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资格与职称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

2023-01-01 广西职称评审网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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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省份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可以一证两用?

广西职业资格与职称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 *** 、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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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广西职称评审公布在什么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03-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1号)

1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

03-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03-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0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03-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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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业务

通知公告

业务指南

公示专区

领证名单

资讯动态

关于延长2022下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修改补充时间的通知

10-28

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09-09

关于延长2022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和推荐时间的通知

08-26

关于职称业务咨询高峰期相关服务的提示

08-16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近期业务办理变动的通知

07-04

关于202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06-02

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04-29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操作直播培训的通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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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重磅,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效力直接等同职称了!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精神,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还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通知》还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主体,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报考事项: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解读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

名师备考: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已全面上新,锁定全新考点,助力2018一建考试顺利通关!取证班重学报名,报名试听

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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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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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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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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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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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评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具有较丰富的职工教育教学经验、培训经验和实操技能,熟悉教学规律,长期从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

具备较强的职工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能力,能根据专业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 *** ,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进成果应用,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指导讲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职工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历、资历条件: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 *** ( *** )班毕业,取得讲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高级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四)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工教育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进行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符合职工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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