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分为8、9、10级,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三章 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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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更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 *** 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扩展资料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的更高等级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省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省辖市、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4、省辖市、县属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省辖市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6、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和各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必须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1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各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其他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 *** 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怎样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位于龙州县西郊,其前身为始建于1954年的广西橡胶研究所和1994年合并于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的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试验站,2013年更名为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是广西科技厅和广西农垦局领导下的科研单位。主要从事热带亚热带水果、茶叶、甘蔗、木薯等经济作物的引种试种、良种选育、丰产栽培、产品加工、开发应用,以及热带、亚热带地区作(植)物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及创新利用为目的的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是广西园艺学会、广西茶叶学会及中国茶叶学会会员单位,全所现有在职职工432名,其中事业编制182名,企业编250名,离退休企事业职工336名,其中副高职称以上11名、初中级职称90名。
一、概况
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试验站的亚热带农业生态园,于2006年被评为“广西农业旅游示范点”,具有的南亚热带园林特色和浓厚的茶文化底蕴的资源,风光秀丽,绿树成荫,民风淳朴,四季茶果飘香。景点距龙州县城8公里,距龙州客运站10公里,交通便利。距国务院文物保护单位著名旅游胜地――小连城仅2公里。拥有星级标准的“双溪宾馆”和农家别墅,游客可以吃住在农家。园内拥有千亩无公害茶园、百亩亚热带百果园、烧烤场、垂钓湖、现代化乌龙茶加工厂、手工炒茶车间、热带植物种质资源圃,随处可见珍奇花卉、罕见林木。游人身临其境,享受蓝天、白云、绿色的大自然风光,定会在天然氧吧中流连忘返。游人还可以在无公害茶园穿民族服装、背茶篓采茶,学习茶叶加工 *** 过程、手工制茶、观看茶艺表演、品尝百果,让您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健康体魄,切身领略“绿色健康,回归自然”给你带来的无限乐趣。[2]
广西南亚所土地总面积780公顷,设有名特优水果研究室、茶叶栽培研究室、亚热带经济植物开发研究室、经济植物组培培养研究室、茶叶加工研究室等专业研究室以及甘蔗良种组培繁育中心、检测站、甘蔗良种推广中心等科研产业。建有农业部首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农业部“南亚热带名优作物基地”、农业部“龙州热带作物农业科学观测综合实验站”、 中国茶叶协会“茶叶科技示范基地”、 广西科技厅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良种培育基地”、广西农业厅认定“名优茶生产基地”、广西农业厅认定“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广西农垦甘蔗良种繁育中心”、广西首个“乌龙茶引种栽培示范基地”、“优稀茶树种质资源圃”、 “苦丁茶高产栽培示范及良种繁育基地” 、全区更大的“龙眼种质资源圃”、 全区更大的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地以及澳洲坚果、山黄皮、菠萝、香蕉、乌榄等热带亚热带水果种植示范基地等;并建立热带亚热带经济植物种质资源圃,收集整理热带亚热带野生种、野生近缘种、国内外名特优新品种及濒危经济植物种质资源111科245属458份;是目前国内收集和保存热带亚热带果树种质资源最丰富的单位之一。二、成果与荣誉经过60多年的发展,广西南亚所在橡胶、甘蔗、茶叶、水果等方面先后取得科技成果65项(次),获成果奖52项(次),国家发明专利4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6项。并培育出一批优质、高产、抗病、专用型作物新品种,即国内首个澳洲坚果新品种“桂热1号”、区内“南亚1号”;茶树新品种“桂热1号”、“桂热2号”; 国内首个蛋黄果新品种“仙桃1号”; 国内首个山黄皮新品种“桂研20号”;“桂热1号”苦丁茶新品种;“桂榄1号”乌榄新品种、木薯新品种“桂垦09-26”、香蕉新品种“广粉1号”、“中粉1号”等;科研名优茶厂研制的“鸿渐牌”白雪毫绿茶、金萱乌龙茶、黄金龙红茶及白茶多次在“中茶杯”和“国饮杯”等中国名优茶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特等奖
了解的帮帮忙(广西交通科研所监理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科学研究所,于一九八四年底经国家科委批准,一九八五年创建。目前所内共有在职人员110人,退休人员8人,另外聘了7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专业人员总数101人,占职工总数的91.8%,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42人,29人具有初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全所总人数的95%,共有博士3名,硕士8名。是一个建所晚、发展快、人员素质高的地方科研机构。所内设有: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经营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等四个管理科室;公路桥梁研究设计室、环境影响评价室、交通工程研究室、广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中心、交通计算机培训中心、交通科技情报站等科研生产部门;作为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服务机构,另设立有南宁捷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南宁捷赛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所贯彻执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方针,从组建到现在开展并完成研究课题五十多项。其中主要课题有:与同济大学等单位合作完成的半刚性基层路面的研究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与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合作完成的钦江大桥施工工艺的研究获广西自治区优秀设计一等奖;公路路况统计与交通量分析处理系统分别获广西自治区计算机应用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交通部门推广应用;公路客运微机 *** 管理系统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在广西区内各地、市客运中心、客运站推广应用;参加国家“八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高等级公路碾压混凝土路面修筑技术的研究”,1996年经过交通部验收,评估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指标居国际领先水平,1997年获交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交通部“八五”联合攻关项目“ 邕宁邕江大桥SRC拱桥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研究”,1996年交通部通过鉴定,达世界先进水平,部分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1997年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广西地区水泥混凝土路面三轴摊铺整平施工技术研究”课题于1999年5月经交通部组织鉴定,并获1999年度广西交通科技进步一等奖,居国内领先水平;“高掺量粉煤灰碾压砼沥青罩面路面应用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及“交通财务微机管理系统”等已在区内外广泛推广使用。经统计,我所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交通厅科技进步奖7项。
公路桥梁研究设计室,已获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承担公路行业的课题研究、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业务,多次出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公路勘测设计工作,以信誉、质量和优质服务赢得公路勘测设计市场。
环境影响评价室,主要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其业务范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声、固体废物、生态、交通运输、海洋及海岸、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项目的咨询评价工作;同时可编制所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交通环境监测站,主要从事交通行业建设项目及其它行业的声、气、水环境污染状况的监测,是交通部在广西唯一指定的二级监测站,2003年9月已通过广西区技术监督局的正式认证。
交通工程研究室,承担了高速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一般公路收费站收费系统的软件开发、设备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业务,现已完成区内外多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设计与施工任务,受到各方的好评。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检验中心,通过区建筑检测中心的资质审查,获得壹级试验室资质证书,在柳桂高速公路、钦防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的主要试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外承接砼、砂浆、钢材、路面基层材料的试验任务,举办试验、检测员培训班。该中心的设备不断充实完备,具有先进检测水平,目前正申报交通部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将成为我区最早的甲级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交通科技情报站,承担《广西交通科技》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任务,负责全区交通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科研立项、成果推广提供准确、全面资料;现情报资料室馆藏的中、外情报资料达数千种,配以“快速、准确”的情报微机检索系统,可为社会各界提供交通科技咨询服务。《广西交通科技》目前已成为中国核心期刊(遴选)。
交通计算机培训中心,担负着广西区交通系统科技人员计算机培训任务。外部硬件设备和内部软件开发不断提高,正以更优越的条件、更实用的内容、更严密的组织,培训出适应广西交通事业发展的科技人员。
南宁捷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把先进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业务涉及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工程施工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旧桥加固、园林绿化等,已在广西多条高速公路及路网改造项目中做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南宁捷赛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子通信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FET2001型太阳能光纤紧急 *** 系统、GET2001型太阳能G *** 无线紧急 *** 系统、TGC2002型车道收费控制机、远程视音频传输设备、大型LED信息屏等。产品成功运用于柳州至宜州、郑州至漯河、兴业至六景、漯河至驻马店等多条高速公路上。
广西交通科研所以发展交通事业为己任,正以人员精干、设备精良、条件优越、实力雄厚的面貌,赢得社会信赖,展示了光明的前景。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研究员和教授有什么区别,研究员和教授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教授和研究员一直以来都被误认为是同一种职称,其实不然,虽然都是学者的范围,但是二者之间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不过现在很多人还是喜欢把二者混为一谈,有的人虽然知道二者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二者的区别还是很模糊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教授和研究员的区别以及各自的职称评定。
研究员和教授有什么区别
研究员和教授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教授一般在高校,而研究员在研究所,两者平级。教授有给学生上课的义务,但是研究员没有。研究所没有本科生,所以研究员不用给本科生上课;而教授有的给本科生上课,有的只给研究生上课。
研究员科学研究机关中的高级研究人员,相当于教授;副研究员相当于副教授。在中科院都用研究员的职称而不用教授。研究员(国家评定的)可以兼做博导,但是教授不一定是研究员。教授可以兼做研究员,但是同时研究员也不一定是教授;
研究员是国家评定的,通常研究所中的领导及学术带头人是研究员职称,作出杰出贡献后可以评定院士。教授中有研究员职称的不多。教授有给学生上课的义务,但是研究员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称管理评审制度规定,职称是对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表述,是由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的。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实习研究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硕士毕业会后两年可以申请助理研究员评审,评审通过给该职称,一般硕士是没有问题的。硕士获得助理研究员三年后可以申请副研究员的评审,主要要求是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明、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明,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主要是三年中从事的技术工作成果,如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撰写的著作、参加课题的研究成果等,如有省、部级奖项将增加评审通过的可能性。获得副研究员职称五年后可以申请研究员的评审,要求与副研相同,主要是对技术工作能力的确认,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技术工作能力,更好的证据就是成果。
研究员的工资大都来自科研项目。教授的职位靠教书为主。所以,教授的职位会更稳定一点。
研究员和教授职称是怎么评定的?
教授职称的评定标准:高等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以上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之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经考核符合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进修学习,取得4至6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4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外语条件论文发表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担任过1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2年以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学与研究上有较深的造诣,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有关教学奖励。
(二)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二等奖一项以上或其他专业一等奖一项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项目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本人主持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省(部)级鉴定,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专业部门组织的艺术性活动,或主持过省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六)体育专业人员主持过省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3名。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二)年均授课18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三)年均授课120—17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
(四)年均授课60—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
(五)艺术类的专业人员提交高水平的艺术作品4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且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以上。
(六)体育类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发表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要求,可破格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1.在教学、科研、科技开发、成果推广、产业经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荣获省(部)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一等奖一项以上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2项以上。
3.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以上。
4.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以上。
5.从国外学成归国,在所学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之一完成人,2位同行研究员或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2.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3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艺术类增加在全国艺术性活动获三等奖以上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体育类增加一篇论文。
4.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各类比赛中获前3名。
5.获全国优秀教师或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6.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经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年纯利润5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三)本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1.本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论文、著作的要求:“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或教材(之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理工科类10万字以上,文科类15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其中至少应有2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
3.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方面,以科研方面要求为主、年均授课不足60计划学时者,应申报评审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4.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以年均课堂授课时数150学时为标准,担任校级领导的不能少于1/3,担任中层领导的不能少于1/2。论文著作要求按150学时套入第九条(一)至(四)项对应的论文著作数。
5.本规定中所指出的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核心期刊及全国性学术期刊(指由国务院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
研究员的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研究员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继续教育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具有使本专业研究有关问题与相关专业研究工作相互配合的基本能力,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二)参与省、市和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实践,并撰写部分或阶段性的研究成果报告。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每年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提交1万字以上有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的论文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一定价值的论文。
(三)有计划地收集、整理本专业较系统的研究资料。论文、著作要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著作l部(其中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在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文章6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以上。
外语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研究员是什么级别
副研究员:副高、副教授职称。在中科院都用研究员的职称而不用教授的。
副研究员是职称,不是级别。副研究员为科研人员序列的副高级职称,相当于高校的副教授,工程师序列的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可以担任具有行政级别的职务,如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研究院院长等,级别可能高,也可能低,也可能没级别。
在中国科学院的职称体系里,研究员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的一种,他(她)们通常都会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各设置12个等级,研究员岗位设4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级到四级, 对应于教育事业单位的教授一级到教授四级。
其中研究员一级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岗位设3个等级、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岗位设3个等级、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岗位设2个等级。
在这种场景下,研究员通常翻译为Professor或者Full Professor。
拓展资料:
副研究员是中国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名称。次于研究员。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科学研究人员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助理研究员 5 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助理研究员 2 年~3 年以上,且具有本学科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曾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成果;能选定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和研究生进行研究和学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