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称过渡下一步怎么改革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高级讲师。实验专业中、高级职务设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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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条件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在上述学校中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申报评审。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3 年以上。
2 、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7 年以上;
(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 1981 (含)年以前正规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4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有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 *** 。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
( 2 )系统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00 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 2 。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其中至少 1 年为优秀)。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 3 )组织和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良好效果。理工类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实习、设计、调查等)累计不少于 5 个月,文史类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3 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 2 个月。
2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2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1 篇,同时另有 1 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 3 )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1 篇,同时作为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
( 4 )公共基础课教师、职业中专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市以上教育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论文 3 篇,其中 1 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3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 2 条):
( 1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局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 2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二等奖以上;或独立 *** 的教具(含教学课件)获市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或在市以上 *** 部门举办的比赛、汇演、汇展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以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二)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 1 )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专业)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
( 2 )系统担任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及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240 学时, *** 教学的校级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 / 3 。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学管理工作,育人效果显著。
( 3 )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两年为优秀)。
( 4 )主持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 , 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并取得良好效果。理工类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基地的工作实践(实习、设计、调查等)累计不少于 5 个月,文史类专业课教师不少于 3 个月,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 2 个月。
( 5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2 、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 篇以上。
( 2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7 名)获得市、厅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
( 3 )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参编省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
( 4 )公共基础课教师、职业中专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以上,同时另有 2 篇论文获市以上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人员,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 篇以上,其中至少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
3 、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人员具备 2 条):
( 1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市以上 *** 综合表彰,或获得市以上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或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受到县以上 *** 综合表彰。
( 2 )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厅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市(厅)一等或省二等奖以上;或独立 *** 的教具(含教学课件)获省一等奖 2 次以上;或在省 *** 部门举办的比赛、汇演、汇展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破格人员除学历要求外)、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获奖须附奖励证书;成果奖励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 1500 字,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前两名(破格申报人员限之一作者)。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五、本条件中所称 " 市 " 均指 " 省辖市 " , " 以上 " 均含本级。
六、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1998]11 号)同时废止。
中职教师职称过渡后工资减少
中职教师职称过渡后工资减少属于正常情况。工资会更低的,职称的影响,因为之前在学校评聘的职称都是教师职称,而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来说,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设置的岗位也不同,一般只有经济师或者工程师这些岗位而不会有教师岗位,因此教师职称是不能聘用的。而且不能跨序列转评,只能够重新评审或考取职称,因此中级职称很有可能直接变为初级,工资就低了很多。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过渡办法:(一)将中职学校教师现有人员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过渡为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统一办理过渡手续。中小学与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等级对应关系是: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教师对应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教师对应教员(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过渡前,已聘任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过渡后,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未聘任人员,保留过渡后的资格,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三)完成过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当年的职称申报。
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转为中职了,教师职称要不要转
中小学教师职称和中职教师职称原则上是不可以转换的,因为这两者的职称序列是不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是: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其中三级二级教师是初级职称,一级教师是中级职称,高级教师是副高级职称;而中职学校的教师序列是:教员、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其中教员和助理讲师是初级职称,讲师是中级职称,高级讲师是副高级职称。当然,如果说一定要找出这两个不同序列职称中可以转换的岗位,那么只有高中的普通文化课的教师,与中职学校基础文化课老师还可以互换,但整个序列交汇点实在太少。
广西中职系列高级 *** 转高级讲师需要年限吗?
需要。
要具备讲师职称,并任职5年及以上,才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称。这是基本的条件,其他要求按照职称评定文件要求去执行即可。流程如下,先提交申报材料,高职考评课,初审,中等专业技术高职评审委员会终审,公示,发布评审结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