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职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是干什么的

2023-01-19 甘肃职称评审网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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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考什么职称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职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是干什么的

可以参加助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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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22-03-07

国土资源局可以报考什么职称

目前可以考的是土地登记 *** 人,相当于中级职称,是人事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组织的。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国土资源法规、规章的解释及清理、汇编工作。

(三)调控与科技处。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编制和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基础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年度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推广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四)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省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省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省土地利用计划并承办计划指标的上报和分解下达工作;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审查市州、县区(市)、乡镇土地利用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五)财务资产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承担国家、省财政拨付的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对各项非税收入(含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审计处。

组织对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厅组织实施的国家级和省级国土资源项目及厅承担的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厅机关及所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七)耕地保护处。

负责拟订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八)建设用地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有关制度和规定;承办报国务院和省 *** 批准的用地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监督检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和安置落实情况。

(九)地籍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组织全省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和权属纠纷调处及权属管理工作;审核土地登记机构资格;指导管理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承担或参与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十)土地利用管理处。

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收购储备管理政策;负责城乡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组织实施基准地价等地价制度;负责土地评估机构管理和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十一)地质勘查处。

组织全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省级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及地质勘查专项工作,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及勘查资质管理,组织拟订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协助国土资源部对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开采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二)矿产开发管理处。

拟订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规配套的有关规定、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矿业权申请,颁发许可证;对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收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十三)矿产资源储量处。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管理工作;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省内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

(十四)地质环境处。

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的管理,组织拟订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及预报;组织认定、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

(十五)人事处。

承办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市州国土资源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甘肃省五十岁以后高级职称如何评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设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职称改革看这里

改革后职称 改革前职称及原对应关系 专业技术岗位定级

正高级 正高级教师 一至四级

副高级 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

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 五至七级

中级一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 八至十级

助理级二级教师 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 十一至十二级

员级三级教师 原中学三级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 十三级

8月9日,兰州市教育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即将“大变脸”。

职称改革

统一职称原职称系列并入新的职称系列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即将启动,未来将建立实行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同时,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实行岗位聘用和管理制岗位空缺可跨校评聘

不仅如此,甘肃省还将制定并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新的评审条件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同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进入评委会,实行评审专家责任制。此外,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而且,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甘肃省将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和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今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各市州完成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职务)等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到2017年1月,我省将全面总结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

配套措施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的可不再参加评审

《通知》对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过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过渡范围和对象为:全省在编、在职的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以及市、县教研室和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过渡办法,现有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过渡后的各职(级)中小学教师超出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通过退休、调离等自然减员逐步控制在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保留原任职资格,按照职称(职务)对应关系,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可不再参加评审。对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各地自行评审、自行颁发证书的资格一律不得过渡。原省上规定评审的各类小范围有效的高级职务资格在过渡时必须注明小范围有效资格。过渡程序分为学习宣传、组织准备、材料报送、材料审核与审批和资料建档,防止借过渡时机弄虚作假和违规聘用等问题发生。

各级教师评审有硬条件想申报看清条件

为了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甘肃省制定出《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按照评审条件,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有: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同时,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等。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包括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获得省委省 *** 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等。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小学教师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必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等。

自然资源局聘任高级工程师需要什么考试

考取职称英语或其它语种,另外还需要考计算机。

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1、本科毕业及以上,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2、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3、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获得相应证书(获得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程序员级别及以上级别可以免考,对应与相关省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4、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按各省规定不同,有的省份只要求B级,有的省份已不作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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