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点有: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国土空间信息数据资源横向涵盖测绘、国土、规划、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不同行业;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
2、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减少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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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利用目标须经上下级、各用地部门反复协商、多次协调确定,贯穿于规划全过程。(三)进行土地供需分析:是指对规划期内人口及各类用地需求进行预测。人口规模直接影响到各类用地的规模及其配置。
4、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资质
1、不需要资质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 *** 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不需要资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认证程序,之一,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按照认证要求向本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进行过渡期资质认证空间规划学会秘书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资料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后,将初审意见报省自然。
4、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能否申请先获批
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乡(镇)人民 *** 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上一级市(县)人民 *** 批准。
2、国土资源空间规划图要到自然部门申请。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 *** 批准。 国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省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市、县级规划成果经充分协调、论证后,经当地人民 *** 同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县级规划成果须通过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并附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