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马山教师中级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文号:南教职办〔2022〕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各民办职校,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以及共青团南宁市委职改办(部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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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8〕76号)执行(见附件1)。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8〕76号)中“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为:
1.助理讲师: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见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
2.讲师: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讲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职称2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职称5年以上;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等职业学校后,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4.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 *** 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讲师职称5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作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关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见附件3)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四)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政策,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七)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他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2022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填报。
(二)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报。
申报人需随时关注审核信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在24小时内)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人未能及时将各级职能部门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上报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填写上传材料,并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所在学校(或学校)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提供“材料审核记录表”(见附件4),原则上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一)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申报人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年专业科目所修学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师范〔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三)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无需提前单独审批,由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五、评审推荐时间安排
之一阶段(个人申报、单位推荐):
2022年7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考核、公示、审议、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2022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正高级讲师。
9月6日至24日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职改办审核推荐高级讲师、讲师和助理讲师。
第三阶段(接收审核阶段):
9月6日至7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正高级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9月26日至9月30日为市教育系列职改办接收审核评审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申报人员数据材料及初审。
第四阶段(筹备、评审推荐阶段):
9月下旬组织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同时筹备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评审会阶段,11月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研究讨论、公示阶段):
9月下旬公示正高级讲师推荐人选,12月公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评审结果。
第六阶段(推荐上报教育厅、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批):
9月底将正高级讲师数据材料报到教育厅职改办。12月向市职改办报批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六、审核推荐程序要求
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本级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本级职改办(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再按管理权限向市职改办或教育系列职改办提交。具体审核推荐程序要求如下:
(一)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并承担相关审核把关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公示地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相应评委会推荐参评。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上报人员进行初审并根据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后,须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后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4.各学校(单位)的审核责任人,登录 *** 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组织考核、审议,按规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完成上述程序后即可提交上一级部门。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
5.各单位(部门)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审议推荐小组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单位审议推荐人员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未经答辩和审议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材料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责任。
(三)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应当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七、评审组织
今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等评审工作。正高级讲师申报材料由学校所在市教育职改办按程序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申报中小学校正高级讲师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除正高级以外,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将由南宁市教育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工作。
八、评审收费
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收费标准仍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正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缴费。
九、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 *** 、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申报信息采集工作)
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管理平台初始密码错误
可以通过政务网操作流程找回密码。职称管理平台初始密码错误可以通过政务网操作流程找回密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是一款基于互联网模式的管理服务平台。
广西资格证书验证
广西教师资格证真伪验证哪里能查到急急急!!!
广西教师查询网能查到
广西能在网上验证教师资格证么
在广西教育网/师范处/广西教师资格查询(在页面的最下部)
可以验证
2008年以来中小学教师资格和2002年以来高校教师资格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查询
可以在广西住房抄和城乡建袭设厅培训中心网站进行查询(该中心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事业单位)。打开该网站在出现的页面中继续点击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查询按钮。在查询界面中输入被查询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对应的结果了。具体的查询 *** 如下:
1、在电脑的 *** 上输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职业资格证书验证证明怎么办理
首先如果是职业资格证书的话,
点击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页面,
输入相关材料,进入个人证书信息页面,
直接进行网页打印。
这个就可以验证证明了,
不用找相关单位办理的!
请问如何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真伪
五、任职资复格证书网上查询验制证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职称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职改办[2007]1号)的要求,通过评审、初聘、直接认定、资格确认、考试等各种方式取得的高、中级资格证书都要通过“河南职称网”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未进入职称数据库的一律不予认可。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高、中级资格证书的备案工作。你的证书为初级,所以在网上查不到的。如是中级、高级在河南职称网上能查到。希望能帮到你。
广西人社资格认证登陆一直有说查询待遇信息失败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注册的时候注册没成功,导致登录信息没成功,重新注册一下再看下。
在网上能不能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号的网站
没有的,不公开的。但可以去发证的单位查询。
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网站
『壹』 广西教师资格证怎么认定呢
广西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之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上侧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按钮后,请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导航栏“资格认定网报”栏目,请点击页面左下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的按钮,即可进入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一)“申报之一步申报人必读”
认真阅读“申报人必读”内容,尤其注意您应该选择的教育行政部门(即认定机构)。阅读完必读内容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二步。
(二)“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
申请人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完毕,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前的复选框,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第三步。否则,系统将给出提示。
(三)“申报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
申请人须在此输入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统考合格证编号,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如果申请人的信息在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名单中,系统则进入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否则,系统将给出“您没有获得合格的统考成绩,无法通过该途径申报。如果确认输入无误,请与参加统考时的考试机构联系”的提示。
如果出现以上提示,请首先确认您输入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在确认个人信息输入正确的前提下,请确认您的统考合格证编号是否是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上的编号。如果不是,请更换到“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如果是,请向您参加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反映,进行确认和解决。
『贰』 2011年广西省的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网上能查吗
您好,巨智教育为您解答。
不可以。
中国教师资格网:本网站目前仅提供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2年起)使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验证。2008年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验证请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联系。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证书没有持证人照片。
『叁』 广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查询
您好。教师资格证查询,需要去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除了教师资格证编号,还需姓名和身份证号,才可以查询。下面是查询的界面截图,供您参考:
以上是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也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肆』 2019秋季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9秋季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发布,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7日—12月5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e.cn),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广大考生应在合格证明三年有效期内及时申请资格认定。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19秋季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寸,3.5×4.5cm,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应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相关公告:2019年秋季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公教师 ***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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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19秋季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人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认定以免错过后续领证相关工作。
『伍』 广西能在网上验证教师资格证么
在广西教育网/师范处/广西教师资格查询(在页面的最下部)
可以验证
2008年以来中小学教师资格和2002年以来高校教师资格
『陆』 广西教师资格证怎样查询
2012年广西正式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每年安排有两次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2012年6月30已顺利开展改革后首次考试,2012年下半年笔试报名时间为: 2012年10月8日—15日,考试时间日期为:2012年11月11日。
查询入口在下面网站有。真伪查询只能到办证部门查询。
内容详见://gxjszg/
『柒』 广西教师资格证如何申请
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一般包含笔试、面试、认定三个程序。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网上填报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注册须填 *** 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已注册的考生填写密码进行登陆,未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进行注册。 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
2:诚信考试承诺
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先同意承诺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阅读报考须知
4:填报个人信息
填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更高学历、更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等信息。
5:上传个人照片
考生上传的照片将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考场签到表上,并将在本网站保存以供使用成绩的高校核查。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资质初审。因此,建议考生到专业照相馆拍摄下述规格、尺寸的电子照片,以免由于照片问题,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电子版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
备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注意:上传照片的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
最后进入照片裁剪,用鼠标在原图上拖拽划出剪切范围,显示剪切后的实际图片。
申报材料
二表: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两种格式的电子样表:
1、B5规格,可以使用A4型激光打印机连续打印出4个页面,按照“正面-----认定机构填写页面+申请表封面,反面----填写说明+本人基本情况页面”拼版后复印出B4规格表格。
2、B4规格,可以使用A3型激光打印机正反双面打印。
请注意:
1、该电子表格为只读状态,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或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打印、圆珠笔填写、涂改均属无效表格。
3、网站提供有《申请表》填写样表,使用者请严格参照样表填写。
*《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是一种行政区划概念,不得填写为“某某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必须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教师资格资格申请种类”必须完整填写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个人填写页面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网站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中学科名称填写。
2.六证:
①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③户籍证明,
④体检合格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⑥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说明:
①“二表”均由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常设在当地教育委员会 或教育局)领取;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 填写并加盖公章;
③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 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具体要求是: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人工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取得硕士以及以上学位(无研究生毕业学历)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本科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专科(含“三沟通”、“五年制”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作为合格学历。
经国家有关认定国外学位(学历)的机构认可的,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历,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申请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 *** 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已经有包括浙江、上海等在内的四个省份进行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生源在本省的学生报名的时候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学生证,还有是学校教务处的在校证明,注意是学校的章,学院的是没有用的。在外省的还要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
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
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得到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 *** 询问。
『捌』 教师资格网上认定是什么流程啊
2018年春季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户口簿) 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018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春季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申请人网报时间段:5月2日至5月30日每天7:00-24:00。
请申请人根据各市、县(市、区)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报。
预祝广大考生备考顺利通关!
『玖』 我的教师资格证证书在广西考取的,12年7月份签发的,考的比较早,在地方网站可以查到,在中国教师官网
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建议你向当地教育局咨询了解情况。
『拾』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网上怎么报名
网上搜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提示进行报名即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8:00至6日17:00。
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注册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所有报名的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不得让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其他单位代为报名,否则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已报名的考生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审核未通过的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信息并重新报名,重新报名的考生需再次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科目和报考考区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重新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在报考系统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完成缴费后才算报名成功,通过审核的考生逾期不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内自愿到准考证所示考点的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电子照片合格条件。
考生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须符合以下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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