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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甘肃职称评审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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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定西初级会计职称考点及各报名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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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定西市人民 *** 发布”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西考点报名公告“得知,2023年甘肃定西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月7日至2月28日,考点及各报名点咨询 *** 如下:

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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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于2023年2月7日开始,至2月28日12:00结束,为做好定西考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定西考点设在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

二、报名办法及报名条件审查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审核确认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2.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领证通知,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退费。

四、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19〕729号)文件批复,初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共10个批次。报考人员以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七、考试成绩查询

财政部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八、其他事项

1.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自行网上打印票据。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西考点及各报名点咨询 *** 。

原文标题: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西考点报名公告

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几年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办事处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市 2022 年度工程技术、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电力工程、国土和地勘工程、档案、新闻、文化、党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以及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一定学术、技术造诣,取得明显成就,业绩突出,出版或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的各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可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政策文件栏查询)。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 15 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在全市所有乡镇和北川县、平武县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我市管理权限内,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北川县、平武县之外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北川、平武服务满1年、或与北川、平武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上述关于缩减申报年限的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五)破格申报: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破格条件按照各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以及《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绵职改办〔2022〕2号)规定执行,破格申报需填写《绵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再报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相应中评委进行评审。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七)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 25 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其中,每人每年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2017年之前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首页上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培训平台”进行;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具有培训教育职能的行业商会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推荐、开设专业科目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学习。申报人员的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由市职改办负责审核,专业科目学习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中评委)负责审核。

(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年需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需经职改(人社)部门备案。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证职称含金量和权威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原则上任现职期间至少需要1次年度考核优秀。

(九)对实行岗位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可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的基础上,按适度评聘分开的原则(详见附件7)开展职称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

作总结及论文、获奖、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绵阳市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统一将材料报区人社局(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初审合格的,由区人社局(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开具送评通知单,再将申报材料依次报送各中评委、市职改办审查;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依次报送各中评委、市职改办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或个人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报送相应中评委。无市职改办出具的送评通知单,各中评委一律不得接受申报材料。

(五)扩权县(市)的职称申报。绵阳市市辖区以外的三台、江油、北川、平武、梓潼、盐亭的中级职称的资格审核、评审、审批权限及证书办理均由上述扩权县(市)负责。扩权县(市)自行组织中级评审有困难的,可委托绵阳市各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由县(市)职改办开具委托函,送绵阳市职改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再将评审材料按专业报送各系列评委会办公室。

(六)需实行适度评聘分开的市属事业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向市职改办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岗位设置和使用情况,适度评聘分开理由依据,拟申报层级及数量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统一开展职称申报。

三、申报材料

根据国、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为优化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减少相关证明材料,从 2020 年开始,我市中级职称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报送。审核时可不再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材料。审核部门将联网查询申报人员的学历、社保参保情况;如遇真实性存疑的申报材料,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佐证。

(一)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申请1份、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1 份、任现职以来的思

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以及公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1份。

(二)《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A3页面双面打印,申报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填写)。

(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印章)。

(五)任现职期间的主要工作业绩、贡献成果和代表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印章)。

(六)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

(七)经职改(人社)部门盖章备案的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印章)。

(八)职改部门及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九)隶属关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 1 份。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附件 2)2份(1份贴于档案袋外、1份装入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必须按以上(一)到(九)的顺序胶装成册,统一使用附件1作为封面,封面、封底采用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材料散乱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8月31日,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地点

(一)市职改办材料审核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栋204办公室(咨询 *** :2267235、2265320)

(二)各中评委审核及材料受理地点

1.工程技术: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咨询 *** :2242967)

2.建筑工程: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科(咨询 *** :2225128)

3.水利电力工程:涪城区涪滨路北段3号绵阳市水利局人事科(咨询 *** :2862329)

4.档案系列: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 *** 绵阳市委办公室档案科(咨询 *** :2535699)

5.新闻系列:高新区绵兴东路100号 *** 绵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咨询 *** :2530796)

6.文化系列:游仙区芙蓉路北段9号绵阳市文广旅局人事科(咨询 *** :2243323)

7.党校教师:涪城区玉泉中路3号绵阳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 *** :2228177)

8.技工学校教师: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咨询 *** :2261078)

9.国土、地勘工程: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市自规局6号楼B区人事科(咨询 *** :6339052)

10.长虹、九洲工程技术分评委: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六、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破格申报评审的。

(二)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

(三)享受基层、援彝 *** 、“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等政策提前申报的。

(四)各中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要求答辩的。

七、初级职称申报

对部分因专业不对口无法按规定直接初定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级职称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由各中评委负责开展评审。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供继续教育学历证明和年度考核表。

八、其它事项

(一)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 *** 关系的申报人员,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推荐。

(二)申报材料审查(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申报材料由县市区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审查)无误后加盖审验印章。评审通过后,除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一概不退还。

(三)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市职改办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并对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

(四)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原则上于 10 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评审工作。

(五)公示结束后,由市职改办通知委托评审的扩权县(市)结果,领回《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再按规范程序发文、办证。

(六)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60元每人次。

(七)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申报诚信承诺书。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提供职称申报咨询、服务等为由,发布虚假信息,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封面)

2.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绵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

7.市属事业单位适度评聘分开情况说明

甘肃省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时间

甘肃省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时间一般在报名后3月份左右,组织机构会统一发放。如果个人报名的话,那么在考试通过后,甘肃省卫生厅官网在考试通过者信息查询中可以找到自己的证书编号,可以根据证书编号自行在网上支付打印证书费用,缴费成功即可获得证书打印权限。

甘肃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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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关于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定于2007年5月26-27日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1、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06年11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报考人员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地点:①兰外各单位现场确认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在所在辖区的市(州)、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包括辖区内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军队、武警驻甘医疗机构)。②中央和省属在兰各有关单位,军队、武警驻兰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在甘肃省医科院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兰内其他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兰州市卫生局及各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

4、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须有单位盖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考师级、中级资格人员必须提供士级、师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书,报考医类专业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证书,滚动考生须提供2006年度考试成绩单,同时附相关复印件一份。

6、有关报名条件详情请登陆(甘肃卫生信息网)

7、咨询 *** :0931-4818116  4818113

甘肃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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