损、污染事故、重大违章和船舶安全等复杂的技术疑难问题。对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掌握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港务监督工作方面的科技政策,提出有益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方面的外语。
附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交通监理方面的机动车检验、管理和车辆改装、改造计划的审查,车辆定型、改装、改造的鉴定,车辆保养、修理,驾驶员培训和路政管理监督,驾驶员考试和管理,新修道的验收,检测仪器的使用、排除故障以及分管路段的安全管理、交通指挥、事故处理和修订交通监理规章制度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有一般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作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和车辆鉴定、新修路的验收和安全管理等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交通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地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较复杂的交通事故,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交通监督技术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能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结论上能够把关。对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党和 *** 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监理工作科技政策,提出有效力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